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说感到相当愤怒,母亲已经够可怜了,现在还要在感情上受苦,她都劝过母亲放弃陆明霄吧,他将婚期延后那么久根本就是不重视母亲。
无奈母亲这个人实在是死心眼,爱上一个人就会不在乎吃苦,当年她为了曾逸离开父母,放弃过一个千金小姐的生活,转而去给曾逸洗手做羹汤。
而现在她为了陆明霄又一次委屈了自己,唯一让她欣慰的一点是母亲对陆明霄不再向以前那么好了,对他的关心明显大不如前,她毕竟是受了伤,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样毫无芥蒂的面对他。
在曾芷兰还没有从被表白的漩涡中走出来,就得知方遥然已经离开的消息,那一刻曾芷兰感到自己的手脚都是凉的,心空了,觉得少了些什么。
对于他走时并没有打电话给她,她也是有怨的,只是想到那一晚她抛下他独自跑回家,对于他来说也是一种伤害吧?
两人就这么错过了,在方遥然走后长达几个月甚至一年之久,曾芷兰都没有适应过来,每天放学她还是下意识地向方遥然曾经所在的班级望一眼,只是无论怎么望,他还是走了,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有时候习惯是相当可怕的,曾芷兰已经习惯了方遥然的存在,习惯了他在放学后等她一起回家,习惯了他给她补英语听力和口语,习惯一起去旅游一起去餐厅吃饭。
她甚至连他死皮赖脸地非要握她手的样子都很怀念,当时觉得他这人有点烦,烦得她有时候想揍他,可是如今想来当初相处的片段个个都让她珍惜不已,其实她不得不承认,对于方遥然她不是无动于衷的。
那晚她逃跑了,那是因为她被自己的反应吓到了,并不是故意要伤害他,只是她也许是真的伤害到他了吧?否则他怎么会在走时连个电话都不打一下?
分离得越久,曾芷兰越想他,她还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在她心中已经这么重要了,但是她知道得太晚了。
高三这一年曾芷兰过得很辛苦,学业太繁重,有时一静下来她就会想起方遥然,一想起他心就会揪得厉害,所以只能命令自己用力地学习,只是英语越来越难,没有方遥然的存在,她学得更加辛苦。
有一种现象很有趣,那就是高一来时班内的女同学有三分之一是长头发,而到高三总复习时长发的人一律剪成短发,据说是为了早上梳头花的时间少,可以多睡会儿,只有曾芷兰一个人留着长发,她不习惯留短发。
还有高一时班内戴眼镜的同学寥寥无几,而到现在套一句生物老师说的话“我就站讲台上往下一看,全都是‘四眼’同志。”
当初学校的人听说方遥然离开了学校,众人的反应都相当强烈,男生是松了一大口气,觉得自己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女生则苦恼不已,没有帅哥来养眼了,这课外唯一的娱乐也被剥夺了。
起先,学校里的人看曾芷兰就像在看弃妇,大多数女生想看她萎靡不振、憔悴不堪的样子,只是她们都失望了,曾芷兰的表情和以前并无异样。
其实曾芷兰将一切都放在心里,难过也是独处时才会难过,当着众人的面她能做到脸上不带任何情绪,任谁也看不出她的伤心。
由于曾芷兰并不想离母亲太远,所以就报取了本市的一所重点大学,她的高考成绩刚刚过线,母女两人都很高兴。
方遥然走后他以前的号码就成了空号,新家地址与电话他都没有告诉曾芷兰,这令她在领到N大的录取通知书时想要找他分享一下她的喜悦都不行。
这一年曾芷兰的变化很大,人又长高了四厘米,身高有一米六六,有一句俗话说“女长十六七,男长二十一”,一般的女生十七岁过后就不会再长了,可她居然在过了十七岁后又长高了这么多。
五官仿佛长开了一般,曾芷兰从以往的秀丽渐渐长成谜一样的美人,之所以称为‘谜一样’是因为她这个人对于其他人来说就是个谜,关于她的很多事都无法用常理解释得通。
现在的她走在路上回头率直高不下,可以想像等再过几年,曾芷兰会变得有多漂亮,现在的她比起白婷菲来说还是差了点,但是谁也说不准以后会不会和白婷菲并驾齐驱。
高三暑假,沈慧并没有和陆明霄结婚,这次是她拒绝了陆明霄的求婚,如今她也个性起来,当初陆明霄延后婚期伤了她的心,而如今她在他向她求婚时也令他难堪了一回。
曾芷兰为此都为母亲拍掌叫过好几声好,原来母亲有时候也是会发脾气的,得知陆明霄被拒绝令她出了好大一口怨气,对他也不再摆脸色看,毕竟现在看他每天在母亲面前小心讨好的样子,很可怜!
大学生活
曾芷兰选的专业是企业管理,当初填专业时觉得哪一门专业都不是很吸引她,而且她有要自己干事业的打算,所以就选择了这个专业。
大学基本比高中要轻松些,老师管得根本不严,学生们基本比较自由。
对于曾芷兰来说,根本不可能像一般人那样点头哈腰地讨好上司只为了不丢了工作,她做不到逆来顺受,所以她要自己开公司,不用去看别人的脸色行事。
其实开公司的手续很复杂,如何将公司做大更加困难,她目前不缺少的就是钱,何况有陆叔叔在,她根本不需要担心什么,何况只要有他帮忙,连客户之类的人都不用自己费心去找。
在这个社会上,她最出众的无非就是武功,那么她就要物尽其用,将自己的长处发扬光大,她就是要开一个保镖公司,她负责教导保镖们武艺,训练他们的反应能力,目前她最需要的就是一个八面玲珑会谈生意的女合伙人。
曾芷兰的大学生活很丰富,除了课业她将时间大部分都花在了学习如何管理公司和寻找能当保镖的人员上。
半年前她已经找了三个人,此三人她以前见过,就是当年在母亲面前散布谣言的那三人,曾经是方遥然的小弟,而自方遥然走后他们并没有再投入到别的‘老大’门下,看来对方遥然还算衷诚,经过这一段时间的观察,她发现他们比其他小混混要善良些,不会胡乱收保护费,对待长辈还算有礼貌。
而且他们的反应能力较强,有些小聪明,本来身手就算灵活,如经过专门训练,对付高手来会有些困难,但比起社会上的其他保镖定会厉害许多。
其实她选中他们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也是为了怀念些什么,为了平时还有人和她一起回忆一下方遥然这个人,他们曾经和他相处过,看见他们就能够想起那个已在美国的人。
“曾芷兰,下课后去哪里?”一位短发俏丽的女孩打断了正在沉思中的人,此人名叫张倩倩,人称小倩,是曾芷兰同宿舍的人。
“我出去有点事,晚上不陪你吃饭了。”曾芷兰向她笑了笑,上了大学后她有了一位好朋友,就是眼前这位,张倩倩人很开朗,遇事非常想得开,属于‘宰相肚里能撑船’的那种人,她经常笑,看见谁都笑,笑得令看见她的人也会不自觉地跟着笑起来。
“不会是去和某位帅哥约会吧?”张倩倩神秘兮兮地靠近曾芷兰,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很能勾引人,其实她长得很讨喜,第一眼看到她不会感到惊艳,但相处久了会觉得她这人是耐看型,越看越觉得她好看。
曾芷兰波澜不惊地回道:“你想太多了。”
“哎,如果我是你,不去外面钓个金龟婿回来我都不姓张,你可是我们系的系花啊,比其它几个系的系花受欢迎多了。”张倩倩边说边可惜,曾芷兰这人自她见过后就想深交,她长得美,虽然浑身散发着一种‘生人勿近’的气息,但是她就是能不经意间吸引人的视线。
有时张倩倩会发现她的眼神常常散发一种忧郁,其实也就是这种忧郁更加吸引雄性动物,令那些追求者即使被拒绝了也不舍得放弃。
“你电视看多了吧?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曾芷兰不以为然地看了看还在‘眼冒金星’的人,学校里长得不错的女生有很多都和校外那些开着车的小开有关系,每天晚上学校外面就停了好几辆车,都是接她们去外面过夜的。
这里面的人有几个是真心?绝大多数都是肉体交易,虽然现在的大学生经常感到手头紧,但是为了那些钱去出卖自己的身体也太过不自爱了些。
有时候曾芷兰也会如此想,或许是自己的命太好,不缺金钱,所以不知那些物质生活不富裕的女生的辛苦,并且看不惯她们为了钱去糟蹋自己,如果自己重生在穷人家庭中会了解并接受她们一点吧?虽然她肯定自己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会出卖自己的身体。
也有几个自认为英俊潇洒的小开找过她,要她当他们的情妇,那些油光粉面的公子哥头都仰得高高的,给人一种‘老子就是有钱’的感觉,并用施舍的口吻对她说话,开出‘陪他一个月给她二十万块’的条件。
开玩笑!这社会的有钱人怎么贱成这样?惹怒她的后果就是令他们有血光之灾,她没有傻到去当面教训人,在用比他们更加骄傲的语气拒绝后走远,趁人不注意时用几个小小的石子就将他们的牙全部打掉。
这些人不是自认为英俊潇洒吗?这次牙都没了看他们还怎么自以为是,那捂住嘴哀嚎的样子已经没有了任何高高在上的感觉,看得她很解气。
受了近几年电视剧的影响,这些石子她都是带着手套拿的,免得上面有她的指纹,查不到指纹这些公子哥儿就没办法找到罪魁祸首,也没有人会怀疑到她身上,因为她一个‘弱女子’不会有那么大的力气能令石子打光他们的牙齿。
“不是我说你,都大三的人了,长得还这么漂亮,怎么就不交个男朋友呢?追求你的人那么多,挑一个好一点的男生交往吧。”张倩倩还在劝说,大学时代没谈过恋爱的人不是长得很丑的,就是家里太穷的,可是曾芷兰这人不仅长得美,还很有钱,不交男友太浪费了她如此好的条件。
“回来后我给你带好吃的,乖。”曾芷兰对她的话听而不闻,轻轻拍了拍她的脸后走了。
时间过得就是这么快,现在她已经是大三的学生了,刚开始她还对这里的教学方式很不习惯,现在她已经适应了这种教学模式,她还以为自己不会那么容易交到朋友,没想到在这里她居然也会有好朋友。
张倩倩对人很真诚,不会耍手段,`几乎是没有任何心机,这种人她喜欢,所以在她接近自己时,她并没有刻意排斥她,渐渐相处下来,两人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好朋友。
出了校门,曾芷兰坐公交车去和那三个人见面,到达目的地用不了多久,他们选的地方比较折中,双方都不会用太久的时间。
大概在半年前吧,她已经有了开公司的念头,后来在路上巧遇了那三个人,他们没有再升学,也没有工作,正在苦哈哈地找着工作,无奈三人因为没有学历而不被企业所聘用。
当时灵光一闪,曾芷兰想到自己正需要人手,他们是最好的人选,于是她就将想法跟他们说了,最初他们谁也不信,一个大学还没毕业的女生要开公司?别开玩笑了,这社会是吃人的社会,开公司哪有你所想像得容易。
知道他们不信,于是曾芷兰请了他们去饭店的包厢喝了一顿,酒过三旬,她开始将自己的想法统统说了一遍,资金人脉她都不缺,开公司很容易,他们所认为的很难一是因为资金的问题,二是因为需要疏通一些部门很费事。
有陆明霄在,办任何手续都很容易,说来也好笑,他向母亲求了快三年的婚了,还是没有成功,母亲也是很有骨气的,任他是软硬兼施都不点头。
所以他现在是想方设法地讨好她们母女,如此一来请他帮忙还不容易?他巴不得能为她们做些事呢。
她将一切都说清楚后,那喝得虽有些高但尚算清醒的三个人终于动了心,确实以他们现在要本事没本事,要学历没学历的处境,怎会找到满意的工作?当保镖对于他们来说算是最好的选择了。
接下来四人讨论以后的打算,在曾芷兰公司没开起来前他们三人暂时在陆明霄公司里当保安,工资不高,一千块钱先凑合着干,每周的星期三和周末两天的下午她教他们功夫,是那种适合男性用的比较硬气的功夫。
为了训练他们的反应能力,曾芷兰手拿拇指大小的石子不用一丝内力射向他们,虽然不加内力,可是石子打出去的速度还是相当快,打在身上很疼,尤其是夏天衣服穿的少的时候。
起先那几天三人被石子打得哎哟妈呀地乱叫,训练完后每个人的身上都是火辣辣的疼,但是他们道上混的久了,不会因为被打几回就放弃,何况曾芷兰是在训练他们,为他们着想。
一切都没白费,经过半年的时间训练,这三人大有进步,现在曾芷兰手里的石子已经很少能打在他们身上了,他们的反应速度已经有了质的飞跃,有以前道上的仇家上门寻仇,他们也不再处于狼狈挨打的地位。
回想起这半年来和这三人训练的点点滴滴,曾芷兰感到很有成就感,现在他们不仅功夫进步了,连脾气也收敛了许多,和那些小混混基本上已经脱离了关系,开始走正路了。
下了车,曾芷兰来到四人相见的地方,他们早已经等在那里。
此地是一片废墟,以前是居民区,前一阵子给拆了,目前还没有新的开发商来,平常也没有人来这里,于是这里就成了他们近一个月来练功夫的最佳场地。
“兰姐。”三人一齐上前打招呼,开始他们都想称她为师父,只是曾芷兰目前并没有收徒弟的打算,何况教他们的武艺也只是皮毛而已,师父这个称呼她受不起,所以令他们改了称呼。
“拳法练得怎么样了?”曾芷兰问道,眼前这三人现在都是黑头发,并且没人再戴耳钉,全都规矩得很,任谁一看也不会怀疑他们是小混混。
“练好了。”大块儿高声说道,之所以叫他大块儿,是因为此人体格高大强壮,是三人中块儿头最大的一个。
“我们也差不多了。”老二和老三也齐声说道,他们和大块儿——老大三人对兰姐可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她年纪比他们还要小一些,可是功夫居然如此之好,他们都知道她所教的只是皮毛而已,就算如此他们也是受益匪浅。
就为这点他们也愿意称她为‘姐’,即使年纪比他们小,换一种想法,曾经他们都以为她会是他们的‘大嫂’,毕竟他们的老大方遥然可是帅得天怒人怨的混血儿,他迟早会追到她,只是谁也没想到老大最后去了美国。
“都打一遍给我看看。”曾芷兰在一旁的台阶上坐了下来,静静观看,看到他们动作不到位或者力度不够她都会提出来,让他们重新练。
曾芷兰想着该是时候选些女孩了,只是女孩子不好选,一来没有什么女孩愿意当保镖,二来即使有愿意当的,身手又不见得会利索,重头练起又太过浪费时间。
而且最好还要一些保镖会说英文,现在的保镖有很多都会说外语,这样一来就更麻烦,武功好,人品好,还要会说外语的保镖哪那么容易找?但愿现在开始培养他们这些多方面的能力还来得及。
电话铃声响起,曾芷兰接起电话,原来是张倩倩要她给她带某某街上的臭豆腐,据她所说,方圆百里,只那一家的臭豆腐最美味,吃得令人恨不得连舌头都吞进去。
因为要给张倩倩带臭豆腐,所以也就没在此处多作停留,将练习要点及每人的不足之处告诉了三人,让他们自己练习,下次她再来检查,交待完一切后就离开了。
好在那条街也不远,曾芷兰很快就买好了臭豆腐回学校,这怪味的食物她不喜欢,可张倩倩偏爱吃臭豆腐,经常在宿舍里吃,吃得整个屋子臭气熏天,令舍友和隔壁宿舍闻到臭味的人均叫苦连连。
可对于一个喜爱臭豆腐已达恐怖境界的人来说,威胁利诱均已达不到目的,只要能吃到臭豆腐,要她做什么都愿意,对于张倩倩来说,即使是亲妈来了她也要先吃完臭豆腐再去见她妈。
走在校园里看到成双结对的情侣,曾芷兰已经习惯了,已不再像以前那样看到情侣间亲密的动作感到不自在,现在她已经能在一对热吻中的情侣旁边走过而面不改色,这对于她来说,也算是跨世纪的进步。
又见故人
这天,曾芷兰来到了陆明霄的工作大楼,找他谈谈开公司的事情,如果没有他给予她宝贵的意见与支持,想必她即使再有抱负、承受力再强也会被现实的残酷逼得信心大减。
她特地选在了中午的时间过去,就是为了避开他的工作时间,现在十二点已过半,她吃完午饭就赶了过来,想必陆叔叔也已经用过了午餐。
如今她已能不通过总机通报就可以直接进入陆明霄的办公室,目前为止还没有多少人能有此殊荣。
走进办公室便看到陆叔叔已经等在那里,曾芷兰向他问过好后就在一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陆明霄整理完手头上的事情看向曾芷兰:“你开公司的事准备得如何了?”
“不尽如人意,找到身手好、人品好的人选不易,而找会说外语的保镖更加困难!”曾芷兰老实回答,当初打算开公司时她可是雄心万丈,只是在一步步走来后却发现原来连小小的细节都要考虑到,不得不承认要开一公司还真是不容易。
“慢慢来,你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抱负也算难得。”陆明霄的话里不无欣赏,他对这个会成为他继女的曾芷兰一直是欣赏有加。
“嗯,我想要一个女合伙人,负责谈生意招揽客户,最好还要擅长管理公司,我这次来就是想要陆叔叔给我推荐一个合适的人选。”
陆明霄听后思索了一会儿,随后说道:“我会帮你留意,等你毕业后公司开业,我就将人给你推荐过去。”
心里的一块大石落了地,果然是背后有势力什么难事都能办妥,曾芷兰感激地向陆明霄道了谢。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陆明霄突然犹豫地问道:“方遥然那孩子------还和你有联系吗?”
不经间突然听到了这个名字,就好像一块大石不经意间打入平静无波的湖面瞬时激起千层浪,曾芷兰的心里一痛,双手不禁紧握起拳头。
“他、他没有联系过我。”对于他一直没有联系过她,曾芷兰心里一直是不好受的,曾经相处那么长的时间,彼此之间都是有感情存在的,可他居然走得干干净净,一点消息都没有,令她想起那著名的诗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有时走在大街上突然看到某个背影相似的人,曾芷兰都会感觉自己的血液立刻加速流动,双眼紧紧盯住那个人,那既期待又矛盾的感觉缭绕在心头,个中滋味很难说得清楚。
只是等那个人转过身时,她所感觉到的只有浓浓的失望,即使知道他这个人不可能回来,最起码不会在这个时候回来,可是看到相似的身形,听到相近的声音都会令她的神经条件反射般的紧绷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