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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阅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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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活了,因为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为什么活着?我是潘凌美,除了名字,还有一些我前世的记忆,我什么也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目的,所以我想死!”

“前世的记忆?”

“是,奴婢的前世是指我第一次看到四爷前,学过一些医,是在庵里面跟师太学的,还学过一些建身的舞术及运动。比如说,今天您看到的网球,还有一些杠上运动什么的,是锻炼身体原灵活性的。除此之外,我不记得什么了,还有就是看到小孩子觉得特别的亲,也特别的心疼,好象自己曾经有过孩子但失去了。”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一直看着他的鼻梁,让他觉得我一直在看他的眼睛。

“哦!那你不太乎自己的脸吗?”

“在乎如何,不在乎又如何,如果在乎脸就会好,心情就会好,我一定在乎;相反,我觉得我不在乎它,反而觉得更好!不知道十三阿哥有什么高见?”

“你确实是个很特别的人!”他没有再说什么。低头捧了我的喝水筒看,然后扑哧一乐,我也跟着乐了起来。

胤祥是个典型的好奇宝宝,对我这儿一切都想知道。所以以后的时间,我就不停的介绍着我的一些体育运动,还让胤祥做了我不能做的引体向上。据他说,他还可以在这儿呆上一段时间,刘管家已经安排他到庄子的另一处别院住了下来。

晚上我和碧云按我以前画的护膝样式做了起来,我想做一对儿送给胤祥,这样漂亮的小伙子,瘸了可不好看。羽绒服做起来太耗时,况且冬天也快过去了,以的再说吧。

第二天,胤祥及两个随从和刘管家到庄子边上的树林里去打猎了,晚上回来给我带来了不少野鸡、野兔,刘管家习惯的把野鸡毛收了起来,看得胤祥两个随从直感到奇怪。我示意刘管家不要说,并管他要了两块硝好的野兔皮。我准备用兔皮做护膝的外衬。

第四天,胤祥准备回京去了,我把院子的规划图给胤祥一份,让他带给四爷,还把一件碧云打算让我送给四爷的羽绒服包进了包袱里,最后单独交给他两付护膝,那护膝外面是兔毛的,里面是用最细的羽绒加一些羊毛做成的,用牛皮筋做扣绊,带在腿上一点儿也不影响活动。

“给我的?”胤祥的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我。

“是呀,你也是开府建牙的人了,今后朝堂上的事儿也不会少了你的,宫里的地上都冰冷冰冷的,带上它,跪着也不冷,时间长了也不疼!”我笑着对他说。

“你怎么不给四哥做一付?”他笑着问。

“他?他比那冰山都冷,带啥也化不开他的心,再说,他还有那么多妻妾疼着他,用不着我给他做!”

“那你那个包袱里是啥?”他扯过给那个包袱问。

“那里是个羽绒袍子,轻便暖和,是碧云做给四爷的!”

“就是你们身上穿的这个?”

好奇宝宝,就是这样,肯定要问的。

“是呀,原本也想给你做一件来着,时间太短了,没等做完就得走了,要不这样,我做完让刘管家给你送去,这样成吗?”我敷衍着他。

“好,一言为定,我等着你的羽绒袍子!”他翻身上马,在辽阔的雪原上奔驰而去。让我想起《孝庄秘史》里片尾曲《你》的歌词。

换颜

既然答应了十三的袍子,就得做袍子了。三天的时间做了一件羽绒服袍子,袍子的面是白色的,因为我觉得十三最适合白色,顺便说一下,给四爷做的那件是天青色的。

“碧云,你会织毛衣吗?我想给自己织一件毛背心,我一到春天就爱咳嗽,毛背心可是必不可少的!”

“什么叫毛衣呀?格格,你是不是又有什么新的做衣服的方法了?”

没办法,我真的不知道,这个时代还没有人用毛线,更没有所谓的毛衣。叫来孙麽麽,咨询纺线的相关事宜,她说庄子里就有可以纺车,又叫来刘管事,请他用我这月的月例买了羊毛去。请来了纺织能手,将羊毛纺成了毛线,再用碱水煮了,加点香料进云,去除羊毛的膻味,我就开始教碧云各种方式的编织方法。然后她和我每天开始了有计划的生活。就这样,我让我古代的无聊的生活越来越有意思,越来越忙碌起来,我甚至开始沉溺于这种生活了。

十三回去后不久,四爷给我送来一些滋补的药品还有一个白瓷瓶子,说是可以生肌养颜的。我把瓶子顺手放进了妆屉。我不是不相信他,一是因为现在的皮肤非常的姣嫩,特别容易过敏,我担心自己的皮肤会不适应;二是我觉得没有必要,这张脸也不是我自己那张真正的脸,我拥有它的日子也不会超过十七年,所以它好与不好我并不是太在乎的。

随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我的皮肤开始长好,身上的冻伤已经基本上好了,手脚上的冻伤也有好了,只在左腕上有一道看不太整齐的伤痕,看起来更象一个纹身。如果在现代,我一定会给它纹成一支黑色的郁金香。随着皮肤基本痊愈,我越来越觉得身上充满了活力,但是一些隐含的忧患还是存在的,我得了寒性胃炎,只能多吃一些面食,稍有一些冷的或是米食过多,就会疼痛。我的脸可能是因为在外面冻的时间过长,还没有完全好全,脸上的红斑已经变得很浅,化妆后就会看不出来。碧云出于好心,把四爷给的那瓶生肌养颜膏试着给我用了两次,我当时觉得脸上特别的痒,我不敢用手碰它,怕有细菌,但也没有太在乎。二月末的一天早晨,我觉得自己的眼睛好象有些肿,就对着镜子看。

“碧云,你看我的眼睛是怎么回事?”我对走进来的碧云说。

我转过身来,碧云帮我把脸上疤痕的部位的曝皮轻轻剥下,然后用湿棉布轻敷了我的眼睛。

我躺了下去,等布快干的时候,让碧云把湿棉布拿下来。

“格格,你的脸.....”碧云惊异的表情,让我迫不及待的拿起了镜子,镜子里的我,原来的眯眯眼,由于双眼皮的出现而变成了杏仁眼,高鼻梁,小嘴,皮肤白晰。

我笑了起来,对于这个变化,我一点儿也没有奇怪,随着我不断的锻炼身体,我原来这具身体的婴儿肥逐渐的消失,团团脸已经变成了瓜子脸,这也就是我现代的模样,看来这个躯体装了我的灵魂并不适应,为了适应,变回了现代的我。

我想我不会因为脸变得漂亮了,就不再是我,我也不想让所有的人因为我而改变什么。

春天马上就要到来了,这里还没有现代的沙尘暴,南风渐起,大地里的很多地方都看到的绿意。这是我最喜欢的季节,一年之季在于春,我必须好好把握春天。

首先,我准备在院子的周围种一些种,从打我到这儿来,就加强了我周围所有人的民主意识,但也带来一定的麻烦,比如说我喜欢杨树,但却遭到了刘管家等人一致反对,原因是,杨树又称为鬼拍手,一般都是在乱坟地周围才种的。种柏树,我觉得象皇陵,种松树,我觉得象烈士陵园,种柳树,我们这地势高,缺水,种榆树,生长期又过慢。闹腾了一阵子之后,还是种了杨树。拿了铁锹,我和碧云一起,准备以一天挖两个树坑的速度,挖十天。刘管家看我们两个笨拙的样子实在忍不住了,就让喜子和柱儿帮我,结果用了五天时间挖三十五个树坑,种了树,还和碧云一起抬水浇树,我坚持不让动用庄子上的人,大家都忙着春耕,可不能误了农时。

随后,我的屋子里开后窗户的想法,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其实图我早就让胤祥拿给四爷了,他没反对,就应该没问题。满人没有开后窗的习惯,只有江南的房屋才有这样的。我之所以这要求,是因为我特别怕热,打开南北窗户通风,能让暑气消散不少。但我住的屋子后院是厨房,刘管家、孙麽麽坚决不同意,怕油烟子进屋。最后经反复协商,决定把前院里的西屋和东屋两间开了后窗户。夏天热的时候,就到前院来住。

我又在前院的西面架了架子,准备种葡萄;在东面种了四大棵丁香花,窗下种了夜来香(防蚊子),南墙下种了牵牛花。

三月,美丽的三月,忙碌的三月,每天我和碧云一躺下就会进入睡梦——累的,每天早晨起床成了酷刑,劳动创造生活,劳动让生活充实。随着我改造计划的一步一步实现,院子原来庄严大气的感觉已经没有了,完全成了我心目中小资的农家小院。真没有想到,我在古代完成了我现代的愿望。

春光明媚的某一天,院子外面传来了马蹄声,胤祥又来了,一走进院子就看见我和碧云正在用线架子缠毛线。

“你们这又是做什么呢?”他笑着问。

“奴婢见过十三阿哥,十三阿哥吉祥!”我和碧云齐齐的给他行礼。

“叫我十三就行,怎么说你也是嫂子!”他笑眯眯的说,让我感觉他好象有什么阴谋。

“那你叫我青青吧,我小名叫青青,怎么说我也比你小,要是按我家乡话,我得管你叫祥哥呢!”

“青青,好这个名字好!”他仔细的看着我的脸,眼睛里闪着光芒,“你变样了!”

“是变了,这个模样是不是更象我?今天怎么有空来?”我看了看他问。

“你看!”他从随从的手里接过一个口袋。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网球拍。

“你想打球?耶!”我大叫着拍着他的胳膊。回身冲进自己的屋子,换好衣服,拿出拍子。然后又对碧云说:“把我前段时间编的那个特别大的绳网拎出来!”

转身来到庄子东面一块平地上。这块平地是很早以前我就想用来当成网球场,前两天地面刚刚平整压实了,因为碧云最近刚学打球,还没有立网杆。让人拿来木杆立住,挂好网,讲好规则,我就开球了。

胤祥不愧为是健将级的帅哥,一会儿的功夫就适应了打球规则,球越打越好,越来越有技巧了。五局三胜制真让我这个小体格有点儿吃不消呢。经过艰苦的决胜局,胤祥终于打赢了这场球。

我喘息着走过去,伸出右手,他没看明白我的意思,我示意他也伸出右手,握了握他的手,告诉他,这叫做: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然后一屁股坐在场边的地上,胤祥看了看我,在我身边也坐了下去。

碧云早拿了手巾递给我擦汗,把我的大水杯也送了过来,递给十三的却是一杯茶。

“我现在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要拿这么个笔筒喝水了,真有你的!”

“那是呀,人呀啥时候也离不开水,所以说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呀!”

“哦?”

“不知道吧,女人没嫁人前就是水做的,结了婚呢,掺和进了泥,变得混浊,所以说未嫁人的女孩子叫冰清玉洁呢!男人呢,天生就是一半水一半土,永远不如女孩子的。”

“女人是要靠男人的,不嫁男人,女人永远也不会成为女人的!”胤祥看着我认真的说。

“女人当然要靠男人,在力量决定成败的时代,谁是强者,谁就是被依靠的人。”我的脸上还不停的冒着汗,我擦了一把说。

“青青,你是个很特别的女人,四哥总说你是个迷,我现在觉得你更是胸中有锦绣的人。”

“我不是个迷,也不是你所说的那样的女人,我是没有办法,我只能活着并学会对付无聊的日子;如果你有一天被人冷落,被人抛弃的时候,是否和我一样迷茫,和我一样绝望呢?”

“我没想过,如果真的处在你的境遇,我也不会知道自己该如何!”胤祥想了一下说。

“第一就要做到永不言败,第二就要做到自寻快乐。”我认真的偏头看了他一眼。

我这么说是因为我在想他将遭遇的不幸,他将受到的磨难。我更想启发他。

“人生有时就象这球赛,当两方力量势均力敌的时候,可能不到决胜局,谁也不知道谁是最后的赢家,这时就需要我们去努力,去坚持,不能因暂时的失败而气馁!应该善于藏拙,然后智取”我望着远处绿色的大田,眯起眼睛。

胤祥深深的看着我,我没有看他,一直的看着远方......

种痘

胤祥走了之后,我又开始重复了我忙碌紧张的生活。我从来都不是甘于寂寞的人,但是人一旦安静下来,却是一种陶冶,也是一种快乐。

太阳下山越来越晚了,吃完晚饭后那过多的时间开始无法消遣,这时我会拉起碧云,在院子中间哼着曲子跳华尔兹,跳拉丁舞,有时也跳健美操。当我告诉碧云这实际是一男一女一起跳的舞时,碧云惊讶的样子可爱极了,让我忍不住捧了她的脸蛋亲了一下。碧云立刻羞红了脸,嘴里嘟囔着“格格这是干什么呀!”跑进屋去。

“格格,我很少听你唱曲,也没听你弹过曲子!”这天晚饭后,我们坐在院子里,看着天空一点一点由浅蓝变为粉蓝,再由粉蓝变为深蓝,我觉得自己好象很久没有这样去看天空了。碧云放下手中的毛活儿,和我一起看着天空问道。

“你想听什么曲儿,说好了,我可没有你想听的曲儿,如果唱了,你别笑我。”我不太自信这具身体给予我的嗓子是不是和我前世的一样好。前世里我唱《青藏高原》都没问题的。

其实我是会弹古筝的,我女儿考过古筝十级,都是我从头到尾陪着学陪着练的。我甚至还专门和老师学过古筝的。只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弹它。一个是现代用的筝是二十一弦,而这个时代用的琴还是十二弦。我不知道是不是能习惯。二个是这样会让我想我的女儿。我会忍不住思念。

轻轻的我将离开你,

请将眼角的泪拭去,

漫漫长夜里,

未来日子里,

亲爱的别为我哭泣。

前方的路虽然太凄迷,

请在笑容里为我祝福,

虽然迎着风,

虽然下着雨,

我在风雨之中念着你。

没有你的日子里,

我会更加珍惜自己,

没有我的岁月里,

你要保重你自己。

别问我何时归故里,

我也轻声的问自己,

不是在此时,

不知在何时,

我想大约会是在冬季。

一首《大约在冬季》是我最熟悉的歌,轻轻的含着泪唱出来。这歌是唱给我女儿的,我要唱给星星们,让它们转告给我的女儿。

“格格,你的曲儿好新奇,奴婢还从来没听过这样的曲儿呢!”

“其实,如果有古筝,我还能给你弹更多的曲子,只是可惜了!”

“格格,你会弹琴呀?”碧云惊讶地问。

“当然会,但我弹过的古筝可都是二十一弦的,这儿的古筝才十二弦。”

碧云用极奇崇拜的目光看着我,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你听过嚎出来的曲儿吗?”我问碧云。

“没有!”碧云倚住我的肩膀,一脸惊恐的看着我。

“我们等天彻底黑下来,庄子里的人都睡了,就爬上梯子上屋顶去唱,保证让所有人都吓得不敢出屋!”我一脸阴笑的说。

“格格,你别唱,奴婢怕!”碧云把脸都快埋到我的胸前了。

“那好吧,等哪天喝多了再唱,我们把狼都给招来,看谁还敢欺负我们!”我哈哈笑着说。

这几天,我把纺好的毛线交给孙麽麽,让她找人给染成各种颜色,我想给十三织件毛背心什么的,又怕四爷沉心,正何计着怎么才能平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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