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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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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说本站启用新域名请书友记住防止丢失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完,想下次继续接着,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好半天后,他总算是有点印象,办法确实有,而且不止一种。

最简单的办法是利用速度,只要他的速度够快,比对手快得多,快到对手来不及格挡。要不然就在技巧上想办法,让暗器的飞行轨迹变得诡异飘忽,让人无法格挡。

最后一种办法就是以数量取胜。暗器的好处就是能够一下s出好多枝,而再厉害的对手也只有两只手,顶多只能拿两件兵器砸飞两件暗器,除非那个家伙手里有盾牌。

不过,以数量取胜的并不是简单地抓取一把暗器撒出去,那绝对是最下乘的做法,魔弓手了除了擅长s箭,也是一个半吊子的魔法师,所以他们更多的时候是利用魔方来达到目的,用的最多的就是幻术。

尼斯感觉有些头痛。蒙德的笔记里就没有太多的幻术的内容,仅有的一些幻术也都是隐形藏匿类的幻术,看来,他还得去找这方面的书籍。

一提到幻术,他也不由得想到路克给他的那本书。 并不是说那本书里记载了幻术类的魔方,而是留下那本书的人是爱神维纳斯的信徒,这位神明没什么战斗力,比信使之神墨丘利都不如,但是玩幻术确实一把好手。

相爱你跟着想着,尼斯突然意识到一件事。蒙德的那套东西已经渐渐不适合他了。那个家伙因为战力不够持久,所以只能追求一击致命,一旦不能成功,就得立刻脱离战斗。而对于他来说,站投持续多久都不成问题,遇到难对付的敌人,他可以拉开距离用暗器将对方紧紧缠住,让同伴干掉那个家伙。

那才是最适合他的风格。

他正在那里思考,门突然开了,那个年纪比较小的混血少女莉莉丝溜了进来。

“你来干什么?”

尼斯问道,他其实已经猜到一种可能,心里不由得砰砰直跳。

“他们让我来服侍你。”

莉莉丝表情没有半点羞涩,似乎已经习惯这种生活。

“难道他们自己用不着陪?”

尼斯有点不解。

“我是从贝特曼少爷那里过来的,后来去了格拉鲁斯少爷那里,但是格拉鲁斯少爷没有心情,直接把我赶出来,所以我来您这里。”

莉莉丝解释道。

尼斯立刻明白了,他刚才看到两个女人北路克和伊斯特一人一个带了进去,看来那几个家伙早就分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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