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接吻。
后来我想过很多次,明明在实践很多次后他已经可以亲得这么温柔舒服了,为什么那之前还要像个野兽一样抵着我,甚至让我喘不过气来?
我思索了很久,最后在理智的分析下得出了一个令人气愤的结论:
他那时候是故意的。
可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太晚了,那个时候他已经不用这招了,让我有气没处发,只好在以后的很多时候无缘无故看他不爽。
国庆节之后,Christine联合几家企业承办合作年会,我哥带我一起参加。
这种聚会性质的场合就不需要打扮的那么官方且正式了,跟前几日睿智学校的饭局千差万别,也正合我意。
那天晚上我哥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胸前有蓝色星光点点的细碎图案。他什么首饰也没带,离开复杂造型的他整个人看上去清爽极了,一眼看过去,就像二十出头的样子。
年会一开始是一些部门工作的交接和汇报,后期就开始玩游戏,抽奖和发钱。敬酒客套一类的通通没有,Christine的脾性跟我和我哥一样,都是那种喜欢化繁就简的爽朗人。
整个年会到最后就只剩下一些工作上和生活上都比较熟的朋友一起。大家一起去外面馆子里二轮,吃饭时大家起哄在座的情侣表白说情话,完了之后被一波一波地笑。
轮到我的时候,我抬头看向坐在我对面的我哥。
坐在旁边的人说帮我查百度,我跟他说百度太low了,这东西我要直接说。
在座的人起哄说我“高手”,我本想皱眉,可是看到我哥一直看着笑眯眯的,就又笑起来。
我移不开对他的目光,他可真好看呀,这么暗的光线也能把他的轮廓照得那么清晰立体。他就坐在我对面,一直看着我笑,那笑好纯粹,没有一点杂质。
这样一两秒的对视里面,我又不经意地发起愣来,因为我觉得没有什么话比那个眼神更真,没有什么语言能比那样的眼神更有说服力。
我顿了一两秒,然后慢吞吞地说:
“想要你……天天开心。”
那话一说完,邻座的朋友笑着唏嘘:
“就这?”
大家开玩笑地赞叹了一两秒后,就又开始围攻其他人了。其实这真的是我心里最希望的事情,旁人不懂,我本来有些郁闷,可我哥却看着我眼睛亮起来,那种情绪就一扫而光了。
果然,只有他会懂我。
那天之后我开始回想年少时期和我哥在一起的日子。这么想来,在一起那天,我好像没有给我哥正儿八经地表白,也没有写过情书或者表白一类的卡片。两人确认关系慌慌张张匆匆忙忙,不知怎的就突然在一起了。时至今日,我竟还从未跟我哥写过直接表达爱意的书面证明。
那东西重要吗?
好像也没那么重要。
可是我突然一想到,别人都有,林远珩怎么能没有?
于是我便开始着手给我哥写情书。
情书这种东西,我其实只在电视里和小说里见过实体,现实生活中我还没有见过情书到底是什么样的。学生时期大家喜欢谁都直来直往,大部分都埋头苦学,有一点情愫的也立马就表明了。印象中情书的大概内容是那种八九十年代才会写的酸唧唧的字眼,一句话用十几个拟人和比喻句式,然后总结为“我喜欢你”这样信一类的东西。
我拿出一张纸,写下第一句话:
给林远珩的信,我喜欢你。
写完这句话我就停了,还要写什么?
我想了想,又加了一句:
我爱你。
没了。
我上网搜了一下,但是打开网页的那一瞬间我就觉得这样很假,怎么连写个情书还要上网搜?
这根本不是情书,是命题作文,还是中学时期最讨厌写的那种直抒胸臆的文章。
我把手机丢到身后的床上,在椅子上端端正正坐好,闭上眼睛休息了一会儿,然后开始写:
林远珩,我爱你。
我想你能天天开心。
上回那些人要我给你表白,我当时不知道该说什么,现在一想起来,觉得当时委屈你了,所以现在想好好地夸一夸你。
你工作的时候,不要那么拼,每天看你累得要命,我很担心。
我哥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又帅又有能力,而且还很温柔。吻技一流,技术也好。他这个人工作很忙,有时候会弄混品牌方寄过的衣服,但却记得我所有的小癖好,还每天像监工??一样监督我吃饭。
我是个神经病,心里想事情的速度跟不上我行动的速度,但你总是能理解我,好像我想的任何东西你都能领会到,为什么会这么聪明
写到这里,我想起小时候,有一次睡在床上,我问林远珩:
“就比我大一岁而已,为什么我要叫你哥?难道我什么事情都做不好吗?”
当时他说:
“你长大了就都能做好了。”
我说,那你呢?
他当时答非所问地说,长大了我也是你哥。
老家那条路没修的那会儿,高考结束我跑回家,隔着老远就看到我哥在楼下等我。他看到我之后像疯了一样朝我跑,结果半路摔了一跤。
那个时候是夏天,短裤短袖胳膊腿都露在外面,摔一跤腿上就破皮。我印象很深的,当时他没停顿地爬起来继续跑,直冲到我面前,然后从后面变了一朵百合给我。
那百合是隔壁店铺新开张时过路顺的,他像个宝贝一样揣在身后,藏得小心翼翼的,连摔的时候我都没看到那花。
现在一想那时真傻,但原来我那时就那么幸福了。而那样的幸福,我竟然一直持续到了今天。
我知道我这个人磨人得很,就算有时候开心也容易想着想着变难受,但每次想到林远珩,就算会哭也是心甘情愿的。活了这么久,这世界上还没有第二个像他一样对我这么好的人,我有时候想,人不就是活一口气活几个瞬间吗?这辈子体会过这样的好了,就算是下一秒死了,好像也不亏。
我把笔一丢,感觉怎么写都很苍白,彻底写不下去了,低下头忍不住发起愣来。
我强制自己抬头看向窗外的落叶,觉得自己又犯病了。
我把那张纸捏成纸团,丢进垃圾篓子里,然后坐在写字台前发呆。
窗外的天台上有一只走路像跳舞一样的猫,它身上橘色的绒毛像是一朵在稻田里呆久了被染上颜色的蒲公英,被风一吹,那些绒毛就随风飞舞。
我身后突然伸过来一只手,抹掉我眼眶里残留的眼泪,那触感很熟悉。
我哥蹲下来握着我的手问:
“怎么了?”
他身上是Carry新款时装模特的限量版,身上还有未来得及抹干净的彩妆杂粉,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