宵白一听也来了兴致,来看打量着每一棵梧桐,很是好奇地道。
“最高大茂盛的一棵,就是凤主的本命梧桐,这也和自身的法力有关。”
领着两人在某棵梧桐前站定,凤秋微笑着道,从这棵梧桐的生长就可以知道凤主的法力进境情况。
只是,当他看到属于凤玉的本命梧桐,心又暗沉下来,那枯黄的枝叶和细瘦的树干,都在表明主子现在很不好。“走,我们进去看看。”
拉着宵亦陌,她推开那类似门的树干花纹,迫不及待地走了进去。
里面很宽敞,一点儿没有想象中的狭窄,而且更加神奇的是,光线充足温度适中,却没有见房里有什么照明的工具。
一张雕花大床,几件简简单单的家具,宵白一看就很喜欢。推开窗子,她发现自己离地面已经很远,这才是名副其实的树屋啊!
“五长老,你怎么不进来?”
看到还在树下站着的俊美男子,宵白有些奇怪,难道还要她亲自邀请么?
“凤主,只有你和姑爷能进去你的本命梧桐,你们的孩子也可以……其他人,都无法进入。”
凤秋很自豪地道,很乐意为小主子解惑,他就知道凤主一定会喜欢这一切。
听到凤秋的话,宵白脸微红,立刻想到昨晚,说不定真的会有孩子呢!
温暖的气息靠近,宵亦陌温雅如玉的面容泛起温柔笑容,把窗前的女子拥入怀中,在她耳边低低地道:“等我们的孩子长大,就让他继承皇位,我和你在这儿生活——”
宵白放松地靠在他的怀里,想象着她和陌陌的孩子会是什么样子,低声地道:
“万一是女儿怎么办?难道让她做女皇?”
“呵呵,如果第一个是女儿,那我就继续努力一下。”
亲昵地在她耳坠儿吻一下,宵亦陌难得“不正经”地调笑道。
“……”
宵白暗自叹息,她这不是作孽么?原来自己才是把某人挑逗到手足无措的那一个,现在完全颠倒了过来。莫非,这就是发生“质变”之后的结果?
羡鸳鸯 第五十一章 春风得意
都说山中一日,世上千年,宵白本以为从凤翼族隐居地回到阳国皇宫怎么也要错个三五天,熟知才不过一个时辰,刚好赶得及早朝。
“世人都以为当皇帝悠闲,可要是想要当个好皇帝,却一点儿也不轻松。”
宵白拿了床边龙袍帮他套上,顺便发了一通感慨,每天这么早上朝听政,还不如做个普通老百姓自在。
见他头发有些乱,又拿了玉梳细细打理整齐,调整好角度把皇冠带上,对着那张如玉面孔欣赏一番,这才满意地放人。
“天还早,你接着睡吧!”
宵亦陌爱恋地在她嫣红唇瓣轻吻一下,虽然很高兴小东西亲自替他打点,却不忍她跟着自己起这么早。以后,还是让宫女打点的好。
忍不住打了个呵欠,宵白冲着他挥挥手,继续爬上床补眠。只是床上少了个人,她翻天覆地怎么都睡不踏实,最后还是拖了宵亦陌的枕头抱着,这才沉沉睡去。
“娘娘,该起来用午膳了。”
听到红儿的声音,宵白下意识睁开眼,发现天已经大亮,只是窗帘还拉着,屋里光线才有些暗。她懒洋洋地从床上坐起来,下意识地问道:“皇上呢?不是已经下朝了?“
刚刚,红儿貌似说的“用午膳“,照理说陌陌这时候早已经下朝了。
“皇上还在御书房和蓝大人商量国事,让娘娘不用等了。“
红儿侍候着主子洗漱,很是开心地道。皇上怕娘娘等,还特地让安公公来通传。
“怎么,有什么特别高兴的事么?”
宵白抬头就见红儿笑的一脸阳光灿烂,表情和平时很是不同,难道是自己衣服穿反了?
“呵呵,红儿是替娘娘高兴,皇上心疼娘娘,竟然把祖宗立下的规矩都改了。”
“什么规矩……?”
宵白一怔,有些不解地问道,她居然什么都不知道。
“阳国祖训规定,皇后是要和皇帝一起上朝的,不过不能问政。”说白了,就是个摆设。
听完红儿的话,宵白这才恍然大悟,因为她之前抱怨早朝太辛苦,所以陌陌才什么都没有说么?
“那当然啦,皇上心里只有娘娘一个,以前那些个妃嫔他从来都不看在眼里,连碰都懒得碰——”
紫儿提着食盒走进来,笑盈盈地接话,她们这些奴婢早就把娘娘当成亲人,自然打心眼儿里替她高兴。
“怎么可能?单是仪妃就是倾国倾城的美女……”
宵白又是一愣,觉得今天这惊喜是一波接一波,几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对着仪妃,恐怕没有几个男人忍得住吧?更何况她还是他名正言顺的妻子?
“是真的,皇上虽然纳了许多妃子,可是除了娘娘你,从来没有宠幸过任何人。”
其他几个侍女见宵白不信,一个个争着替宵亦陌作证。她们以前还怀疑皇上是不是不喜欢女人,现在才明白他一直在等公主长大。现在好了,有情人终成眷属——
“娘娘,你去哪儿?”
她们话话刚落,就见主子急急忙忙地跑了出去,这午膳还没用呢!
宵白气喘吁吁地朝御书房跑,到了门口见宵亦陌和兰奉还在商量事情,也不进门,轻盈地从窗户翻了进去,乖乖地坐在她的太妃椅上等着。
手托着下巴,她微抬起眼帘,悄悄地瞧着正在谈话的两人,目光只是从兰奉脸上溜过,便定在另外一个男人身上不动了。
宵亦陌坐在御案前,位置正好和窗户相对,阳光打在他的身上,使得他整个人看起来都在发光。那如玉的面孔更加白皙,五官分布完美,那清冷的瞳眸中透出超乎常人的坚定和耐性,鼻梁高挺且直,薄唇她是尝过的……
想着想着,宵白不禁脸红起来,为了那记忆中的“好滋味”。呵呵,这么完美的男人,是属于她的。
几个侍女的话还在耳边回响,宵白脸上笑容更形扩大,本来急于向他确认的心,突然安定了下来。对于宵亦陌曾经有那么多女人,她心里其实还是很介意,只是不得不提醒自己那都是过去——现在他爱的是她宵白,后宫里也只住着她这一个妻子。
可是,当听到他生命中真的只有自己这一个女人,她心里还是欢喜不已,毕竟她也希望能够独占自己的爱人。她只属于陌陌,也希望陌陌是她独有的。
在宵白出神的时候,两个大男人已经停止了讨论,兰奉看了那丫头一眼,明白他现在就是那多出来了一个,很识相地告退了。毕竟是新婚燕尔,想要时时刻刻黏在一起的心情,他能够体谅。
“睡饱了?”
宵亦陌走到窗边,见宵白小脸儿红扑扑的,气色好像不错,心情也跟着大好。
“陌陌……”
宵白回过神,倏然对着面前的男人绽放出一个风情万种的笑容,偏偏还带着一丝羞涩,端的是祸水妖孽一枚。
“嗯?
宵亦陌心跳猛然加速,从未想过宵白还有如此妖孽的一面,声音不由跟着低沉下来。
“为了让我睡懒觉,宁可得罪那些臣子?”
说话间,宵白一双明眸闪亮亮,像是细碎的阳光洒了进来,酒窝里似漾着醉意。
“至始至终,你只有我一个?”
不等宵亦陌回答,她又接着问道,语气轻快愉悦的不像话,睫毛扇动像蝴蝶在飞舞。
她还想再问些什么,却逐渐被淡淡的男子气息所笼罩,一开一合的红唇被密密实实地封住。于是,她也便声专心于这一场“嬉戏”之中,终于觉得圆满了。
某些时候,宵亦陌的面皮比起某个“小妖女”还是很薄的,比如现在这种情况,他的耳朵已经红了。好在,他还有法子应对,而且还相当的有效。
或许小东西还不知道,他爱她,而且爱惨了她……
有人欢乐自然也有人愁,处于幸福状态的宵白,见不得兰奉几天都苦着一张脸,主动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唉……”
无精打采地瞥了一眼满脸写着幸福的宵白,兰奉更加哀怨,为什么人家全都甜甜蜜蜜的,只有他孤家寡人一个?
“到底是怎么回事?”
宵白忽视某人眼底红果果地嫉妒,仍然保持着好心情问道。其实她大致能猜得出来,还不是跟明月有关?说起来这也算是死狐狸的报应,他从前潇洒游花丛,如今却偏偏吊死在明月这棵树上。|
“明月已经三天没有和我说话了——”
摆出一副死人样,兰奉继续哀怨,前几天还好好的,怎么女人变脸都比翻书还快的么?
“一定是你做错事或者说错话,明月可不是那种无理取闹的女人。”
宵白很有翻白眼的冲动,这位“昔日”情圣遇到了杜明月,就变得和毛头小子差不多。难不成,这才是他第一次恋爱?
“我不过是让她在府里的时候换回女装……”
兰奉有些气虚地道,猜想问题可能就出在这里,可具体是什么原因,他实在不明白。
“笨蛋,她不是在生你的气,应该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女人自然比较了解女人,宵白当然理解杜明月的想法,她现在以男子身份在朝为官,哪一天被揭穿的话那就是欺君之罪,自然害怕连累了兰奉——
“说到这个,明月一直不肯辞官,难道我们要一直这么偷偷摸摸下去?”
饶是兰奉再怎么聪明,面对这件事也充满了无力感,就像是绳子打了死结,怎么都无法解开。
“如果我说有办法让你抱得美人归,要怎么谢我?”
宵白嘿嘿一笑,明白敲诈某只狐狸的最好时机已经到了。只是她这眉眼弯弯的表情,让后者不自禁打了个寒颤,怀疑他会不会是把自己的后半生都搭给了这丫头。
望望头顶那一片始终不肯散去的乌云,兰奉狠狠心,咬咬牙道:“只要能够让我光明正大和明月在一起,你要我做什么都行。”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宵白很是豪迈地同他一击掌,眼中闪过一抹慧黠之色,死狐狸这一答应,不但是他,到时候连老婆都要搭进来……
用过晚膳,宵白开始在夫君耳边吹“小风”,述说她某项据说是史无前例的大计划。
“怎么样?我真是个天才……”
说完,她还忍不住得意地吹嘘自己两下,然后眼巴巴地等着皇帝夫君大人发话。
“你说的也有道理,就这么办吧!”
宵亦陌叹气,被小东西用这种可怜眼神看着,他能说不好么?更何况,她这次的提议和他一直以来的想法不谋而合。以前一直没有理由推出,没想到却被宵白解决了……
“又一个挑战失败?不会吧……”
这句话,成为了京城百姓见面时新的打招呼用语,说到这个话题,每人都会露出一脸兴奋的表情,就算是不认识的人也能很快混熟。
究竟是怎么回事?只要拉着百姓随便问问都知道——
京城里最近出现了一位云公子,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来头,竟然包下了整个鹿苑。说起这位云公子,那长的可真是比仙人还俊,再加上衣饰华丽,出手大方,立刻成为京城第一美男子,风头甚至盖过了兰奉。
还有,这位云公子身边还跟着十个家仆,容貌虽然不及他们主子俊俏,这站出来一个个也是美男子。且他们从来不单独行动,每次都是默默地跟在云公子后面。
咳咳,扯远了,最轰动的就是,云公子放话,只要有人能够赢得了他这十个家仆中任何一个,便奉送白银千两,胜过两个自然加倍,若有人能全部胜出,则送黄金万两。当然,比的都是上得了台面的,像是琴棋书画、歌舞、亦或是武功、术数……
这话一放出来,每天便有无数才子慕名而来,这要是赢了便是名利双收,钱财事小,这扬名天下才是让他们趋之若鹜的原因。不过这都两天了,还是没有一个人能够胜出,只能说那十个家仆的实力太强。
鹿苑拍卖台之上,此时正站着那位传言中的云公子,但见他长身玉立,一身白衣飘然若仙,手中一柄玉扇轻摇,便是说不出的风流倜傥。对着底下众人一笑,芸芸众生为之倾倒。
“今天还有谁来挑战?难道真的没有一个人能够胜出我这十个家仆?”
略有些清脆的嗓音似珠玉敲击,悦耳动听至极,只是这说出的话却不怎么客气。那意气风发不可一世的样子,实让这几天败北的才子们咬牙切齿。
“我来——”
一个其貌不扬的男子走上前大声道,和之前那些书生不同,他身上穿着上好材质的云锦,脖子里还挂着一个小小的黄金算盘,一看就知道出身商贾。
“敢问阁下要挑战我哪一位家仆?”
云公子仍旧写意的摇着羽扇,随意地比比身后十个形色各样的美男子,漫不经心地问道。
“我乃庆春张金,特来挑战‘彩’。”
这人一报上名来,立刻引起下面唏嘘一片,张金乃东南有名气的富商,他的发迹更近似于一则神话。他要挑战的,自然是术数。
而他口中所说的“彩”,则是云公子最后一位家仆。这位云公子喜欢用颜色命名,十位家仆分别是——红、橙、黄、绿、青、蓝、紫、黑、白、彩。
——“请赐教。”
张金不似一般商贾只显得财大气粗,他的脸上自然流露精明之色,举手投足却又优雅非常。
那叫做彩的家仆也不应声,直接向前跨出一步,冷淡的眉眼扫过张金,仍旧不动声色。
“那就老规矩,有百姓指出一位夫子出题。”
拍卖台上临时放了十把椅子,上面坐着十个或年轻或老迈的男子,都是从太学馆请来,绝对的德高望重。
“老夫一直研究术数,不才便先出一题如何?”
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缓缓开口,他乃是阳国有名的术数学家,且生性耿直,人品绝对值得相信,不用担心任何一方作假。
“从一开始,加二,加三,一直加到九十九,敢问最终答案是多少?”
台下众人都忙碌地算了起来,张金不慌不忙地拿着他那把小小的金算盘,也开始噼里啪啦拨了起来。
有些人不精于术数,便只关心胜负,见张金拿出算盘,便一致看向站在云公子身边的“彩”。令人惊讶的是,他始终静静地站着,并没有要求任何辅助的工具。
“四千九百五十。”
冷淡嗓音飘溢在空中,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张金拨动算盘珠子的手指一动,便低下头继续拨拉起来。他不相信,有人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计算出来。他才堪堪算到一半而已——
“咳咳,张公子,你输了。”
刚刚出题的老者咳嗽一声,有些惋惜地道,看向“彩”的目光却充满了欣赏。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得出答案,且完全靠心算,这位年轻人真是天才。
拨打算盘珠子的手固执地没有停,张金只相信自己,一定要亲自算出来才能够信服。
不到一盏茶时间,张金得出了答案,答案和“彩”所报出来的一模一样,虽然他已经很快,但却根本无法和“彩”相提并论。
“你是怎么做到的……?”
放下手中金算盘,他不可置信地道,虽然爽快地承认技不如人,但无论如何都要知道其中的奥秘。
“一加九十九,一百。二加九十八,一百……”
彩终于看了他一眼,平静无波地解释道,相信以张金的聪明才智,立刻就能明白其中道理。
“公子果然是妙人,在下输的是心服口服。”
张金一揖到底,看着面前仍旧没有任何骄傲之色的“彩”,由衷地佩服。
“这位……‘彩’,如果有兴趣,可以到太学馆找老夫——”
老者捋着长须,一脸慈和地道,如果这孩子愿意,他愿意收他为入室弟子。
“多谢前辈厚爱,在下只是公子家仆。”言下之意,他的人身自由不归自己管。
“云公子……”|
老者却是起了爱才之心,转而看向云公子,想要说服他放人。
“呵呵,还有谁来挑战的?不过照老规矩,今天只能选其他人了。”
某人假装没有听到,继续对着台下的人喊道。只是,那语气,颇有些与有荣焉的自豪感。
这几天已经充分见识到了这十个家仆的能力,就连最为生僻地道术数也难不倒他们,一时之间竟然没有人敢上前挑战。
至于刚刚赢得了胜利的“彩”,只是无声地看了一眼这位张扬的云公子,眼中隐隐流露出些许敬佩之色,或许在大家眼中他们十人是最厉害的,事实上他却胜过他们所有人。
悄悄地叹了一口气,可惜,自己明白的太迟。
羡鸳鸯 第五十二章 惊人之举
鹿苑,趁着某云公子休息的当儿,兰奉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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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