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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阅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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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说是最具有印度民族特色的女装。 玉川书屋它是一块长6—8米的现成衣料,穿时下端紧紧缠在身体肚脐以下部分,上端一般披在肩上,也可裹在头上。

与纱丽配套穿的还有衬裙和紧身小上衣。紧身小上衣为短袖,圆领,长不及脐,紧紧箍住胸部和后背。纱丽通常印有五颜六色的图案,质料有棉、丝或毛的,也有人造纤维或混纺的。纱丽多为已婚女子所穿,年轻姑娘逢有重大节日或喜庆活动也有穿的。

旁遮比也是一种套服,由卡米子、朱利达尔和杜巴尔达组成。卡米子是自脖颈以下长及膝盖的长袍子。朱利达尔是一种自膝盖以下逐渐收紧的裤子,有人称作收腿裤。

杜巴尔达则是一种长约3米左右的围巾,通常搭放在胸前,两端分别垂于肩后。这种套服原为旁遮普邦妇女最普通的服装。后来在其他地区流行开来,成为仅次于纱丽的民族服装。现在,印度未婚女性最常见的服装就是旁遮比。

印度女装明显具有“宽衣长带”的特点,这是为了适应炎热的气候而设计的。宽松的衣服便于通风散热,长带状的纱丽上端和杜巴尔达围巾还可用来遮阳或擦汗。

印度传统女装从审美的角度看,还有三个优点。一是修长感。紧紧缠住下身拖拽到地面的纱丽,自脖颈至膝部的卡米子长袍,都是自然下垂,使人体显得修长、窈窕,多少弥补了印度女性身材较西方人矮小的缺陷。二是神秘感。未婚女**穿的旁遮比套服严密包裹人体,显得庄重含蓄。蒋露薇穿上这套淡紫色大花套装,配上她眉宇间淡淡的冷意,令她行动举止间,增添一种冷艳而不失端庄的美,看她一步步走来,眼前马上就勾勒出一个沉静如秋,雍容华贵的仕女图。

纵然是每天看着她的百里明玉,也是倒吸了一口冷气,如果这个女孩子再瘦一点,一定是个倾国倾城的女子。

不知道,主人到底把她当做什么人来看待。

中年的男子的眼底闪过一道精芒,很快散去,即便是精明的百里明玉,也没有捕捉到。

蒋露薇不屑于看他,自然也没有看到。

她现在想得更多的是,如何利用好出门的机会逃走。

蒋露薇走在街上,孟买的街道,和国内不一样,她一点也不觉得孟买有大都市的气象,肮脏,拥堵,混乱。

坐在车上,中年男子说道:“薇薇,带你去买几件衣服吧。”

“好。”她的衣服,都是百里明玉为她准备的,她不挑剔,百里明玉就按照自己的品味为她准备,实际上,蒋露薇是学过服装首饰的搭配的,她搭配衣服的品味,即便是教她的老师,也是赞不绝口的。

蒋露薇看着外边的景色,漫不经心的问道:“孟买的房子贵吗?”

“非常贵,比我们国内还要贵,在市中心,一套三居室,120平方米的大概在300万美元。”

蒋露薇惊讶,“这么贵?”

“这里的土地是私有制,你住的楼房,是我十几年前买的,现在已经涨了几十倍,现在,金砖四国的房价都很高,不过,孟买的房子,却是供不应求的,你没有去过孟买的平民窟,很多人都没有房子,甚至,郊外还有人住在临时搭建的帐篷里……”中年男子侃侃而谈,看来,他很了解印度,了解孟买。

几个人下了车,进了商场,蒋露薇看到那些艳丽的布料,忍不住眼睛一亮,女孩子,总是会被新鲜的事物所吸引。

挑了几件衣服,中年男子问她饿不饿,带她去吃越南菜。

孟买大部分地区属于热带季风气候,受到季风的影响,因而有明显的雨旱季之分。而且,在北面有高大的喜马拉雅山脉作屏障,阻挡了来自北方的冷空气,使得这里的气温比同纬度地区要高一些。孟买全年气温都大于20℃,6月—9月为雨季,10月—次年5月为旱季。孟买夏季多雨,潮湿闷热,气温最高达44℃,冬季气温一般也高达25-30℃左右。

此时,蒋露薇的后背已经汗涔涔,这时候,她突然觉得,自己应该减肥了,如果没有这么胖,也不会一走就喘,就流汗。

然后又联想到自己的计划,这样胖的身体,真要是逃跑,怕是没走几步,就会被人抓住吧,脑子里想着乱七八糟的东西,走起路来也就心不在焉。

中年男子淡淡道:“薇薇,你要是累了,我们先找地方喝点东西。”

蒋露薇点点头,这是一个好主意,她真不想走了。

一行人进了咖啡店,中年男子和蒋露薇,百里明玉坐一张桌子,保镖们坐另外一桌,中年男子问了一声蒋露薇想喝什么,蒋露薇说了一句随便,中年男子便给她点了一杯拿铁。

坐在咖啡店里,蒋露薇静静的享受着咖啡,落地窗外,孟买街景,一览无余,在孟买,聚集了各式各样的人中,除了本国的民族成分以外,大约还有六十多个国家的侨民。

街道两旁,印度教庙,基督教大教堂,伊斯兰教清真寺,佛教寺庙,就像是宗教盛会一样,蒋露薇摇摇头,她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人,如果真的让她说出自己所崇拜的人,那个人,一定是自己的爷爷。

蒋露薇慢慢品着咖啡,中年男子压低声音,“薇薇,我们认识这么长时间了,你怎么就不好奇我是谁?”

蒋露薇眼皮都没抬,“有意义吗?无论你是神还是鬼,对我来说,都是煞星,我的生死,在你的一念之间,如果我真的逃走了,我只希望,以后再也别见到你,所以,我对你的身份,不感兴趣。”

中年男子微微一笑,眉峰上挑,这个丫头居然直接了当的告诉他,自己想要逃走,她能逃走吗?若是在国内,还真不好说,幸好,这孟买是他的天下,蒋露薇逃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薇薇,如果你能够从这个城市逃出去,我肯定不会派人追杀你。”若非场合不对,中年男子都想哈哈大笑。

蒋露薇郑重其事的抬起头说道:“好,我记着,只希望你能遵守约定,我一定会逃走的。”

中年男子觉得好笑的摇摇头,低头喝了一口咖啡。

他无意间扫了一眼匆匆出门的几个男人,皱了皱眉头,从他们的穿着可以看出,这几个人是伊斯兰教的教徒,他们怎么会来这里。

多年刀尖上行走的他,心头猛地一跳,大叫不好,他迅速站了起来,伸手去拉蒋露薇,“快走!危险!”

百里明玉和中年男子一左一右,护着蒋露薇向外跑,保镖们看到主人往外跑,愣了一下,赶紧站起来跟上。

刚刚跑到门口,中年男子预示到的危险,终于发生了,巨大的响声,让蒋露薇头脑一片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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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回 被救

剧烈的疼痛弥漫在身体的各个部分,蒋露薇的脑海里闪现出那段爆炸的场景,她没死!蒋露薇陡然睁开了眼睛,迷糊了一下,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

屋顶是石棉瓦搭建的,阳光透过屋顶的缝隙射进来,让肮脏狭窄的房间,有了一丝光亮,可难闻的气味,却无法阻挡的飘入鼻孔。

“你醒了……”一个惊喜的声音传来,随即,适应了光线的蒋露薇就看到了一个年轻男子的脸,这是一个典型的印度男子,他的英语很流利。

蒋露薇随即用英语问:“是你救了我吗?”

“是我救了你,小姐,爆炸的时候,你飞到了我的车上,所以,我就把你带回家来了。”他一边说话,一遍轰着胡乱飞舞的苍蝇。

蒋露薇疑惑地看着他,他连忙解释道:“我叫潘德,我的妈妈就是中国人,不过,她死了,所以,我一个人来到孟买,我在餐馆送餐,爆炸的时候,我正好路过。我看到你和我妈妈长得一样,便救了你,我想你应该是中国人,因为你很胖。”

蒋露薇哭笑不得,这个鉴定方式也太特别了,难道说中国人就一定是胖子吗?

不过,眼前的人,是她的救命恩人,所以,她首先表示了感谢,潘德摇摇头,“不用谢,如果你不是落在我车上,我是不会救你的。”

蒋露薇勉强笑笑,想动一动,这才发现,自己的腿受伤了。

“小姐,我的邻居已经给你看过了,他以前是乡下最好最好的医生,他说你的骨头没有受伤,养上一个星期就好了。”

蒋露薇的胳膊上也有一点皮外伤,不过,最严重的是左腿,潘德给她找了医生,包扎了伤口,看样子没大事。

若是在国内,肯定是要拍拍片子,看看是否脑震荡,但是,这是印度,她是被私人囚禁,所以,想去医院治疗,基本不可能。

现在逃出来了,下一步怎么办?百里明玉他们会不会找到这里来呢?

她记得,中国在孟买设有总领事馆。

是不是让潘德去一趟总领事馆,让总领事馆的人来救她。

蒋露薇发愣的时候,潘德问道:“小姐,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陈妍……”犹豫了一下,蒋露薇报了一个假名字,她不敢太相信潘德,她深深知道,印度女子的地位非常低,在印度乡下,经常有杀死妇女的事情发生,印度家庭生女孩儿,绝对是纯粹的赔钱货,没有嫁妆的女子,是嫁不出去的。

“太巧了,陈妍,我的妈妈也姓陈,她是广州人,我爸爸在中国做生意的时候娶的她……”潘德说到这些,神色黯然起来,可能是想起了过世的妈妈。

蒋露薇心思细腻,一下子看出了潘德的伤心情绪,便出言安慰了几句。

潘德的情绪稍微好转,他长出了一口气,“我出生的时候就没有见过爸爸,妈妈说,爸爸做生意赔了钱,于是,想娶一个有人的女人帮他,我妈妈不同意跟他离婚,他就想杀死我妈妈,我妈妈已经怀了孕,于是她逃了出来,我和我妈妈,去过印度很多地方,我七岁的时候来的孟买,来孟买的第二年,我妈妈就死了……”潘德的眼睛一片氤氲,眼泪几欲流出,“……我妈妈说,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去中国,我的外公外婆,一定很盼着我回去,可是,我忘了外婆的名字,妈妈留下的东西,都丢了,我去过总领馆很多次,可是他们说,我不知道名字,他们没有办法查。”

蒋露薇恍然,“你救我,是想让我帮你找外婆?”

潘德点点头,棕黑色的皮肤上染着一层淡淡的红,“妈妈说,我的外婆家很有钱,可以给我更好的生活,我想住大房子,像是孟买大富豪那样的房子,我还想在中国上大学。”

“你多大了?”

“我十六岁。”

或许是太早踏入社会,潘德一点都不像是十六岁的男孩子,蒋露薇端详了他一番,潘德的眉宇间有一股未脱的稚气,想来,应该是没有骗她。

“潘德,我想喝水。”

潘德的房子里有一个电热水壶,潘德把桌上的杯子反复冲洗了好几遍,才倒了一杯水给她,“你饿不饿?你都睡了快一天了。”

蒋露薇这才发现,太阳是斜射进来的,潘德一说,她也觉得饿了。

潘德有些尴尬的拿出一个饭盒,“这是我在餐馆里拿回来的,我今天请了假,可是,明天我就不能照顾你了。”

“没事,我自己能行的,潘德,谢谢你。”蒋露薇一小口一小口的喝完水,她本来不想吃饭,印度人吃饭都是用手抓,没有筷子没有勺子。

潘德弯腰,在一个木头箱子里来回翻了几下,找出一个勺子,“这是我妈妈的勺子,等我给你洗洗。”

潘德洗了勺子,递给蒋露薇,蒋露薇打开饭盒,看到里面的东西,差点吐出来,可以肯定,这里面的饭菜,都是客人剩下的,小小的饭盒,竟然有四五种饭菜,浓烈的咖喱味儿,让他很不得把这些东西扔出去。

蒋露薇端着饭盒,潘德催她,“快点吃吧,快点吃吧,不吃东西,你的伤口好不了的。”

蒋露薇苦笑着,内心自嘲,“都什么时候了,命都不保,还在意这些吃的。”勺子送到嘴边,她下狠心,张了口,嚼也不嚼,就咽了下去。

她不知道,这是潘德的晚餐,她吃了,潘德自己就没得吃了。

吃过东西,她觉得身上了力气,想要起来,腿疼得厉害,只好作罢。

潘德盘坐在一张席子上,看着蒋露薇吃完饭,然后起身接过饭盒,洗干净以后,放在桌子上。

蒋露薇的头部隐隐作疼,可一看潘德,又忍住了,“潘德,你救我的时候,看到的人多吗?”

“当时很乱,很多人都飞了起来,死了很多人,我不知道别人知不知道。”潘德仔细想了想,摇头说,“应该没有人知道。”

蒋露薇的手指在太阳|岤上揉了揉,“潘德,如果有人问,你不要告诉他们好吗?”

以中年男子的势力,他或许很快就能查到蒋露薇的下落,除非他在那场爆炸中身亡,不过,这种可能性很小,蒋露薇当时被他拉着手,蒋露薇没死,他肯定也没事,顶多是受了重伤。

潘德睁大了眼睛,“你和爆炸的人是一伙的?”随即,他否定了自己的判断,“不对,这次爆炸已经有人承认了,是恐怖组织安排的。你不是恐怖组织的人吧?”

“我不是,我是被人带着进咖啡馆喝咖啡的。”蒋露薇失笑,她哪里像是恐怖组织的人,真是的。这个大帽子扣下来,她九死一生,印度因为宗教信仰的问题,恐怖组织活动很猖獗,经常发生马蚤乱和恐怖袭击,尤其是作为商业经济中心的孟买。

蒋露薇现在最担心他们找来,这个机会,必须把握好,她不能让自己再次落入危险。

想了想,她告诉潘德,自己是被绑架到孟买的中国人,希望他能帮助他,只要能回中国,她一定会帮助潘德寻找亲人。

潘德很有义气的告诉她,现在就去中国驻孟买总领馆,然后找人来救她回国。

潘德倒了一杯水给她,放在她伸手能够够到的地方,然后拿着蒋露薇写的信,走出家门。

蒋露薇双手握在一起,希望在总领馆来人之前,中年男子找不到这里,她的腿伤势很重,根本走不了,如果这时候有人来抓她,她只能坐以待毙。

上天会这样残忍吗?

蒋露薇觉得肚子不舒服,想要起来去厕所,陡然想起,自己没有问潘德厕所在哪儿。

环顾这个破旧的房子,似乎没有可以方便的地方。

蒋露薇这次连苦笑都没有了,她似乎记得百里明玉给她说过,印度人随地大小便,根本就没有厕所的概念。

潘德的对门,距离潘德的房子,不到两米远,难道,她真要去门口方便吗?她宁可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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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回 软禁

门被推开了,蒋露薇循声看去,脸色遽变,怕什么来什么,来人是两个保镖,她认识的,看来,想要逃出去,真的很难。

所以,当她说计划逃走的时候,中年男子满不在乎。

其中一名保镖背起蒋露薇就往外走,蒋露薇来不及做任何反应,只是扫视了一眼这个脏乱破旧的房间,就是这间房子,给了她逃离的机会,如果醒来就跑,是不是可以真的逃走呢?

回到小楼,蒋露薇并没有看到中年男子和百里明玉,一问才知道,百里明玉和中年男子都受伤住院了,当时,蒋露薇的伤势最轻,她被炸起来,落在了潘德的车上,而恰恰潘德的车上都是泡沫,起到了一定的缓冲作用,所以,蒋露薇是幸运的。

这次,孟买的爆炸事件是连环案,一共有两座印度教庙,一间咖啡厅,一座商场和一处海边广场发生爆炸,死亡人数尚在统计中,孟买已经全城戒严,缉捕嫌疑犯。

蒋露薇的伤口很严重,保镖重新请来医生为她包扎了伤口,并打了针。

蒋露薇沉沉睡去,既然不能逃走,就老老实实的养伤吧,希望以后还有机会逃出去,她不会放弃的。

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十点钟,睁开眼,是昨天请来的那名护士,因为百里明玉受伤,所以,这名护士暂时照顾蒋露薇。

她是一个典型的印度女子,明眸皓齿,身姿窈窕,明媚妖娆中有一种温婉含蓄的美,可以说,印度女子是融贯东西的完美结合。

护士的名字叫做拉克拉,她大约有一米七三高,虽然看起来苗条,却很有力气,蒋露薇去盥洗室,她眉头都不皱的背着她过去。

拉克拉温柔的一笑,问她是不是先去盥洗室,蒋露薇点点头,拉克拉帮她换了衣服,背着她进去,等着她刷牙洗脸后,又背着她出来,然后为她准备早饭。

刚刚吃完饭,教授就来上课了。

本来,拉克拉不让她上课,她的伤,怎么也要休息一个星期,蒋露薇觉得在床上无聊,而且,自己和这个拉克拉也不熟,没什么可聊的,总捧着一本书枯燥的看,还不如上课。

马勒夫看到蒋露薇躺在床上,很是惊讶,一问之下,才知道她昨天遇到爆炸案受伤了,马勒夫心疼她,希望她休息几天再说。

蒋露薇摇头,她喜欢上课,无论以后面临什么样的境遇,只要她活着,就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夺回蒋氏集团,否则,她如何对得起爷爷的养育之恩。

马勒夫教了两个小时,蒋露薇请他吃了午饭,又喝了一杯茶,马勒夫才起身告辞。

拉克拉看她拿着课本,轻声读书,不禁一叹,这个倔强的小姑娘,还真是用功,如果他们印度的每个孩子都像她一样,印度肯定会比今天更强大,看来,中国的崛起,是有原因的。

如果蒋露薇知道她心中所想,一定会说:少年强则中国强,她身边的每个人都是这样读书的。

今天只有马勒夫一个教授前来授课,下午,蒋露薇就闲了下来,无意间抬眼看到墙上的画,她心中一动,让拉克拉给她去买画画的工具,她趁着有时间多画几幅画。

很久没作画,不知道是否生疏了。

拉克拉很有办事效率,两个小时后,一套画具摆在了蒋露薇面前。

要知道,印度这个国家的国民,因为信仰的关系,大部分人淳朴善良,乐知天命,即便是身为贱民,也没有人想改变什么,最多就是祈求神灵,下辈子投胎转世的时候,能投生于一个高贵的人家。

随着印度经济的飞速发展,这种贵贱之分也在慢慢的被分化瓦解,但是,长期存在的种姓制度并不是那么容易消失。在种种社会进步的情况下,种姓的糟粕仍旧多少存在于印度人心中。

蒋露薇已经开始习惯这个国家的国民拖沓的个性,所以,两小时对她来说,是高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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