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虫的手早就酸了,此刻小鸡突然发力,一个没留神就被它窜到地上,叼着那半只果子,好像别人会抢似的,一直钻到一块圆石边,把脑袋扎到石根下去吃,胖胖的屁股可笑的露在外面。
「你还真是顾头不顾腚!」虫虫笑骂道,也不管它,任它把多汁果几口就吞下肚子,再看一下周围,那天她摔了一地的果子差不多全没了,没想到这小鸡个头小小,还真能吃!
身后又传来一声长长的饱嗝,那小鸡慢慢把头从石根下缩了回来,回过头愣愣地瞪着虫虫,因为外形是一只鸡,也看不清是什么表情,似乎是考虑要怎么办,可虫虫却清楚地感觉得到它的懊恼和后悔。
忽然,它圆滚滚的身体一歪,差点跌倒,同时全身的毛迅速变成了粉红色。
「哇,发达了,你居然是一只变色鸡!」虫虫瞪圆了眼睛。
「魔女,你害死我了!我就知道今天有灾,可是——」它突然不说了,用脑袋去撞石头,大喊道:「让你管不住嘴!让你管不住嘴!」
虫虫一步冲了过去,把它按在地上,「下回你在做什么之前,麻烦你问我一下好不好,你现在可是属于我,是我的私有财产。」
「么吕,里卜冷香外香外!」小鸡说话时舌头都大了,仔细听一下,好像是说「魔女,你不能强买强卖!」
「怎么?你醉了?这么快?」虫虫颇为意外,不知道谁吃水果会吃到醉倒,看来它的毛色变为粉色和人类喝醉后脸会红是一样道理。
她听说过一句话叫酒后吐真言,也就是说,如果她现在问这小鸡什么话,它应该会如实回答。HOHO,她要问的事可多了,首先要问问它究竟是什么鸡。
「我不是鸡,我叫万事知。」小鸡醉得整个瘫软在地上,不过一放松下来,舌头却不打结了,「我知道这天下所有的事情,只要你问得出。呃——我还有个外号,叫做不说人话。」
第二十章 鸡吃虫?虫吃鸡!
哇靠,百度!
这小鸡是百度!
百度大神对于虫虫这种初到贵宝地的一级小白来讲,实在是太实用了,所以她心里发狠,无论坑蒙拐骗、烧杀抢掠,她说什么也要把这只不说人话的万事知弄到手。
「那我叫什么?」测试一下百度灵不灵,这年头骗子很多啊,不得不防。
「你叫姚虫虫。」
宾果,答对。可这没什么稀奇的,她闯下那么大的祸,全云梦山的人都知道她叫姚虫虫,师父赐名为蚂蚁,说不定连整个剑仙世界的黑白两道都知道了她的伟大功绩。
「那我从哪儿来?」
「说起这个可奇怪了,呵呵,只怕没人敢相信呢。」万事知张了张惺忪的醉眼,看来有点得意洋洋,「你来的那个地方和这里完全不一样,什么都古古怪怪的,没有男女之防,女人穿得太不像话,露胳膊露腿儿,好多人对着手里一个小方块大喊大叫,铁盒子装了轮子在地上跑,天上还有铁鸟飞过——」
「那叫飞机,也是鸡的一种。你再看看你,同样是鸡却飞不了,身子胖的像海豚,翅膀却像蜻蜓,能飞才怪。」虫虫连忙打断万事知,生怕他再说下去。她瞄了一眼手腕上连连看的子环,怕这东西有监视功能。她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要小心才行,所谓诸葛一生唯谨慎,小心行得万年船啊!
她爬到那座山上,当然不是为了自杀,不过是为了舒解心中的郁闷。只是在那儿她遇到一个怪人,现在想来也是不同寻常的。说不定就是他把自己扔到了这个世界,否则为什么会让她捡东西,最后却落下山崖,她身上的那道护体真气也许就是那个怪人或者那个东西给她的。
可是那个怪人是谁?那个东西又是什么?她为什么被送到这里?她和这个世界有渊源吗?这些谜题要一一解开,而现在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为了不像小白老鼠一样被人抓去做实验,她的来历必须隐瞒。
「魔女!我不用飞,我会隐身,会移形换影,才不做飞翔那种低级的行为!」万事知大怒,鸡身挣扎了两下,但醉得厉害,没有起来。
虫虫一把扯住两只鸡爪,生怕万事知突然消失。
「你抓得我难受哪,魔女!」万事知闭着眼睛大叫:「你不用这样,我现在已经醉了,不能自控,即跑不了,也管不住自己的嘴。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全是因为那个多汁果,万恶的果子啊!老天爷既然孕育出我这样的灵物,又为什么造出我的克星?」
虫虫不回话,耳朵竖得比兔子还长,仔细听着每一个字。现在事情很明显,多汁果吃多了能让万事知丧失理智,这是她了解它的最好机会。
「不能说了,不能说了!」万事知拼命想阻止自己,可是它的舌头却违背了它的意志,「这天底下没有什么能治我,就只有这种果子,我一见它就抵抗不了,明知道不吃正好,一吃就醉,可就是忍不住,三千年没有变过,它是我的克星!克星!我想到别的地方去,因为这果子只有在紫竹林里才有,但天命说我的主人将在这里诞生,我不能离开。为了这个,我只好孤单寂寞地住在山洞里,生怕连闻到果子香也会受引诱。这不,前一个多月,我到半山晒晒太阳,结果被香味引了去,本想只吃一口,结果——」
原来当时它是醉了,只好用低级飞翔术,大概是想尽快回到昆吾连天洞的第五重,但却撞到了她。
「唉,真不能说了,再说要死人啦!」他絮絮叨叨的说着,身体舒服的侧翻了一下,笑嘻嘻地道:「嘿嘿,花四海要发怒的时候,我早就醒啦。我偷偷隐了身,从你的包袱里爬出来,躲在藏剑石后看热闹。那藏剑石是神物,不怕魔气,石根下可是最安全的所在——不能说——万事知闭嘴——不能说啊——还是告诉你吧,我醉得快,醒得也快,再不到半盏茶的时间我就醒了,到时候你就捉不住我了。哼,我是小鸡,你是小虫,从来都是鸡吃虫,没有虫吃鸡的道理。这才是天道哪!」
她担心了它半天,原来这唯恐天下不乱的鸡,早就逃到一边看热闹去了,这是天地灵物嘛,根本是魔道吉祥物,心肠这么坏!
虫虫越想越气,用力拍了万事知一下,疼得它一抽,嚷嚷道:「哎呀好疼哪!我还以为你扯到我的金尾羽呢!谁能扯掉我的金尾羽,谁就是我的主人,我等了三千年啦。哼,真希望我的主人根本没生出来,一个人有多快活,谁要个笨蛋来缠七缠八的指挥我。话说我这么聪明,主人一定是笨蛋!」
咦,还有这样一说!天底下真有这种神之契约啊!只要拔它一根鸡毛,就可以免费收到一个奴隶,这个神仙的世界还真是好玩啊!划算划算!
虫虫心中大喜丧,不理万事知的抗议,一手把它拎起来,另一手在它的胖屁股上乱摸,翻得绒毛都戗了,根本没找到什么金尾羽。
「笨!呵呵,人真笨!尾羽就一定在屁股上嘛。哎呀,不能说了,我快要醒过来了!」
它都这样说了,虫虫还和它客气,不客气地把它扔到地上,跪在地上仔细翻找,眼见它浑身的绒毛正迅速由粉色转为淡黄|色,知道这家伙果真是醉得快、醒得快,再找不到什么劳什子金尾羽,到手的法宝可就飞了。这可是她来到这里后的第一个法宝,冒泡的是它居然还是活的!
万事知睁开了眼睛,是清澈的!鸡脸上虽然没有表情,眼神里却满是得意的笑意,它醒了!
电光火石间,虫虫知道下一秒是她唯一的机会,因此不管三七二十一,用力一扯。有宝没宝,就这一锤子买卖吧!
啊的一声惨叫,万事知跳了起来,矮小的翅膀哆嗦着伸展开,却怎么也抚不到脑袋后面。在那个部位,生生被扯掉了一小撮绒毛,毛茸茸的脑袋像被人咬掉了一块一样。
「混世魔女!笨蛋!你——你这么狠的——老子要报复!臭丫头,我——啊——主人!」它又发出了一声惨叫,盯着虫虫的手指。
虫虫的两指还捏着那一小撮绒毛,在一团软软的淡黄中,有一根极细但黄得与众不同的绒毛,那简直是肉眼分辨不出的,不过此刻却在慢慢变化,不仅样子变成了一根一厘米大小的羽毛状,连颜色也变得金灿灿的。
「让笨蛋主人教灵物奴隶个乖——」虫虫扔掉没用的绒毛,把那根金色的羽毛握在掌心,「就算天命也不是白来的,自己要争取。你有金尾羽,只要有心,拔一根鸡毛还不容易。告诉你吧,我小时候做生物实验的时候,生拔过整整一只鸡的鸡毛,害它大夏天要跑到火炉边取暖,你一只小鸡就更不在话下。哈,谁说一定鸡吃虫,只要够狠,虫也可以吃鸡。话说,你的尾羽为什么长在脑袋上?」
第二十一章 真火石
「还我的金尾羽!」万事知扑腾了几下,不过被虫虫伸手一指,立即就安静了,沮丧地卧在地上,恨不能把脑袋扎到翅膀下面,「一定是出问题了。啊,有天劫,否则怎么会是你?!」
「为什么不会是我?哇哈哈哈哈,这就是天意,我爱天意!」虫虫把金色羽毛放到唇边咬了咬,「这个不错,好像是真金的,咦,上面还有一个洞,正好我穿根绳子来做项链。」她兴高采烈的自言自语,再转头一看,见万事知可怜巴巴的蹲在地上,好像遭受了三千年来最大的打击。
「别怪模怪样的,我有个别别扭扭的师父就够倒霉了。」
「你倒霉?我才倒霉!」万事知向前凑了几步,「咱们打个商量——」
「休想,死奴隶,乖乖等着命运的安排吧!」虫虫扑灭万事知心中的所有希望之火,「你要顺应天道知道吗?不然要遭天谴的。放心,我是个仁慈的主人,只要你听话,我包管你每天有多汁果吃。」
「不,我不吃了!多汁果害死我了。」
「真笨!」虫虫蹲下身来点了点万事知的脑袋,「你死都死了,还不吃个痛快!来,叫声主人听听!」
「混世魔女!」
「呀?我听到天雷的声音了,要来劈某鸡了!」
「哼,魔女主人!臭丫头主人!」
尽管万事知有一百个不甘心,到头来还是要顺应天命。它怒瞪着眼前这个一脸贼笑的姑娘,心里的绝望无比形容。它等了三千年,就是这个结果吗?有心想反抗,可却怕真的会召来天劫。这就是灵物的悲哀啊,是物就是要有主人的,可是眼前这一只,明显差了点吧。
不知道是哪个不长眼的,把这丫头扔到这里受罚,这几天吵得它不得安宁,没想到最后自己还「失身」于她,成了属于她的灵物了。怎么办?难道它的命运是这样悲惨的?!
「呵呵,你承认就好。」虫虫不介意那句「主人」前面有什么定语,重要的主语正确就行,「既然你属于我了,我现在发布主人令第一号——以后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许隐身,因为我没有天眼通,会看不到你。」
「你出恭的时候我也要在场吗?」
虫虫的脸瞬间涨红了,「死鸡,你居然偷看我嘘嘘!」
「呸呸呸!谁偷看,那会折损道行的!何况你还是个女人!」
「呀,你还歧视女性,是一只封建鸡。现在我对你很不满意,给我移开换位一个看看,马上到两界石的顶端去,否则我把你做成鸡仔粥、炸仔鸡、烤鸡仔、把你泡了药酒当伟哥卖!」
「伟哥是什么东西?」
「以你一只鸡的智慧是永远不会明白人类医学的伟大的!少管,我以主人之名命令你,马上给我表演!」
「那是我的法术,不是杂耍!」
「我管你是什么,这是主人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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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三个时辰、一人一鸡就这么吵来吵去,直到后来都累得说不出话了。虫虫倚坐在一块石头边,感觉虽然很累,但内心又无比畅快,吵得格外开心。她喝了一口兰花露,看万事知气鼓鼓地站在一边,鸡毛全戗了,忽然哈哈大笑,心想斗败的公鸡就是这样子吧,虽然它还小,只是个三千多岁的小鸡。
「过来喝一点儿,和自己别扭可不划算。」她把竹筒倾斜,递到万事知面前。
虫虫是它的命定主人,这对万事知来讲是个绝对意外的噩耗。不过它经过了否认、愤怒、压抑,接受四个心理阶段,现在已经平静了一点。抬着看虫虫的脸蛋红扑扑的鲜嫩可爱,好像很快乐,一双眼睛清澈明亮,不染一丝杂质,虽然古灵精怪、诡计多端,流露出算计的模样,但可以确定不是凶恶残忍之辈。
唉,要不——就将就了吧!鸡不能和命争啊!
它凑过去喝了几口兰花露,近距离感觉了一下虫虫的气息,绝望地发现自己主人的法力低微到可以忽略不计,不由得哀叹自己是这样高级的灵物,居然会有这样的主人。可又一想,在这个多事之秋,法力低意味着死得快。嗯,这样不错,这丫头一死,它就又是自由身了,并且再不会有其他主人。
想到这儿,它仿佛看到了自己光明的、并且很快会到来的前途,高兴地连喝了几口兰花露。虫虫见它的态度突然转变,有点奇怪,但她一向马马虎虎,得过且过,因此也不问。
「魔女主人,你是为什么会被罚到这里的?」它心情大好,脾气也好了起来。
「你不是万事知吗?应该知道啊。」
「这个我要说明一下,我只知道已经发生的事,不能预见未来,也不能忖度人的心思,因为那是最难的。」万事知认真地说:「而且关于神物的事,我有时并不知道,因为神物都有神力阻挡,我无法勘破。这就是我们灵物的悲哀,不仅必须有个命定的主人,还有许多禁忌。我猜不出你为什么被罚,想必是和神物有关对吗?」
「我把却邪剑弄断了。」虫虫耸耸肩,神态轻松地说。
万事知倒吸了一口冷气,一对绿豆大的眼睛瞪成了黑豆那么大,「你你你——你把天门派的镇山宝贝之七的却邪剑给毁了?!你怎么弄的?」
「没有毁,只是断成了几截,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说不定是风吹日晒得太久,那破铁条早就烂透了,所以我轻轻一拔就呜呼哀哉、完蛋大吉。」
「破铁条?!嗨,你说得倒轻松,没想到白沉香还很善良,居然没有当场打死你。」
虫虫看着万事知,总觉得它好像对她没有死感动很惋惜似的,不过她明白却邪剑对天门派的重要,也明白它在白沉香心中的地位,对自己无意间毁了神剑也是过意不去的。
「作为仆人,你要提供一个解决的方案。如果不把那把剑修好,或者重新找来一把可以替代的,我估计我会把牢底坐穿。这样,你也要呆在这里不能离开。」
万事知发出了很欠扁的一阵笑声,「你当这是集市上卖的普通刀剑吗?还找一把替代,想得美!这可是上古神器,天地间没有相同的另一把。自从我出生,还没见有谁拔出过这陈兵八剑呢!这一回白沉香运道高,千年不出的剑,居然齐出了,八位剑主都成了他的弟子,不过最关键的却邪剑却让你这白痴主人给毁了。啧啧,他一定气得吐血。」
「少废话,有没有抢救的办法?」
「我是谁?万事知啊!所以我有办法,只是不知道臭丫头主人你能否能做到?」
「先别胡吹大气,说来听听。」
「有一种石头,叫做真火石,是当年祝融储存火种之用,只要你能找到真火石,我就有办法让你重铸却邪剑。」
第二十二章 仙界历史课
云梦山所在的地方叫做凤麟洲,而真火石的所在地是聚窟洲,两洲隔海相对。
海名为死海,黑水滔滔、落羽即沉,凤麟洲和聚窟洲分踞在死海南北两岸,虽然只是隔着一个海,却有着完全不同的地貌和气候。凤麟洲是灵境宝地,富饶繁华、山奇水美、熙熙世上有人、人外有仙、仙外有天,彼此相处融洽,和平安乐。而聚窟洲则是苦寒之所,人迹罕至,是魔道众门派盘踞的地方。
「就是说,我要拿到真火石,就要深入龙潭虎|岤?」虫虫没出息的胆怯了。
她知道自己有多少斤两,老老实实呆在云梦山,还动不动摔个半死,真到了聚窟洲魔道的地盘,还有命回来吗?弄断了却邪剑,白沉香肯定不会轻饶了她,到聚窟洲去只怕生存的机率也几乎为零,她仿佛看到一个大大的「死」字刻在了自己的脑门上,怎么也甩不开。
「聚窟洲没那么可怕,好吧,只有一点点可怕。」万事知像人一样坐在地上,两只桔红色的爪子伸得直直的,矮小的翅膀向后撑着身体,「那里地广人稀,你只要偷偷摸摸地走,想办法不遇到魔道中人就行了。你以为他们是萝卜吗?种的遍地都是!再说,聚窟洲也有像你这样的纯人类居住,虽然人比较少,但也都活得好好的。」
「有人?」虫虫愣了,没想到人类的渗透能力如此之强,怪不得她的那个世界,神仙早就被挤得离开地球,另觅新地了。
「那当然。魔道中人不是上古大神,他们也要吃饭、买东西、享乐,没有人类,谁来提供这些?」万事知摆了一副「受不了你」的神态,「而且还有一个魔头特别喜欢做生意,应该算天下首富了,生意遍布十洲三岛,凤麟洲也有他的产业。人家说得好,天下大同,谁说凤麟洲不能有魔道中人?鉴于正魔两道已经相安无事太多年了,用西苍穹的话来说:麻杆打狼两头怕,大家谁也不先动手,所以道理上也不能轰那魔头离开。」
「呀?还有这样的人,是谁是谁?那么有钱的人长得帅不帅?」虫虫好奇的问。
「色女——呃,主人。」万事知见虫虫作势要打,连忙改口,「这个人我没见过,只知道他是魔道的第二大魔头,仅次于花四海,因为名叫西贝柳丝,所以被正道中人起了个挖苦他们的外号,叫残花败柳。」
虫虫哧的一声笑了出来。
「你看你还笑,我说的是真的。」万事知正经的说,「这两个魔头素有花名,深受魔道女众和不明真相的人类女子青睐,所以正道人士认为他们以妖术迷惑女子,这才起了这样的外号。其实据我所知,花四海虽然追逐者众多,但为人冷漠,并未与任何一位女子交往密切,倒是西贝柳丝,姬妾成群,所以残花未必,败柳却是必然。主人,麻烦您
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