众人到没几个附和,也没有反驳。
剑悔执起一张发黄的残败封面,上面写着琼山秘籍四个字,“这本秘籍,我八岁就得了,先师有令,学会便悔掉,我十六岁修毕,只留了这么个壳做纪念。”说了半截,眼尾扫了一圈,眼睛落在我身上,“阿娇,我要谢谢你,没你当年把我从街上救我回来,我怕是已经饿死在街头,也没命学这东西。”眼神变得灼灼而镇定,我不喜欢这样的眼神,太执著,忙低下眼睑,挡住一切的探视。
“这秘籍是我先师祖留下的,如今已经被我销毁,世上已没了琼山秘籍,如果有谁还想生事的,尽可以找我。”一张黄纸尽数化成灰烬,飘散在他四周。
自然是有人不服的,只有一个选择——打。
我看累了,很想休息,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就像看武侠剧一样,开头还有些意思,最后都是一个结局,看多了,反而觉得无聊。
想转身进去,耳后突然一阵微风拂来,一条拂尘直伸到我的肩颈处,那个师太居然来对付我!正恍然无措时,人已经飞离地面,剑悔抱住我跳出门,将娘挡在身后,一堆人从屋里蜂拥出来,看来今天不是他们死就要我们亡了。
“师傅,阿娇身子弱,你先带她走,我一会儿就赶上。”把我轻放到地上。
没走多远,就听见院子里传来惨叫和呻吟声,看来这个琼山秘籍是件值得抢的东西,否则就只能说那些所谓的武林高手全是些三脚猫的骗子。
据我估计,也就用了一盏茶的时间,剑悔就追了上来,呼吸均匀,不像是大战过的样子,到真是个高手。
坐在摆渡上,娘一句话也没有,我也没什么好问的,剑悔则望着河对岸,气氛沉凝地像是雷雨前的低气压,连带摆渡的老头也不敢吭声。
上了岸,剑悔跪到娘的面前,“师傅责罚我吧,我瞒了你们这么多年。”
沉寂了大半天,才叹出一口气,“我原以为这些年暗中助我的是李惊嗣,没想到却是你,罢了,你不说也有不说的好处,起码我不知道也不用担惊受怕。”
他又转向我,我连忙摆手,笑话,我现在还正在骗着呢,哪里敢怪别人欺骗,与我这偷梁换柱相比,他的欺骗简直就是小儿科。
他则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这一眼让我有些胆怯,总觉得他的眼睛里带了些沧桑和似有若无的情感。希望我的猜想错误,我可不希望弄成什么单身公害,不过,我已经算是嫁了博尔术,应该称不上单身公害了吧?
十七
转眼已入了冬,江南的冬天与草原上不同,湿气重,空气钻进棉袄里,湿漉漉的冷,这种冷不似北方的刺骨,但也很难捱。
我裹了两层棉袄,依然冷得发抖,这里不像蒙古包里有炭火,裹着皮裘烤着火,其实并怎么冷,这里却只有手炉,焐了半天又要换火。
我最爱泡澡,全身冷冰冰的,浸在热水里,像是干皱了的橘皮,没一会儿,就全身发烫,浑身的血液开始正常流动,泡好了澡再钻进被子里,蒙了全身,只留鼻子以上在外面,才能安然入睡,这到让不少生在江南的人觉着好笑,一个在极北酷寒之地都没冻死的人,居然在江南冻成这样,这实在是很好笑的笑话。
泡在热气腾腾的木桶里,舒服的享受着干花散出来的香气,才不管别人怎么笑,静静等着身体里的血液恢复正常流动。
“谁?”屋外突然一声厉喝,接着是门被推开的声音。
我捂住嘴没敢出声,赤身捰体的,叫出来更会惹麻烦,先保持冷静才对,屏风挡在门与浴室之间,透过薄纱只能看见一具身影站在门口。
“阿娇?你在吗?”是剑悔。
我连忙把脖子缩进水面以下,“我在洗澡,发生什么事了?”
他很快背过身对着门口,声音有些不自然,“哦……刚听见这边有动静,不知道你还在洗澡。我……我先走了,你自己小心,有动静叫一声我就过来。”
“唔,谢谢。”见他关上门离开,才敢呼吸,深深呼了一口气。
摸摸身上,居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心脏因呼吸恢复,也开始猛跳,拍拍脸,拿了条方巾沾湿叠在额头上,给自己压压惊。
过了良久,水温慢慢降下来,我才依依不舍地起身,摸起背后的长袍,慢慢站起来,冷空气把身上的水珠迅速变成冷水,一粒粒疙瘩又冒了出来,不停地打着哆嗦,展开衣服想马上披上,钻进被子里。
一双大手却从身后伸过来,紧紧握住我的腰,还没来得及喊出声,嘴就被捂了个严实。惊恐地瞪视着眼前的黑影,背着光,看不清他的面貌,可是……这熟悉感却……
眼泪已经先大脑一步,判断出了来者的身份。他松了手,迅速把我手上的长袍包到我身上,将我抱出浴桶,我则什么也顾及不上,只知道流泪。
直到他的脸被灯光映出来,我才发出声音,“博尔术……”
“汉人的衣服不保暖,这么多东西也比不上一层羊皮。”拿了丝被包在我身上。
我边哭边笑,十足像个傻瓜。
他把我包成了个肉粽子,才注意到我脸上那一片决堤的汪洋,不禁皱起眉头,“还知道哭?我前些日子才知道你敢去撞头。”摸着我额头上已经浅到看不清的疤。
我说不出话,想笑,又想哭,就这么边流泪边笑着看他。
“为什么要撞头?”
我不答,用力从被子里伸出胳膊去搂他的脖子。
手被他半路截获,又塞回了被子里,我依然不从,还是去搂他的脖子,最后只得屈从我,把我整个人搂进怀里。听着他的心跳,我不禁咯咯笑出声,被他搂得更紧,“馨儿。”头顶上的声音低沉有力。
“嗯?”
“记着,你的命比贞洁重要,没了你,就什么都没了.”
我抬起头望着他的眼睛, “博尔术.”
“嗯.”
“我现在才发现一件事.”
“什么事?”
“没了你, 我怕是活不过任何一个冬天.”玩着他下巴上的胡茬子, “你为什么现在才来找我?”就像吃了不老药,只要在他身边,我便能随时变得活蹦乱跳,不管前一刻是在顾影自怜还是在凄凄哀哀.
“带兵剿灭残余的塔塔儿部族,一直没有你的消息.”
“博尔术.”爬起来,跪在他腿上,温暖的气息在我们的一方小天地里流窜, “我咬你一口好吗?”
他点头.
我挨近他的肩头,拨开衣服,使劲咬了一口,他放松了肌肉,让我咬个痛快.
“疼吗?”
“你的嘴就像羊羔的嘴,哪能咬伤人?”
我安心地抱住他,头靠在他脖子上,他身上温暖的像只火炉, 烤得人昏昏欲睡, “博尔术,你答应我,这次绝对不能一句话都不说就扔下我.”
“我答应,你睡吧.”攥住我的手腕子,小声嘀咕了一句, “这么瘦.”
不知道剑悔知不知道他来了,以他的武功造诣,应该不会连这么大声响都听不到,但我哪还能顾及那么多,我现在就只想抱着他,听他的心跳,只要他还在我身边,整个世界爆炸了也与我无关,不禁在梦里训斥自己,想当年,谁说谈恋爱绝不能太腻在一起,要有个人空间,如今就差长到别人身上了,这个没骨头的女人!
呵呵,我就没骨头,有他撑着.
小心太幸福会遭天妒.
唔,老天爷,不要嫉妒我,先去嫉妒那些童话里的王子、公主吧,我和博尔术不过是对最普通的男女.
我做梦是喜欢呓语的,估计这些话也被他听了个八九成,老觉得梦里有地震,估计就因为他笑得太厉害.
隔天早晨,我醒了的第一件事不是睁眼,而是闭着眼睛在枕边乱摸,不敢睁眼寻找,怕又是一场梦.
摸到一张脸,胡茬子扎手,才咯咯笑起来,不是梦,是在真得,他也没离开我,仍旧在我面前.
倏然,睁大眼睛看着他近在咫尺的脸,那双乌黑的眼睛正盛满笑意看着我.
“早安,相公.”甜甜地笑一个.
“你说了一夜的笑话,嗓子到还没哑.” 从被子里搂起我的腰,眉头打了个结, “身上一点膘也没有.”
“我又不是绵羊,长那么多膘做什么?”爬起身找衣服,自己先披了件外袍,接着服侍他穿衣服,到不是天生奴性,就是想动手给他穿,这样更亲昵.
没人来打扰我们,居然连娘和剑悔也没来,他不说原因,我也不问,想说自然就会说,不想说问了也是白问.
前些日子,娘说带我去逛扬州,可出了剑悔那件事,一直没什么心情上街,等到她想去时,已入了冬,我整天闷在房子里取暖,根本就没出去的意思.如今,到是有了十成的兴趣.不管他同意与否,拉着他的手就走.
他到也乐意,随我逛了大半个扬州城,顺带还去了画舫,听了扬州小调,我观察他看姑娘们的眼神,他到观察我,害我的小阴谋告败.
“老爷,岸上有宋兵.”一直随在我们身边的侍卫对他低语,我听了一点.
“馨儿,回去吧,天冷了,你扛不住.”
“唔.”我身上早已冻僵,顺口随他下船回去.
他没选择骑马,身行高大,再骑马,更显突出,引人注目,他选择了马车.
进了马车,我倚在他的肩上,听着他的呼吸,看着他紧锁的双眉,知道他有事,就没再闹他,自己找了个舒适的睡姿,渐渐入睡.
我知道,他这次来中原应该不光只为了我,肯定还有其他事,当然,我也不会自寻烦恼,觉得不是专程来找我就肯定心里没我.他从不把自己的另一面摆到我面前,他有他不能对我言的理由,就像我也有不能对他言的东西一样,有时候,坦白是件好事,有时候,不坦白也可能是种保护,此刻,我不想高呼什么爱我就不应该骗我,因为我明知道他是爱我的,又何必去计较其他?
迷迷糊糊间,感觉他亲着我的额头,搂着我的双手紧紧又松松,再紧紧,似乎是在庆幸又能搂着我入睡,我何尝不是呢。爱情这东西,只有在离开后,才知道何为猛烈,何为天长地久。
十八
女大不中留,这话到是真得, 端看我的表现就足以证明了,当然,也与我并不是真正的印子娇有些关系。
娘第三天才来看我,屋子里已经换了博尔术带来的侍卫,这让她有些拘束,我到无所谓,知道这几个人是博尔术的死士兼家臣,往日连睡觉都是他们守在外面,到可以能完全当空气。
“阿娇。”打量了我几圈,不觉婉尔,“没想到才一天就变了样。”理了理我耳后垂下来的碎发。
我知道自己变了,看铜镜里那双散着流光异彩的眼睛,也知道自己精神了许多,甚至脸色也变得红润,这要感谢博尔术带来的狐狸皮夹袄,又薄又暖,白色的皮毛在脖颈处攒成一圈,衬上白嫩的皮肤,肯定很好看,当然,这是我自己猜想的,不过肯定差不到哪儿去。
剑悔一直站在门口,没看我们,只是若有所思地看着地上的某一点。
“阿娇,他要带你走吗?”娘坐到我身边,真切的目光让人很难正视,这是一位母亲担心自己孩子的眼神,很难想出什么不伤她的词语来回答。
“阿娇……”望了望门口的侍卫,欲言又止,像是有什么话又不好说。
我看看门口那个尊如雕塑一般站立的侍卫,没把握他会听我的话。
“你可以去休息了。”我用了蒙语,从没跟这几个人我说过话,不知道他们懂不懂汉语。
向我微一躬身,直直地回避下去,一句哼声也没留下。
见侍卫离开了,她才坐近我身边,凑到我脸前,“铁木真灭了斡鲁朵,在蒙古称汗了,号成吉思汗……”
听到这,我的心不禁抖了一下,就再没认真听下去,铁木真既已成为成吉思汗,以下的事,可就热闹了,不管蒙古、大宋、还是大金,都跑不掉战火纷乱,虽然我只知道些歪史,可也清楚他的手腕有多极端,不给人任何的喘息机会,像是狼咬住了猎物就绝对不给它生的希望,那么,这当中,博尔术又充当了什么角色?我不知道,甚至有些害怕,爱与残杀之间,还是有些关联的,往日,我总刻意忽略掉他的身份,他也从不在我面前有什么表现,可死在他手里的人,仍旧是死在他手里的,每想到此,就会吓得不敢再想下去。
“阿娇,你的身份特殊,娘怕你回了蒙古……”紧紧抓住我的手,她的手冰凉的一点温度也没有。
苦笑,居然忘了阿娇还有金人的血统,如果下面的历史跟我知道的一样的话,接着要倒霉就会是西夏和大金,无奈地摇头,这真是戏剧化的矛盾纠葛,乱得像麻团。
“师傅,你放心,我想博尔术应该不会害阿娇。”剑悔兀自插了这么一句,语调轻缓,带着很肯定的意味,“就算他想,也不一定能做到。”后一句轻得几乎可以忽略。
一时间没人接话,屋子里静得有点压抑,还好,博尔术恰好进了院子,隔着老远就能看到他的笑脸。
胡茬子还没来得及刮,显得有些沧桑,脸型更见消瘦,看了会莫名地想哭。
娘和剑悔跟他寒暄了几句就离开了,没再多留,他们前脚离开,他后脚就把我抱起来扔向空中,像是得了什么宝贝,非常开心。
“馨儿,想去哪儿?我可以陪你游遍整个江南。”胡茬子磨在我脸上,很痒。
“真得?”被他的快乐给感染了。
“真得。”
“好,那……我想去茅山看道士,想到西湖救白娘娘,想吃长江的刀鱼,想看秦淮八艳,想到夫子庙看会试,想去九华山拜佛,还要去花果山看猴子。”不管朝代对不对,也不管是不是江南,看他那个高兴劲儿,就想作弄他。
“……”果然,没一个是他知道的,“还有呢?”
“还有?……去泰国看人妖吧。”
我得到的不过是被狠狠地吻住而已,这种冷笑话对他来说就值得这么对待。
我选择完全忘了刚才的事,只觉得有他在身边就好,也许我的性格适合金老先生笔下的杨康,搞不好比他更没心没肺。
他一开心起来,似乎都不需要休息,睡觉前,他在看我,睡醒了,他依然保持这个姿势看我,我望望江面上,只有一丝泛白,连太阳都还没起床。
“你坐过船?”睁着惺忪的眼睛望着他的胡茬子。
“没有。”
“你不晕船?”记得昨天那几个侍卫吐得脸色发白的模样,到好奇他一点事也没有。
摇头。
“那你是不是晕睡?”
“……”不名所以。
“从昨晚就一直睁着眼,现在都快天亮了,不晕睡这叫什么?”扯了扯他的胳膊,找了块舒服的肌肉枕上去。
“就想多看看你。”眼睛里有几根血丝,但看起来并不疲惫。
我的鼻子突然很酸,眼睛也模糊起来,记得以前从军营里回来时,也总是看着我入睡,隔天趁我没醒就离开,半夜惊醒时,也总会看到他睁着眼睛看我,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我才会越陷越深,最终到无法自拔。如果一个男人可以盯着你的睡容看一整夜也不烦,你就可以考虑嫁他了,这是以前上班时,同事总结出来的结论,我当时还觉得这个结论很荒谬,现在却是真明白了。
“我们一辈子在一起,还不够你看?”把脸埋进他的臂弯里,让他的布袍稀释掉还没溢出来的眼泪。
“铁木真想打下这世上能见着腾格里的地方,我会一直跟随,看着你的时间就有限,一辈子也抵不上别人的半辈子,多看一眼,总不会吃亏。”
他的可恨之处,就是爱把别人的幻想打碎,一点余地也不留,然而,这却又是他的可爱之处,从不把不可能的事,让人当做幻想。我幻想他有一天能放弃一切,跟我生死相守,但也只是幻想,他却连幻想都不让我有。
他告诉过我,他跟铁木真一样,都是吃肉的,都是狼,狼要生存下来,只有一个方法——战斗,狼的死法也只有一个——死在猎场上。那么我呢?我是狼的什么?我这么问过他。你?你是狼不小心爱上的小羊羔。我生气,狼终归是要吃了羊羔的,如果他饿得快死了的话。不会!他给了我个肯定的答案,但狼会在饿死之前把那只小羊羔给咬死,却不吃她。为什么?我反问。因为他不吃,不代表别的狼不会吃,他想把她带到腾格里,在那里他可以永远得保护她。
他这套理论曾经把我绕得头疼,他让我知道,他虽是狼,却不会吃我,只这一点就足够我乐了,还想怎样?难不成让羊吃狼?
“等铁木真成功了,你会怎样?”
“如果我还没死的话,就去牧马,平原的马太过单薄。”
我用力戳戳他,再指指我,“那我呢?”
他呵呵一笑,“你当然跟我一起牧马。”
“嘁!转到最后还要跟你去做牧马婆,我的未来不是没想头了?”
“要有什么想头?”
“……”是啊?要有什么想头,跟自己心爱的人白头偕老还会有什么想头?
舒舒服服地躺进被子里,掀开布帘子,太阳正从江底冒出来,红彤彤的,江风吹来,虽寒,却不觉冷。
用尽脑子,想想这次江南要怎么才能玩得尽兴,就当是蜜月旅行好了,虽然迟了好几年。
十九
江南鱼米之乡,自古就是个热闹的地方,地势便利,水运畅通,各色商贾络绎不绝,完全就是中原的经济和农业中心。这一点,是在中学历史课本上了解了的,具体哪一本,早就打包寄给老师了。
我不清楚在这种大时刻,博尔术怎么会有心情陪我逛江南,我的想法很简单,就像中体彩,既然中了,就先享受一下有钱人的生活,然后再思考会不会有人绑架、勒索或打劫。
苏州我来过,不过是七百多年以后的苏州,眼前这座房舍低矮、人流穿梭的城市,很难与我心里的那个苏州合并在一起,不过,以古人的眼光来看,她却是一个美丽的地方,起码莺声细语的苏州话我就很喜欢,骨子里就透着柔媚。难怪人人都说江南女子柔媚无骨,我想这语言到是占了一部分原因。
摸着城墙上的新土和方砖,想着几百年后,它就成了古迹,那种奇怪的感觉很难用语言来形容。
博尔术与我并肩,穿着汉人的衣服,到有了些雅味,他其实并不很粗犷,只是穿上皮毛,跨上弯刀后,才有粗犷味,我抬手帮他整理斗篷上的系带,像个新婚的小妻子一样,欣赏自己的丈夫,为他的英武骄傲。
我肩上的红色斗篷与他的黑色搭配起来,让人看了暖心,我也乐意在一堆包袱里翻找两人的衣服,把两人的衣服弄混,弄成一团,就像两个人纠缠在一起,那种亲昵感,很奇怪。
“博尔术,这种桂花酿很不错,你试试。”香甜的味道早已溢出瓶口。
我们坐在酒楼二层的临街位子上,几个侍卫刻意分散开,不想让人瞩目。
他喝了一口,不免皱眉,这跟蒙古的烈酒比,简直比水还淡。
“就是他们。”楼梯口一个人指着我们,向下面人小声回话。
几个侍卫望着博尔术,看他的意思,他则又倒了杯桂花酿放到我面前,状似
一点也没在意刚刚发生的事。
几个侍卫坐回原处,继续喝茶。
没一会儿,楼下上来一个淡青衣衫的年轻男子,拱手,“我家主人恭请将军过府一谈。”
博尔术仍旧没吱声,继续往我碗里放肉。
那人到是恭敬,一直低头拱手,没再动作,也不言语。
半天,博尔术才开口,“告诉你家主人,我陪内子出来游玩,只是过客,不必记挂。”
这是我见过最文雅的博尔术,不但用词准确,连语气都透着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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