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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说破奴趁机逃脱。

马蹄声远去,月光下面的戈壁滩渐渐归于平静。

烈日当头,明珠远远的就看见霍去病帅了数千人缓缓前进。

高不识带领的一百人已经完数归队。明珠和赵破奴一行百人因为昨晚的一场追杀,回来的只有二十来人。来不及歇脚,赵破奴便把昨日的详尽一一说给霍去病听。

“红衣女人?”

“是,还口口声声要找苍狼。”

“苍狼?”

“苍狼就是你。”明珠插口说道。

“我为什么是苍狼?”霍去病不解。

“匈奴人给你起的外号。”

霍去病并不感兴趣:“随她吧。她应该会追随你们过来。现在我们人多势众,她不敢贸然行事。但是在往前走一段就不是戈壁滩了,会有不少山谷。传令下去,军队警惕起来,随时准备迎战。”

“诺。”赵破奴领命退下。

霍去病的五千人前部队先行,高不识带领剩下的主力后部队在后缓进。

戈壁滩的乱石之间渐渐有草树长出,看来要出这片荒芜之地了。明珠突然想起了什么。

“去病,你看着把匕首是怎么回事?”明珠掏出金线刀。

“是上回抢休屠王祭天金人的时候,顺手拿的。”

“红衣裳的女人好象对和把刀有渊源。她当时见了这把刀,眼神就不对了。”

霍去病端量片刻:“我好像想起来了。今年春天,我和一个女人在休屠王的帐子里打过一仗。杀了她一千个手下。这把刀是她的。”

“怪不得,人家来找你算账了。”

“是啊,她说要报仇的。这女人也是条汉子,就是性子太烈了。”霍去病一笑。

说笑间,青绿的颜色逐渐进入视野。草原出现在眼前。

“等一下又一场硬仗要打。你跟在我身后,不要乱跑。”他说。

“诺,将军。”明珠收起金匕首。

果然不出霍去病的预料,出戈壁滩没多远,刚进山谷,便看见山头上人影攒动。估摸着有两千多人,一字排拉弓搭箭,只等一声令下。

“他们在上我们在下,太不利了。”霍去病把明珠揽到身后。他高声下令,只见所有的士兵把盾举至头部,做上袭击防守。金属摩擦撞击的声音让明珠的耳朵微微发震。五千士兵用盾牌组成数十个盾城!盾城成45度角倾斜,迎面对向敌人的方向。

霍去病带着明珠来到其中一个的最后面,这里安固一如城墙。

训练有致的士兵和马匹组成的巨大盾城慢慢前进,箭像雨点一样的落下来,密不可分。偶然有马匹受了惊吓,跳出安全的地带,人和马就立马变成刺猬。落空的位置迅速补上,速度不受影响,甚至也不会有人去理会那血肉模糊的人与畜。这比郭润水的死又不知道残酷了多少倍。

这时候的分心,即是送命。且不得好死。

明珠集中精力躲在霍去病的庇护之下,跟上他的速度。她感激霍去病让她目睹了郭润水的惨死,现在她才能这样理智不至于疯狂。

箭雨戛然而止,千骑马由山包上奔驰而下。

霍去病断然把军队分成两部,只等匈奴人冲下山坡,便把他们包在中间,进行围攻。若是人少,这样就会等于是被敌方分之而逐个攻破;若是人比对方多,尤其是多两倍以上,就是减少我方伤亡的战术。

红衣裳的女子,大喊着匈奴话,直冲过来。

“将军小心,她说她要亲手拿下你!!”赵破奴喊道。

“哈哈,没错!苍狼是我的,任何人不能动!”红衣女子用汉话说。

骑的近了,红衣女子放慢下来:“你还认得我吗?霍去病?”

霍去病不语,策马奔至她身边,拔剑直刺。红衣女子仰身侧开,“我是哲尔索,休屠王的公主。”她拉下面纱,嘴角微笑,像是要等待一个拥抱一般。“啊!”她斜身跳下马,腹部的血从手指流出来。

霍去病手握带血的剑,驾马追上来,“打仗就打仗,哪来这么多废话!”

大眼睛,乌黑的睫毛上卷,睫毛上已经有泪光点点,她宽阔嘴唇的嘴唇似合非合。

“将军,不要!”明珠拦住霍去病。

一道目光直射到明珠的脸上,明珠与她相望。明珠与霍去病……明珠与她……那是女人的直觉,她的直觉,直觉告诉了她难以置信的悲痛。

一个匈奴汉子趁机捞起落地的红衣女子,驾马逃离。

“拿下她。”霍去病喝道。

“不要,不要。”明珠死死抓住霍去病的手不放。

匈奴敌不过霍去病的黑甲骑兵。纷纷跟着主人落荒。

钢铁和男人混合成的群队里,她的一身红衣仍然灿烂如血。只有她不肯转过的脸上写尽了失落。

明珠轻喃:哲尔索……

第 27 章

“说说吧,你怎么想的?”霍去病问道。

明珠跪在他的几案前默然,营帐里只剩下火烛吱吱燃烧的声音。她站起来,“去病……”

“跪下!”

“诺!”

“知道什么是军令如山吗?你不从也就罢了,也敢拦住我!”他火冒三丈,“不要以为你是我妻子就能乱来。不要以为我不会惩罚你!”

“我当然知道,你以前又不是没罚过。”她委屈。“我只是一时忍不住,才伸手拦你的。我本来就不是个军人,你现在把我赶回去还来的及。又不是我非要来的。”

“你威胁我?”

“不敢。”

“怎么忍不住了?”他语气缓和下来。

“她对你有情意。”

“谁?”霍去病皱皱眉头。

“哲尔索,红衣裳的女人。”

“她是休屠公主!”

“不管她是什么,我看得出来她对你情深意重,都无心出手。抓你不过是一个借口,我看她更想你能记得她,能对她生好感。我也是女人,我看的出来。她看见我的时候脸色都变了。她一定知道我是一个女人,一个你身边的女人。”

“所以呢?”

“所以,你可以不爱她,但是也不应该对她出手。杀死一个正在向你表达爱意的女人,……这个女人就太可怜了。”

霍去病到抽一口凉气:“你居然在想这个。明珠,你这颗脑袋是用什么做的?”

明珠睁大眼睛:“这是很正常的想法。是你想不到而已。”

“刀架在我脖子上的时候我只能想到怎样搏倒对方!”

“她都没有出手!”

“战场出手只是快慢的问题。”

“如果你不出手,她就绝不出手。甚至你伤了她,她都没有要还手的意思!……

“打住!”霍去病过来拉起她。“好啦!这不是应该想的问题。一切如你所说又怎么样呢?要我娶了她还是杀了她?”

明珠哑口无言。“至少……”

“放了她?放虎归山?这个女人本事不小,这次我们把她引出来叫她挫败而归,她一定会怀恨在心,卷土重来。我们没有精力一路上和她周旋。最好的办法就是斩草除根。你不用睁这么大的眼睛,敌人就是敌人,对手就是对手,我没有怜悯心的。”

明珠认输,毕竟他的话有道理,在战场上他是战神。“随你吧。”她淡淡的说。

“行了,你出去在我的营帐门口扎两个时辰的马步。”

明珠傻掉。

一路上虽然会不断的碰到一些匈奴小部队的小打小闹,但是丝毫不影响行军速度。

霍去病的部队按原定时间行至河水腹地,等待与合骑候公孙敖的汇合。

一天过去了,公孙敖的部队还没有出现。

两天过去了,公孙敖还没出现。

第三天,霍去病就地做了鞠城,与将领们蹴鞠。

第四天,霍去病把明珠也拉下了蹴鞠场,想一血他当年的“耻辱”。

第五天的时候,霍去病等不下去了。

因为军队庞大,并且速度奇快,又有赵破奴这样的人才辨别方向和路途,大军能够一直神出鬼没的行走在这些荒漠草原上。即使遇上匈奴小部队也不足为患。首先他们与汉军实力悬殊,硬打打不过。其次汉军的速度不允许他们纠结其它部落的实力。

可是现在停了下来,几万人驻扎在这河水水地,实在是太危险。

不能再等,霍去病放弃与公孙敖会合,决定立即启程进入右贤王地。

孤军深入。

没有了公孙敖的支援,霍去病以两万骑兵与匈奴硬打硬是不可能了。 一路北上,老蹄子在明珠身边嘟嘟囔囔。

“咱们这可怎么打,不如你劝劝将军?你和将军亲密,你劝劝他,咱们不能去送死啊,找个保全的法不好吗?”老蹄子掏着袖子,吸着鼻涕。

越来越向北,气候也越来越冷,明珠里铠甲面早就穿上了粗布棉衣还冻得微微打着寒战。她揉一揉冻的通红的鼻头:“他打仗你还不放心?听他的没错的!”

老蹄子歪着脑袋:“将军也是个刚长毛的娃娃。这俗话说的好,姜还是老的辣。想那元朔五年的时候,我老蹄子也来过这片地儿,当时是跟的卫大将军。不是我说,卫将军打仗叫人放心,稳打稳扎,步步为营。你看看这骠骑将军,长安城里都说啊他原是纨绔子弟中的纨绔子弟,天天带着羽林军扫荡长安城,如今出了兵也还是横断独行的性子。前几天居然还蹴鞠!这可是匈奴眼皮子底下!我都觉得他在把这河西当成长安城一样横行了,天天在这荒原上跑,我说咱到底跑什么呀?这可没人护着,这不跟公孙将军会合,这不是等于砍断自己一根胳膊嘛!哎!明小弟,我看你人和善才跟你说的,你可别背后告诉了将军。我这也不为自己,反正我老蹄子是光棍一条,上无老,下无小,死了也就死了。可是你看这其他人可都是有家口的……”老蹄子咽口唾沫,迎着寒风眯起小眼瞅着明珠接着说:“没错,将军是名声在外,少年天才,可是他毕竟年轻。你在看看卫将军出征,那副将,左右手一帮啊,这是智谋团!这打起仗来多让人放心啊,你再看看咱将军,年纪轻,火气盛,一惹他不高兴就没活路了,他还连个副将都没几个,一人儿带着这几万人蒙头冲……这这,不是我说,他总得让咱们心里有谱不是。真没谱啊,真没谱啊!”老蹄子摇头晃脑“没谱……”

明珠莞尔一笑:“他性子是蛮横,但是打仗是绝不任性的。他心里有数。你只要跟着他,就绝不会打败仗。”

老蹄子翻个白楞眼:“知道你和将军亲近,就知道你会帮着他说话。罢了罢了,你也太年轻,不知道这活一天没一天的日子是什么滋味。”他仰天长叹:“珍贵啊!”

她怎么不知道,她一直都活在倒计时中……

霍去病骑着黑马一阵黑风似的跑过来,隔着老远把包袱扔了过来:“给你的,不要冻着。前面找个地儿穿上。叫赵破奴给你守着。”说完又一阵风似的跑了。

明珠打开,是一件黑色皮毛背心。

摸着温暖的皮毛,她冲着黑马上的背影微笑。一望无际的荒原上,冷洌的北风吹打明珠黑色的铠甲。

她如此荣幸,能得到他的爱,能和他并肩作战。

她怎么能忘记了着天大的荣幸而不断的回避战争?

她突然想通,豁然开朗。

行军算什么?战争算什么?杀人算什么?什么都不算什么了。

他们共患难。

这一刻开始,她决定做一个好士兵。她要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天,她不再逃避战争带来的恐惧,她要助他打匈奴,她要一直陪着他。

老蹄子抠着牙齿打断明珠莫名其妙的幸福:“呀呀呀,这可是好皮子。”他弹出手指头上的食物碎屑,明珠初步判断那是块肉渣。

老蹄子用扣过牙齿的黑手摸那件皮坎肩,明珠尴尬的应付了一声。

“我说,呵,我说,你到底是霍将军的什么人啊?怎么他就对你这么好啊?我刚才说的那些话,你可真不会告诉他吧?我们可是兄弟一场啊?啊?我说?”老蹄子纠着皮背心问,眼珠子还神秘的望四周打量,生怕别人听到他说的话,尤其是怕给在很远处的霍去病听到似的。

“你看我像他什么人?”明珠突然很有兴趣知道自己在这群人眼中是怎样的。

“我心直,你是知道的。我就不跟你打幌子了。……”老蹄子变得难以启齿,吞吞吐吐,欲语还休,“大家都议论将军是不是……那个什么呢,你们两个男人之间不太正常,别人难免会误会的……”

明珠眼睛能睁多大就睁多大,翻了无数白眼给老蹄子:“你知道将军婚娶了吗?”

“婚娶了又怎么样?你知道的,出征在外,很多人都憋不住……”

“老蹄子!!”明珠大喊一声,不少士兵都往这边看过来,小胡子队长也狠狠瞪了明珠一眼。明珠压下声音去,“你听说过霍去病的夫人也姓明吗?”

老蹄子没心没肺的点头:“当然知道,霍将军娶配,自然是轰动长安城的新闻,我怎么能不知道霍夫人姓什么呢?明!”老蹄子一拍大腿,“对,姓明来着。哎,我说明小弟啊,……咦,……哎,你们同姓,难道是……”

明珠怀疑自己的长相是不是太不堪入目了,说道这份上老蹄子还处于迷茫状,真的很让她心凉。

大军驻营,霍去病的帐营里面灯火通明,明珠轻车熟路就找到了。

“怎么了?也没让赵破奴来报一声。”他抬头淡淡的说,眉头微皱。

是在为这次孤军作战烦心? “一直没有空换衣裳,来你这换。”她也淡淡的说,说得天经地义一样。

霍去病不禁抬头看了她一眼,“来我这换?”

她在他身边坐下:“很累吗?”

“不累,只是头痛。”他长吁一口气,“没有在规定日期回合是姨夫的不对,但是如果因为我没有等他致使这次打了个败仗,就是我的不对了。回去没法和皇上交代。”

“放心吧,你一定会胜利的!”

他嘴角露出笑。

“我不是安慰你才这么说的,你就是不会打败仗。你永不会战败。”她认真的说。

他还是笑,大手搓着眉宇间的神经笑。

“明珠,我喜欢打仗,喜欢打艰难的仗,喜欢打胜仗。”他收住笑认真的问她,“只是你,你想长安吗?”

“不是很想。你知道我的家乡并不是长安,我对他的牵挂不深。”

“你的家乡在哪里?”他兴趣大增。

“我的家,靠海,临山。在泰山附近。”她说,她想起了姑姑。

“想吗?”

“想。有一点想。也许我应该去看看现在的那里是什么样子。”至少要看看姑姑,她想。

“等仗打完了,我陪你回去看看,好不好?”

她突然想到,自己的来历为什么一直都没有告诉他。如今他是自己的丈夫,相濡以沫的爱人,她不是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吗?她没有理由隐瞒自己的来历的。

“去病,你想听我过去的事情吗?我想……”

“不!”他断然拒绝。“我不想听。”

明珠一愣。

“……不愿意听,也不愿意知道。”他把头一回,“至少,我现在不想听。”

“不愿意?你以前不是想知道吗?”

“以前也没有想知道,只是好奇。现在我不愿意知道。明珠,这样就很好了,我不想知道你从哪里来的,我只愿意知道你以后只会待在我身边就好了。”

他在逃避什么?

他百折不挠的勇敢和倔强背后的心,单纯无暇。

霍去病——她的爱人,丈夫,父亲,儿子……她所有的一切。

她握住他的手:“我想过了,我会一直陪着你,我要做个好士兵。”

他微微一笑:“不用了,我知道你有几两重。只要你安守本分,听我的话就够了。我不需要你骁勇善战,你不是这块料。”

真是个实诚人。

明珠刚刚燃起来的斗志被他一盆凉水浇灭,连点儿烟都没冒。

正说着,有个侍卫进来传报,高不识和赵破奴在外面等候求见。侍卫不敢抬头正眼看明珠,却也低头盯着她的脚瞅了半天。明珠心想难道他也和老蹄子似的以为霍去病有断袖之癖?

霍去病传他们进来,把手中的地图地给他们看:“我们先到居湖泽,顺弱水而上,经过小月氏,从右贤王部后面攻过去。”

高不识半晌没出声瞅着地图直发愣,赵破奴大黑手搓拧着腮帮子扮思索状。

“将军,这个圈子转的可是不小啊。”高不识拱手说。

“一千里吧。”赵破奴拧着腮帮子发出一声呜咽。

霍去病点点头:“沿途有不少匈奴部落,我们可以顺带击落,一路沿着弱水南下,横扫右贤王地。”

“说的容易,只怕做起来太难。”高不识摇摇头。

“那就全速奔跑,极力突袭。我们的骑兵不都是精心挑选的好手吗?!迂回行军。”明珠说道。

三个男人都不禁看她一眼,明珠耸耸肩:“与匈奴人打骑兵战,迂回奔袭是正道。对不对,去病?”

霍去病点头称是。他的看明珠的目光,就像看见自己的女儿在猜谜,一不小心蒙对的时候对女儿投出去的目光,带着惊喜和鼓励。

“再说了,这又不是他第一回打仗,不是第一回这样奔袭。他有全胜的把握。”明珠骄傲的说。

赵破奴有点不敢相信以前那个打仗总是躲在他背后的,温婉柔弱的明珠会有这样胆大的见解。他搓脸的手僵在远处,不知如何是好。

霍去病再嘱咐一些细节便叫他们下去了。

高不识虽还有一些疑虑,但是明白霍去病一向倔强的性格,也欲言又止的走了。

“在操练营的时候,你每日跑多少里?”他问。

“三十里。”明珠回想起来就觉得双腿酸软。

“还可以。长途奔袭将就的是呼吸法。你知道如何在长距离活动的时候调息吗?”

明珠摇摇头。

霍去病便耐心的演示给她看,一边边的调教。明珠也顺便问他如何在骑马的时候减少为椎骨的疼痛之类的私人问题。

他对她循循教诲,宽大的手掌不时地在她眼前比划。

她的那番话,她说他有全胜的把握的时候,竟然希望自己是没有看过史书的,希望自己不是从来就知道的。她第一次痛恨自己为什么过早知道结果,她宁愿与他一同面对未知,一同走在困难的路上。在未知面前告诉他他会胜利,他是无与伦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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