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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尘世(耽美)第30部分阅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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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的起身,把列昂留在了兵器库里,跟守卫和光脑打过招呼,然后才放心的离开。难道看到列昂希望一样东西,就让他好好的玩个够吧!今生不能回应他,已经愧疚难当了,这点乐趣还是不要剥夺比较好。

至于后天的比赛,凌宵相信自己是不会输的。即使是他们,他就更不会输了。凌宵可没有忘记自己刚才开始和他们在一起训练的时候,因为新人所以老是输,然后被罚打扫整栋宿舍的经历。虽然他很快又报复了回去,可是输了却是事实。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后来他学什么东西都比别人努三倍,争取不再输人也不再被罚。半年后,凌宵就在训练方面不输给老兵了,就算和他们再比赛也没有输过。当然队长那个妖孽不算,他丫的根本就不是人。

自己在中队中已经算是顶尖的了,可每次还是输他半筹。自己快一点,他就比自己还要再快一点,不论凌宵怎么追赶好像都追不上。后来在凌宵出最后一次任务之前,凌宵再和他比了一次,结果让凌宵很满意,因为这是他第一次赢自己的队长。虽然赢得很险,但的确是赢了。证明了他所有的努力没有白费,终于拿下了他们大队最为妖孽的中队长。

当然了,凌宵也只在这方面输给队长,其他的地方嘛……由凌宵总是被队长找理由加餐就可以看出队长有多么的郁闷了。

对于凌宵的决定,上至皇帝皇后和兰帝斯,下至威廉姆斯一家和医生们,都很想反对他亲自参赛。可是凌宵一句话打消了他们的劝说,只是一个个还是不怎么放心而已。

“我要亲自确认一直件,而这件事只有我能做到。天琴从没有培养过单兵作战吧?”

凌宵的话正中红心,打从有了宇宙战舰开始,人类就很少再进行单兵训练了。个人武力也许每个官兵都能进关,可是让他们进行一系歹的军事训练就只能说是普通了。而且这一次的单兵作战,其实也是要在各帝参赛人员的阻碍下进行反击并且到达终点。而且途中还设有许多的障碍。用凌宵在地球的话来说,这就是丛林作战嘛!

帝国除了凌宵,还真没有人有过这样的经验。连兰帝斯都没有,他的领兵生涯一直都是在战舰上渡过的。让他带领舰队横扫敌方都没问题,你让他参加这种单兵作战,那就很是问题了。

个人武力再高,可也有限。在丛林中还有许多强悍的野兽,像那些和超越武者一样凶狠的野兽即使是超越武者亲自出马也讨不到好的。

当比赛日来临时,凌宵身穿一套仿制地球军队的作战服,当然不是普通的布料制成,而是由最新科技做成防御服。这身衣服比地球上的仿弹衣还要强上几十倍,最起码能量枪打不穿。而且他还是从脚趾武装到牙齿。

凌宵在上战舰前向兰帝斯点了点头,让他们不要为自己担心。然后和其他帝国的人一起走上了未知路。

不过因为他是所有参赛人员中地位最高的,所以即使这次最高裁判也就是几个帝国的名将们都不敢对他无礼,反而恭敬得让其他参赛人员恨得牙痒痒。

而这些人中唯有一人用若有所思的眼神看着凌宵,有些惊喜、有些不确定。但总的来说,对凌宵是没有恶意的,好像还存有一份好感在其中。

而凌宵自然把众人的反应收入眼中,对于唯一没有恶心的人也很有好感。可惜就是看不到他的样子,那人脸上戴着一张面具,除了嘴什么也看不到。

静静的检查身上带着的武器装备,要是到了目的地才发现有问题那就糟糕了。野兽才不会管你武器是好是坏,它们只知道这些人是送进他们口中的食物。

99、第 99 章

到达目的地,凌宵是最后一个降落的。原因只有一个,因为他的身份尊贵,即使是那些名将也不敢对他心存不敬。

降落后凌宵没的急着找出路,而是先拿出地图确认自己的方向。然后再用光线感应眼镜察看周围有没有野兽,至于他的光脑是不允许携带的东西,所以在他登舰前就取下来交给了兰帝斯。

“周围没有危险的野兽,但可能会有凶险的植物。至于方向嘛,要是直着走的话看起来不远,可就是因为这样危险才更大。看来他们想利用这次的单兵作战除掉我,不然怎么会给了这么好一个落脚点呢!哎,看来我的计划太成功了,让他们无时无刻不想着要我死。”凌宵郁闷的收好地图,拿起背在背上的枪。

算了,早就应该知道的不是吗?谁让自己的身份特殊,又不算太笨。会成为人家的目标这是想当然的,只是做为目标他有些不爽而已。

虽然几十年没有在丛林中作战和训练,但是当年的本能还是存在的,凌宵除了必要对于丛林中的危险都是绕路而行。现在要是和它们拼上了,后面还有好多天的路程可怎么办?越后面越是困难,留着力气对付它们吧!

作为这次的参赛人员,每人都有派发一壶清水。而凌宵只要能找到解渴的东西,就绝对不会喝清水。这些水在后期帮助可大了,他还想活着回去见兰帝斯他们呢!

“还好当初和兰帝斯在帝星玩过后,对那些植物野兽感兴趣了一阵,通过光脑也学习了一段时间,现在才能在这块不知名的丛林里生存。”凌宵拿着一颗野果啃了起来,这个他在帝星吃过,据说一颗要买到一百个宇宙点,挺贵的一种水果。

正吃得开心的凌宵突然往后一倒,手中的枪同时射了出去。

“嗯……”一声闷响,一个身穿黑衣的男人倒了下来。凌宵又等了一回儿,才慢慢的向男人倒的地方摸去,不过他也没有傻到就这样察看男人是死是活。而是找了根长棍先把男人手中的枪弄开,再戳戳他。确定死了之后才走过去检查男人,希望有留下一点线索也好。

不过凌宵很快就失望了,居然又是杀手。看来他们为了杀自己还真是不择手段啊,也不知道这一路上有多少杀手在等着他。

“命苦啊命苦,回去后一定要兰帝斯给我加工资。我来到天琴几十年,这刺客杀手就不知道有多少批来报道了。”也是他运气好,不然早就连骨头都化了。

男人的尸体凌宵没有管而是继续往前走,只是路上更加的谨慎了。

三天后,凌宵走了一半的路程。可是他明白,在接下来的这一半路程上只会更难,花的时间也更多。

夜晚又来临,凌宵再笨也知道晚上不是赶路的好时机,所以找了一棵树做为临时的休息之所。

正当凌宵半睡半醒时,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响起。轻轻的拿起枪,凌宵又打开了光线感应器,有它的帮助在夜晚视线会有所增加。

来人穿着风云帝国的军服,身上的装备和凌宵的非常的相似。唯一不同的是他的作战服没有凌宵的好,不过样式却很相近。凌宵对他有些印像,因为他就是那个对自己唯一没有恶意的人。

男人在一块平地上坐下休息,又拿出几颗水果来吃。因为他坐的地方和凌宵的树相隔不是太远,所以凌宵连呼吸都不敢大点声,轻的几乎连他自己都感觉不到。

男人吃饱后,并没有急着找地方做为临时睡觉地,而是取下了他一直戴着的面具。借着树缝中照进来的月光和光线感应器在夜晚对视线的增加,凌宵看清了男人的脸。

一滴泪从凌宵的脸上滑下,落在了树叶上。可就是这样轻得算不上声音的响声居然惊动了男人。他迅速的滚到一边,手中的枪同时瞄准了凌宵所在的方向。

“出来,不然我开枪了。”

凌宵听话的从树上跳了不能下去,从暗处走到了有弱光的地方,保证男人可以看到他的脸。

“是你?”男人慢慢的爬了起来,虽然对凌宵有好感可也没有放松警觉。

“队长,是你吗?”凌宵这一刻心情十分的复杂,他真的很希望男人是队长,却又不希望他是。虽然凌宵很想他们,可也不想大家背景离乡来外星。

“凌……凌宵……”被凌宵称为队长的男人震惊的加手中的枪掉了下去都不自知。

“真的是队长。”凌宵一蹦三跳的来到男人面前,那叫一个欢喜啊!果然是他的妖孽队长秦天啊!

“真的是你这个臭小子。”秦天一把抱住凌宵,硬郎的脸上是他这几年来唯一的笑容。原来当时的舰上的就觉得这个天琴的凌宵殿下和他认识的凌宵很像,不过因为在他的认知里凌宵已经死了,所以也没有往深处想,到时错过了相认的时机。不过还好,现在也来得及。

“怎么,怀疑啊?队长是不是还想掉坑里啊?”凌宵使劲的捶了队长两下,直把人家捶得猛咳不已。

“咳咳……你这臭小子,还是不敢吃亏。”秦天无奈的看着自己最为得意的兵,他带了那么多年的兵,唯有这小子让他多次吃亏,而且还抓不到把柄。每次都他都要以单独训练来目的给他单独加餐。

“我的人生格言就是,什么都可以吃,就是不能吃亏。”凌宵嘻皮笑脸的说道,能再见到队长他很开心,可同样也很忧心。队长和他不同,自己是的出现带着一点神秘和奇异。可是队长呢,他为什么也在外星。

“臭小子,能再见到你真好。”秦天拍了拍凌宵的肩,他还清楚的记得当自己看到凌宵在他们面前死去时,那种悲伤实在是难以说明。凌宵是他培养出来接自己班的继承人,可是却这样的英年早逝,做为他的最队长实在是无法向他的家人交待。虽然老人从没有怪过他,可是老人一下子变得衰老的背景他想忘也忘不了。白发人送黑发人,而且还是和自己相依为命的孙子。

“队长,为什么你会在这里?”凌宵还是问了,他真的很想知道能不能再回地球,他无法放下年迈的爷爷不管。

“地球被发现了,就在你牺牲后的第五年。那时我们自己还不知道,照常训练生活。可是有一天,突然有几艘战舰降落在了地球上。也是那时候起,我们才真正的相信有外星人。”秦天说到这深深的吸了口气,也许是当时的情景让他不想再回忆起。可是有些事他不说并不代表它就不存在,告诉凌宵凭他现在的身份也许能救地球。

地球被风云帝国的探索队发现,他们的日子从些过上了不怎么舒心的苦生活。在他们头上压着一个宇宙超级大国,想反抗却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而且风云帝国的人还在地球上发现了一种地球人都没有见过的超级能量矿石,这对他们就如同打了鸡血一般的兴奋。于是在他们向帝国报告后,地球就成为了他们的殖民地,专门为风云提供那种超级能量矿石。地球上的人要是不肯,就会引来他们的不满,然后在地球上开始到处抓壮丁,要是遇到反抗的就杀光他家里所有的人。

就这样,地球真正的苦难开始了。唯一庆幸的就是,华夏因为它的文化特别风云的人很有兴趣,对他们到时没有对西方国家那么狠辣。只是日子也不好过就是了,还有像故宫这些被国家列为重点保护的文物也被强占了,做为风云帝国使者的下榻之地。

至于秦天为什么会在这里,原来就是他是因为当初再好在家里休假探望妻儿,风云来抓人时他正好在家所以反抗了,于是他的儿子和妻子都死了。而他也被带回了风云,因为他们对他所使用的招数很感兴趣。而这些招数,还是当初凌宵教他的。

“什么?嫂子和宝宝,他们……”凌宵本来坐在地上听队长讲述,可是在听到当年那个来部队探亲温柔的嫂子和可爱的小宝宝居然就这么死了,惊得他坐地上站了起来。

还有地球,被发现后居然被当成了殖民地,专门为风云生产能量矿石吗?

风云帝国……我不平了你们,我就不叫凌宵?威廉姆斯。

凌宵的双眼充血,比兔子的眼睛还要红。双拳紧握,越往后听他的牙咬得越紧。当他听到队长这次被派来做为风云专门用来对付和试探天琴的诱饵时,凌宵一拳打在了身后的树上。只见一棵差不多有二十厘米那么粗大的树一下子断成了两截。

“凌宵……”秦天吓了一跳,他这几年虽然也被风云注射了药剂,使自己的生命提高到达几百岁,可是没想到几年不见的凌宵实力增长得如此之快。这还是人力所能到达的吗?秦天再看了看断掉的树干,凌宵变成大力男了。

“我没事,队长我有个问题想问你。”凌宵刚才就觉得秦天的讲述中有什么地方不对劲,细仔想了才明白原来是时间的问题。

“你问吧,我还有什么不能告诉你的。”秦天耸了耸肩,能再看到自己最得意的兵他已经很满足了,就算现在让他去死他也愿意。还有就是他在庆幸风云的人不知道凌宵和他和地球的关系,不然说不定他和地球都会成为威胁凌宵的存在。

“你被风云帝国的人带出来多久了?”这就是凌宵觉得不对劲的地方,照队长的说法他好像只被带出来了几年而已。

“五年,再加上你死后的五年,我们可有十年没见上面了。”秦天显然还没有反应过来,凌宵的事迹他可是听了很多,因为风云的人在比赛前可是专门拿了他的资料给自己看。

“队长,我来到这个外星已经有好几十年了。我都是超过百岁的老人了。”凌宵突然爆料,然后就看到秦天迅速石化了。

“什么……”反应迟钝的队长跳了起来,抓着凌宵狂摇,差点没让他最得意的兵散架。

“虽然有些打击人,可是队长难道都没有怀疑吗?”凌宵无语了,他家队长什么时候由精明变成小白了。居然一直没有发现事情的不对劲,这地球的时间和他们所知道的时间显然对不上啊!是地球的时间慢了,还是他们根本就不在同一个空间?

“我没发现。”秦天都快郁闷死了,好不容易和自己最骄傲的兵重逢,居然闹出了这么大一个笑话,实在是丢脸死了。

“我现在有个设想,如果两个地方的时间真的不同或者是慢了,那么地球所受的苦也就不会太久了。”凌宵脑海中已经想着要怎样攻下风云帝国,既然他们那么喜欢殖民地,那么他们应该不会介意自己成为殖民地的啦!只是借口他得好好想想,毕竟都几个帝国都要求挂出了停战协议,他要是想打风云别说其他帝国会出声反对了,就是天琴内部也不好交待啊!

凌宵承认,他是有私心。可有私心又怎么了,人谁没有私心啊!何况自己的出身地还被风云整成了殖民地,表明了就是在打他的脸嘛!还有爷爷,他那么大年纪了,如何能经受得起这场风波。

“你想打风云?”不愧是凌宵的老上司,居然摸透了他的性子。

“当然,本来我就对他们很不爽,居然还敢把地球当殖民地,不打他丫得实在是对不起我出身的地方。”凌宵本来就是个小气又记仇的家伙,对风云早就恨之入骨了。要不是风云他们挂出了的停战协议来,先扫了泰雅然后再把炮孔对准风云,这样过不了几年,他就能打到风云的帝星去了。

“你能吗?”虽然凌宵的身份让他觉得有点怪怪的,什么帝君啊!可是这打风云的事可不小,一个不好就会引得天琴成为众帝国的攻击目标。

100、第 100 章

“为什么不能,我可是天琴未来的元帅,而且我也相信这时间不会太久了。”凌宵半眯着眼,眼神中却是平常难道一见的凌厉。

“好吧,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的。做为我最得意最骄傲的兵,你就不要大意的上吧!虽然我可能也帮不上你什么忙,但是我却能一直站在你身后看着你前进。”秦天得意的对凌宵说道,虽然他自己在外星算不上什么,可是他的兵很厉害啊!他这一生最大的成就就是带出了凌宵这个兵。

“谢谢你,队长。”凌宵敬了个军礼,就如同当年在地球上一样。他对这个队长同样是那么尊敬,因为他把自己从普通的士兵教导成一位继承他位置的指挥官,而且还是基地未来的总指挥官。凌宵一直都很清楚,他会被当成重点培养离开不队长的奔走。所以他当年也努力的学习着一切身为指挥官应该会的东西。

“谢我什么,我才应该好好的谢谢你呢!你都不知道,其他几位中队长有多羡慕我。”秦天可没有说谎,当时他把凌宵抢到自己中队后,他就时不时的要面对另外几位中队长的酸言酸语,因为凌宵的确是个棵好苗子。先不说智商那肯定高了,还有就是他又会医术,功夫又好,有他一个就可以当好几个使。这样的兵能不好嘛?所以秦天对于大家的忌妒都兴高采烈的笑纳了。

“哈哈哈……我说呢,每次遇到其他几位中队长,他们老是哀怨的眼神看着我,好像什么宝贝被抢走了似的,弄得我每次都要起一身的鸡皮。”凌宵大笑,当时想不明白的事现在终于从自己的队长口中得知真相了,的确是意外啊!

“你呢?还没有告诉我你怎么成为了天琴的未来帝君?”其实秦天也挺喜欢八卦的,当初在基地他们这票子人只要休息又没有其他什么事做的事时,八卦就成为了大家共同的爱好。

“这个啊,说来话就长了……”

凌宵仰望着树顶,他这些年其实也挺不容易的。

也许是因为有了同伴,凌宵和秦天在穿越丛林的时候比其他人快了两倍,路上也有遇到危险。可是两人是有过生死之交的战友,自然而然能够把后背交给对方。那怕凌宵在路上还有埋伏他的杀手,两人也一路闯了过来。

至于终点,当然是两人同时到达。这让本来自信满满的风云帝国的脸色难看了起来。他们怎以也没有想到,这个计划是他们从自己前些年在一颗新发现的星球上学来的,可为什么凌宵居然像没事人一样的通过了?而且还和他们派出参加比赛的人同时到达。

为了不让人发觉他们之间的关系,凌宵和秦天装做不认识,虽然两人同时到达,可是这也能说是巧合不是吗?

凌宵才不会管风云的人脸色怎么难看呢!他只要一想到风云对地球所做的事,就恨不得立即带兵灭了他们。可惜,此事还得从长计议。

不过让整个天琴人兴奋的是这次由几大帝国联合举办的宇宙联盟大赛最大的赢家就是天琴,本来想让天琴难堪并且摸天琴实力的,没想到人家不但实力强,而且还把他们几大帝国都比了下去。战场上不哪人家,单兵作战?br />

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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