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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部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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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就是那位帅气女子吗?

“我叫王春杏,举韶的同班同学兼好友。”她背靠柱子,仔细地打量眼前秀丽纯真的小美女。“电研社”的女人们嫉妒得太凶了,居然说这位女子相貌平凡!难怪李举韶看系花不上眼,他的小女友不但漂亮,气质更是纯净,不是那个徒有美貌、老做作装斯文的刘淳雨比得上的。

“哦,你好。”她好奇地多看了几眼。

“你还是高中生吧?你们交往几年了?”

“算起来交往五年,国中就认识了。”她知道王春杏在评估她。不过她并没有什么不好直说的,反正乘机可以知道老公在学校的事,她也挺好奇的。

“他是你学长?”她并没料到他们交往那么久。

“才不,我们是同学。要不是我有事耽搁了,早该一同上大学的。”结果现在小老公一届,心中仍是乱不服气的。

重考生?还是留级生?这么想的同时,不免浮上一层轻鄙,也喜悦于终于抓到美人儿的至大缺点──草包。

“举韶在t大企管系很有名,一入学就成了名人;只可惜太重视赚钱,没机会发挥他的才能。不然不仅系学会力邀他加入,恐怕学生会、t大顶尖会也会招揽他加入其中。”语气中不胜惋惜。

实际情况怎么样孙束雅是不知道啦,但她老公在国高中时期已经风云得很够本了,恐怕对于名声的显扬已不那么有兴趣。了不起也只是被捧成“xx王子”之类的人物,有什么好玩?

“赚钱是比较重要没错。”她以此做结。

呀?什么?难不成这女生就是李举韶拼命赚钱的原因?供她玩乐买名牌的金主?

不容她出口询问,李举韶已唱完今天的时段,轻快地跳入后台搂着孙束雅问:

“老婆,我唱得好不好?”

“我看你还是多学几首歌再来混吃骗喝吧!除了那首丹尼之歌之外,其它的歌都有点混。”她伸手理着他的乱发。抬头承接他的轻吻。

“李!要不要一同去吃消夜,顺便让我们认识一下一直无缘见到的嫂夫人?”全退到后台的乐团另外三人兴致高昂地围住他俩。

“才不要,唱两个小时也不过赚个四百元,再让你们吆喝去请客,我今晚不就白唱了?不然你们请客,一切好办。”李举韶讨价还价。

一群夥伴早知道他死不请客的恶习,看在美女的分上,只好任他敲竹杆了。移师往夜市打牙祭去也。全然遗忘了还有一名今儿个才出现的朋友──王春杏。

在既非熟友.又未经介绍的尴尬中,加上被遗忘,怎好开口直呼要一同前去?只好落寞地看他们一行人远去。

一颗心只怜悯着李举韶努力赚钱供女友挥霍的...

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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