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诺的第一站自然是书店,虽然塞比斯的城市规模已经不小了,不过光辉大陆能识字,买得起书的大部分都还是贵族,因此书店也很少,要在偌大的一个城市找到一个书店虽说不是大海捞针,但也相去不远。
直到问了N个路人,绕了大半个塞比斯,两个人累的半死不活之后,兰诺终于看到了一家书店。
兴冲冲的跑进去,直接向侍从要了一本《魔兽大全》,两个人就打道回府了。
啧啧,这书可真是奢侈品啊,一本牛津字典厚的《魔兽大全》竟然要5个金币,怪不得很多人不识字,怪不得满大街没书店呢。
不过这5个金币也算物有所值吧,每页上除了介绍魔兽的种类、习性、实力,还有一张清晰的插图,这样就不怕找不到丸子是什么了。
兰诺怀着激动的心情翻开此书,头一页讲的竟然是7大圣兽。原来五元素属性及黑暗、光明两个属性都有相对应的圣兽,也是目前魔兽中实力最强悍的。
黑暗魔法对应的圣兽是暗黑凤凰。暗黑凤凰比鹰略大一些,全身长有纯黑色的羽毛,翅膀闪闪发光,鸣声悦耳,擅长黑暗魔法。
光明魔法对应的圣兽是天马。天马通体洁白如雪,背上长了一对洁白的翅膀,象征着神圣和光明,擅长光明魔法。
雷系魔法对应的圣兽是金雕,全身金黄,速度极快,擅长雷电攻击和风系魔法。
木系魔法对应的圣兽是食人花,巨大的一朵深紫色花朵,绽放时,散发出惑人心智的气息,擅长迷惑性法术攻击。
水系魔法对应的圣兽是千年玄龟,龟壳极厚,防御高,速度慢,擅长水系和冰系法术。
火系魔法对应的圣兽是赤龙,通体鲜红的巨龙,攻击速度极快,擅长火系攻击。
土系魔法对应的圣兽是地背熊,地面防御性最强的魔兽,速度也很快,擅长土系魔法。
但是这些魔兽究竟会哪些魔法技能书上却没有提到,只在下面有一行字(此类魔兽只听闻过,还不曾出现过,所以详情不清,知情者可详细补上)。
后面的魔兽讲解就要详细得多,从10阶依次往后,对魔兽的种类、技能、法术强度、习性等都有很详细的讲解。
当兰诺把这本书翻了一大半的时候,还是没出现跟丸子长得差不多的动物,这可郁闷死兰诺了,难道丸子真的不是什么厉害的魔兽?
查理来叫兰诺吃饭的时候,恰好兰诺正在纠结中,查理好笑地摸了摸他的小脑瓜子,安慰他:“丸子不是什么强大的魔兽也没关系了,你别契约,把它作为宠物养就行了,以后查理叔叔给你抓一只厉害的魔兽。”
“契约,这个是怎么回事啊?”
查理现在是发现了,兰诺对大陆上很多基本的常识都缺乏了解,因此,他打算好好给他补一补这些常识,免得他哪天莫名其妙地闹出些笑话来。
“一个人一生只能契约一头魔兽,如果魔兽死亡,主人的实力也会大大受挫,所以每个人契约魔兽的时候都会慎重选择。契约的方式是打败魔兽,然后用魔法把自己的血灌注进魔兽的头顶,契约成功之后,魔兽会的本命技能主人也可以应用,因此魔法师契约的魔兽都要跟自己是一个魔法系,否则就毫无用处……”
然而第二天,兰诺仍不死心,他把丸子带到街上,挨家挨户的逛魔兽店,可惜一上午下来,这些专业人士们也都一致认为丸子就是一只魔宠猫。
最后不得不死心的兰诺,只好安慰自己以后就把丸子作为宠物吧,至少它比普通的宠物聪明了不少,虽然有时候很可恶。
于是,丸子就这么被定位为一只只会逗主人开心,毫无攻击性的宠物了。
第二十三章 新家
时间就如指间的流沙,溜得飞快,大半个月一晃而过,他们也很快就到了摩斯雷斯城,于是两队人马也必须分道扬镳了。
在这段时间里,朱莉和巴里的感情突飞猛进,很快便成了人人称羡的一对。当然有人欢喜有人忧,和巴里的喜气洋洋不同,姬玛现在每天都黑着一张脸,像谁欠了她好几百万似地。当然像兰诺处在这种旋风窝边缘的人日子就格外难过起来,不过鉴于别人刚刚失恋,兰诺还是很有品的,没有去火烧焦油。
因此两队人马要分开的时候,最不舍的就是兰诺和朱莉了。最后二人约好,朱莉以后有空会常来摩斯雷斯城看他,这才一一道别。
分开后,查理雇了一辆马车直往城东奔去。由于是下午,天气炎热,街道上人并不多,因此,马车跑得飞快,大约过了一个小时的样子,查理终于叫停了。然后带着兰诺下车往左边的巷子一拐,一条年代久远的胡同出现在眼前,路边的青石上都布满了苔藓,胡同并不深,大约就两三百米。
查理带着他,走到最里面一扇看起来已经很老旧的木门前,敲了敲,过了好几分钟,一个拄着拐杖的老人才来开门,一看见他们,浑浊的双眼瞬间充满了惊喜,嘴巴抑制不住地大张着:
“查理,你回来了,这,这位就是小少爷吧?”带着惊喜、不可置信的声音颤颤抖抖地响起。
查理笑着点了点头,老人把他们迎进了屋。然后朝外面一吼:“桑玛,小少爷回来,沏壶茶上来,你去多买点菜,今晚做丰盛些。”
一个中年妇女带着一朵像喇叭花盛开般灿烂的笑容,应了声,然后匆匆忙忙跑去做事。
查理向兰诺介绍,这是韦斯家的老管家山姆(兰诺现在的全名是兰诺.韦斯),5年前兰诺的父亲变卖家产带着怀孕的妻子去莫城另谋他路时解散了家里的仆人,就留下了这么一个老管家和那个女仆。这时兰诺才明白为什么自己当初说要叫兰诺时没人反对,敢情这边的人连那位男爵夫人生的是男是女都不知道,更逞论名字了。这下,兰诺也不得不佩服自己爷爷的老谋深算,现在还会有谁吃饱了撑着跑去怀疑他的身份呢。
趁着查理和老人在那里交谈,兰诺开始打量起这个房子。很明显,这只是一所普通的平民的房子,就一个典型的四合院,一排房子大约有五六间,外面是一个小院,大片地方种了些瓜果蔬菜,只在墙角处有一棵兰诺腰那么粗的银杏树,整个屋子里除了刚才的那位女仆和这位老爷爷就没其他人了。
难道那位男爵如此落魄,混得就跟普通平民没啥区别了,要是有家底厚一些的,估计都能轻易把他比下。兰诺摸了摸鼻子,看来以后的生活得很艰苦啊。
思量了一会,看那两人好像还有很多话要谈,没空理他。兰诺觉得有些累了,很自觉地拿起自己的行李,走回的房间,打算睡一觉。
这个房间也很小,不及他在莫城的二分之一,因为很久没人住,还散发着一股不大好闻的味道。房间很简陋,除了一张实木的单人床,就只剩下一张很旧很旧的书桌,书桌右侧还有一个很破旧的衣柜,打开柜子,里面空空的,什么都没有。
兰诺扔下行李,一下子蹦到床上,还好被子估计是桑玛刚拿过来的,上面有一股阳光的味道,兰诺心满意足地抱着被子睡着了。
兰诺醒来的时候,天色已渐渐变暗,太阳早已失去踪迹,只在西边的天空中还燃烧着一片橘红色的晚霞,远处高低不平的房屋在晚霞余晖的映照下镀上一层金边,难得有如此悠闲的时光,兰诺就这样躺在床上眼都不眨的直直盯着那晚霞,直到天际最后一抹红色消失,才起身换了一身衣服,走去饭厅。
查理和山姆已经坐在饭厅上边喝酒边交谈,丸子挺着圆滚滚的肚子坐在饭桌的一角打瞌睡。桑玛看见他进来了,很高兴的喊道:“少爷,你醒啦,肚子饿了吧,快坐下,我马上端出来。”话还没说完就不见人影了,兰诺不由得对这个雷厉风行的大婶产生了好感。
等桑玛把托盘端过来,兰诺发现上面只是很普通的面包,还有一盘烤牛肉和一盘沙拉,大失所望,虽然知道以后的日子生活上肯定不会很好,但今天的接风宴也太寒碜了吧。
不过肚子的反应是诚实的,一看见食物就忍不住咕噜咕噜叫,兰诺这才想起自己已经近七八个小时没进食了,也顾不得其他就在埋头大吃,不过说真的桑玛的手艺真不是盖的,简单的一盘烤牛肉香味浓郁,咸甜适口,烤香浓郁,风味独特,也难怪今天丸子的肚子那么圆呢,兰诺吃得意犹未尽,就差舔手指上残留的牛肉汁了。桑玛看他很喜欢吃,也很高兴,直嚷着他要喜欢以后经常做给他吃。
兰诺高兴地跑过去,亲热地叫了声“谢谢桑玛婶婶”,然后踮起脚尖,桑玛还以为这孩子要给她说什么悄悄话呢,也配合的弯了一下腰,兰诺趁此嘟着一张红彤彤还满是橄榄油的小嘴,往桑玛脸上大力一啵,然后抱起丸子脚下像踩了风火轮一般冲回了房。
只留下一干大人在后面好笑不已。
第二十四章 奇怪的老人
第二天,查理一早就不见了踪影。兰诺吃完饭后在新家里呆了一会儿,实在没什么事可做,就打算出去逛逛,熟悉一下摩斯雷斯,毕竟自己要在这里生活很长的一段时间。于是抱起丸子,跟老山姆打了声招呼就出门了。
盛夏,骄阳似火,炙烤着大地,已近中午的街道上显得很空旷,偶尔才能见到三三两两的路人和小贩,幸好摩斯雷斯的绿化搞得还不错,道路两旁基本上都被树荫覆盖了,走在下面不会很热。
走了一会儿,兰诺觉得有些累了,喘了一口气,正准备找个茶馆歇歇脚,喝口水,就看见斜对面的街角上有一个小贩在卖西瓜,引得一些路人驻足。
这勾起了兰诺的回忆,前世的夏季也是这样,烈日当空的夏日大街小巷上总会有许多小贩、商店在街上卖着西瓜,不同的是那时候的西瓜是冰西瓜,现在是没经过任何处理原汁原味的西瓜。
甩了甩头,抛却扰人的回忆,还是满足口腹之欲比较重要,于是兰诺走向西瓜摊,掏出钱袋要了一片。一口咬下去,这纯天然、无污染、自然熟的西瓜就是不一样,香甜爽口,美味多汁。
吃完西瓜,正准备过马路继续瞎逛的兰诺,忽然被对面墙角的一道风景吸引住了。对面旅馆的墙角下倚靠着一个老人,一个胡子皆白,原本浅褐色的头发也已半百穿着一身破旧但却很干净衣服的老人。他的脸很瘦,松弛的皮肤耷拉在脸上,皮肤很白,偶尔有束调皮的阳光躲过树叶的防线,蹦到老人的脸上,映得那张枯瘦的老脸更加苍白,毫无血色的双唇干裂着,泛出一两片白皮。鬼使神差的兰诺竟然掏出钱袋,朝着小贩喊道:“再给我一片西瓜。”
“吃片瓜吧。”兰诺的声音里没有同情更没有鄙视,只是很平淡很平淡的声音,但是老人的反应更平淡。
他张开浑浊的老眼,半眯着看了兰诺一眼,视线转向西瓜,然后没有任何矫情地接过西瓜,吃了起来。一老一少,吃完瓜又各自分开了,该闲逛的继续闲逛,该打瞌睡的继续打瞌睡。
第二天,兰诺不由自主的又逛到这里,老人还是老样子,倚靠在墙边打瞌睡。兰诺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就是不由自主地想接近老人,思考了一下,也许是自己想家里那个为老不尊的爷爷了吧。同样是老人,但过的生活却完全不同。
就这样过了整整一个星期,兰诺天天溜到这里请老人吃瓜,但两人都没有任何的交集。
不过今天兰诺却是来跟老人道别的,因为明天他就要去城外跟着一个叫尤金的药剂师学习,直到两个月后摩斯雷斯城的布拉小学开学才回到城里。所以他打算吃完瓜后跟老人说一声,就在兰诺说完正准备走的时候,从没吭过一声的老人忽然叫住了他。
“你想学魔法吗?”
“您这是……”他问这个干嘛,兰诺很是疑惑。
“你没有任何魔法元素属性吧!”
“你怎么知道?”这下兰诺大张的嘴真的能塞进一颗鸡蛋了。
“你有什么办法能帮我吗?”也不怪兰诺如此质问,连他那神通广大的爷爷也没这能力。
“魔法要有所大成,天赋确实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努力。”老人的声音还是很平淡,没有一丝起伏。
“不是说没有任何魔法元素属性就不能学习魔法吗?”
“那只是世人的愚见。你看出名的大魔法师们,有几个是天资卓越的人物,还不是靠汗水堆积起来的。”
兰诺回想了一下自己所看史书的记载,好像还真没提到那些大魔法师们的先天天赋呢,难不成自己也能修炼魔法,不管兰诺平时是一个多么冷静的人,这一刻也无法平静下来。这就像一个在沙漠中行走的旅人,粮尽水绝,无奈等死之际,忽然被告知前方100米远有一片绿洲,怎能不让人心情澎湃。
“你,你……说的是真的?”
老人浅浅一笑,点了点头。
兰诺很快回过神来,压抑住胸中激动不已的情绪。
“你为什么要帮我?”两人素不相识,现在的兰诺要钱没钱,要色,额,还是没,萍水相逢的两人,别人凭什么帮你,就凭几瓣西瓜,那这买卖也忒划算了,简直可以算是一本万利了,就像天上砸馅饼的好事,而兰诺是不会轻易相信这种好事的,毕竟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老人好笑地看着防备的兰诺:“不是我帮你,最后能不能成为魔法师还要看你自己的造化,我只是提供给你一种方法,那,拿去。”说完从怀里摸出一本书递给兰诺。然后又补充了一句:“我已经老了,这本书对我来说没什么用处,难得遇到个你这样善良又投缘的孩子,不如赠与你。”
老人的话看似很有理,但兰诺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又想不出,只好放弃,把心思放到书本上。这是一本已经很老旧的书,只有一两厘米厚,外面包了一层比较坚硬的外皮,书页泛黄,但保存得很好,连一丝褶皱都没有,看来书的主人很宝贝这本书。打开书页,映入眼帘的是书名《魔法规则浅析》几个大字。
“你为什么要把这本书给我?”有关魔法的书都不会很便宜,这对经济状况不怎么好的老人来说,更是如此。
没理会兰诺的问题,老人把问题转开:“这本书主要介绍怎么掌握魔法元素感应的规则以及魔法间相生相克的原理,很适合现在的你,你拿去好好研究吧。”
看着兰诺尤不死心地盯着他,老人只得加了一句:“以后你就知道了,我们还会见面的。”
说完老人就闭上了眼睛,继续打瞌睡,明显不理兰诺了。兰诺的目光在手上的书和墙角的老人身上徘徊了两圈,最后带着满是狐疑的心思向老人道了别,然后转身离开。
只是在他转身离开之后,原本还昏昏欲睡的老人却睁开了双眼,以往那双浑浊的老眼却显得清明无比,眸子中还射出一丝灼热的精光紧紧追随着兰诺的背影。
第二十五章 被当老大
有时候你不找麻烦,不代表麻烦就不会找上门来,意外总是不经意间晃到毫无准备的人身边。
话说跟老人道别之后,兰诺就一直心不在焉,满脑子都被能学魔法的喜悦充斥着,脑子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恍恍惚惚的。其实他现在的情况也是可以理解的,这就好比一个一直处在黑暗中,过着伸手不见五指般暗无天日的生活的人,忽然之间有一天,被告知你可以在阳光下生活了,这怎能不叫人欣喜若狂。
“小子,想打抱不平啊?”
一声杀猪般的叫声唤醒了一直沉浸在自己思绪中的兰诺,他抬起头来,发现自己竟然不知不觉走进了一条小巷子,里面有四个六七岁的孩子正在打架,看见他走进来了,都停了下来望着他,刚才开口的就是其中最胖的那个孩子。
这几个孩子多少都受了点伤,不过其中一个孩子比较严重,他眼睛有点浮肿,还有些已经干涸了的血迹七零八落地飘散在脸上,身上的衣裳也扯得碎碎烂烂的,还沾染上了些许血迹和灰尘。另外三个孩子脸上的伤要少得多,他们三个站在一起,很明显刚才是三对一,其中为首的是刚出声的那个胖子。
兰诺冷冷地看了这几个孩子两眼,那几个孩子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好可怕的眼神,比学校里最爱揍人的老师的眼神都冷。不打算多管闲事,反正孩子打架总不至于闹出人命来,兰诺转身没改变任何方向笔直朝前走。
看见兰诺没回话就准备走人,为首的胖子面子挂不住了,要知道平时仗着家里有钱和本身力气比较大,他早就在这一带孩子中称王称霸了,今天竟然被一个比他们还要小的孩子忽视,更可恨的是那小孩还用那种不屑的、冷冷的眼神看他,想他自打娘胎里来就没受过这种气。今儿个怎么也得把场子面子都找回来,不然以后还怎么在这群小子面前混啊。
“喂,小子,你想打抱不平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重。”边说还边朝着兰诺举了举拳头。
兰诺实在忍不住了,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这场景,说有多滑稽就有多滑稽,这就像一个小女孩穿着妈妈的高跟鞋站到同学当中去昂首挺胸的宣扬“我长大了”一样搞笑,只能用不伦不类四个字来形容。
兰诺的笑激怒了胖子,他那圆滚滚的脸蛋被气得通红,双肩不停的耸动,狠狠喘了一口气才跑到兰诺面前生气地喊道:“你看不起我是吧,为了公平起见,我要和你单挑,等你输了就跪在地上给我磕3个响头吧,说不定我心情好就收你做小弟了!”说完,鼻孔朝天,扬了扬头,兰诺只得叹气,见过自恋的没见过这么自恋的。
转而又郁闷,几分钟内,自己就连续被“打抱不平”和被“看不起”,这年月只听说过被结婚被怀孕的啊,什么时候也流行被“打架”了,没错,就是被打架,看胖子那气鼓鼓的架势,这场架是难免了。
“你们三个一起上吧。”兰诺说这句话真的没有任何歧视他们的意思,虽然自己比他们小,但是毕竟前世从枪林弹雨中摸爬打滚过,实战经验丰富,来到这里后又练了近一年的跆拳道,怎么也比这群瞎摸乱撞只知道用蛮力的小子强多了啊,因此才叫他们一起上,一来速战速决,二来,他自己心里也好受些,不然老是感觉自己在欺负小朋友。
“你,你……你太小瞧人了,我要把你打得满地找牙。”可惜正在愤怒中的某小朋友并不领情。
边说话的同时胖子就抡起拳头朝兰诺冲去,兰诺看着胖子像小山一样的身体以百米赛跑的速度冲了过来,不得不佩服他的速度,不过拿人家那座小山跟自己这柔弱的小身板一比,他还是决定好
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