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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联盟之超神召唤师第5部分阅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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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说 /

“愿为您效劳,召唤师。 ”

伊芙琳淡淡开口,语气之中有一丝沙哑。吴志知道,英雄投影虽然也有智慧,但是更多的是战斗的本能。对于他的命令,是绝对可以理解的。

(系统,我爱死你了!真是瞌睡来了就送枕头啊!)

看到召唤的英雄,竟然是联盟之中唯一一个可以在移动中无限隐身的英雄,吴志高兴的差点跳起来。

但鉴于召唤时间只有十分钟,吴志也不敢浪费,直接就说道:“伊芙琳,我要你进入这城主府里面,去帮我偷一件东西,叫做明光圣水,你要小心,这府里。。。。。。”

吴志还没说完,伊芙琳就直接扭头,向着阴影走去。没走两步,她整个人便仿佛融入了阴影一般,消失不见。只隐约听到一阵诡异的笑声。

“黑夜,就是我的面纱。。。。。。啊哈哈哈哈哈哈。。。。。。”

等待总是漫长的。伊芙琳能否得手,关系到吴志下一步的行动能否继续。虽然吴志对于系统有信心。但是伊芙琳能否偷到光明圣水,还是一个值得商酌的问题。

吴志心急如焚的数着。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

过去了五分钟。吴志已经坐立不安起来。

英雄投影就只能存在十分钟的时间,如果过了这个时间,他可再没有游戏币能进行中级召唤了啊!

而当吴志数到第六分钟的时候,黑夜之中,突然一个身影显现出来,将一瓶装着乳白色液体的瓶子塞进了吴志的手里,然后又以极快的速度向着令一个方向窜去。

吴志正准备开口问一下是怎么回事,这**怎么跑了?

但是旋即,城主府之中一股气势冲天而起,然后就听到一个怒不可遏的声音。

“狗贼,还我圣水!”

吴志一下子呆了,看了看手中的圣水,又看了看前面飞窜的伊芙琳。

一声哀嚎:“我勒个去,伊芙琳大姐!你不会是在林董面前强抢的圣水吧。。。。。。”

第三十章终极掠食者

中级召唤的英雄投影等级区间是六至十级。

而召唤英雄投影的等级不得超过吴志本身等级三级以上。

也就是说,现在的吴志进行中级召唤,召唤出来的英雄投影就只能是六级。

而六级的英雄投影,按照这个世界的划分,就是宗师级人物。

而且,六级的英雄,是可以使用超级技能的存在啊!

一方,是被武器大师贾克斯称之为“终极掠食者”但现在只有六级的**制造者伊芙琳。

一方,是这个世界本土的宗师级强者,风系剑士林董。

哪个更强?

吴志心中猜想着,同时将那瓶圣水藏在怀里,逃离事发地点。

伊芙琳只是一个投影而已,就算被打散了也没有什么损失。反倒是他,如果被林董发现,那可就惨了。

吴志一路跑回客栈,依稀之中,听到城主府方向传来的爆响,和利刺破空的声音。

然而过了几分钟,一些异象全部平息。只有林董一声气急败坏的怒吼。不过听起来有些虚弱的感觉。。。。。。

。。。。。。

。。。。。。

次日一大早。吴志略作乔装,随着清晨出城的行人商队一起,混出城门。

由于时日尚早,城门还未打开。城门前排满了拥挤的人群。

偶尔听到有人议论昨晚的异动,这时便有知情者洋洋得意的卖弄自己消息的灵通。

“嘿,我二哥的小姨的妹妹是城主府里的侍女,所以我才知道这第一手消息!据说昨天晚上,有贼人潜进城主府,硬生生从城主大人手上抢夺了一件宝物呢!”

“不会吧?城主大人可是六级的剑士,宗师级别的人物,谁敢从他手上抢东西?而且还是在城主府中?那贼人长的什么模样?”

听到有人问,那人立刻就来了兴致,“嘿嘿,我那二哥的小姨的妹妹昨天有幸看了一眼,虽然看不清楚,不过据说是一名穿着十分暴露的女子。嘿嘿,你们懂得!”

“穿着暴露。难道。。。。。。”

“再告诉你们一条消息,昨天晚上城主追出府去,和那暴露女贼大战了三百回合!回来了之后把房间里的东西全都砸了个稀烂!而且据说城主衣服破破烂烂,似乎是在争斗之中吃了大亏!”

“真的,那女贼得有多强啊!”

平民们闲的无聊开始议论纷纷,而吴志听到这些碎嘴之后,也是暗暗心惊。

看来昨天晚上伊芙琳的确是和林董打了一场,而且看起来还是伊芙琳占了上风?

要知道,在英雄联盟之中,伊芙琳是精于刺杀和潜行的好手,正面战斗的能力,顶多只能说是排在中游。即使是这样,竟然还比同等级的剑士宗师要强!

(联盟英雄果然不凡!)

吴志感叹了一声,而这个时候,城门前有几名士兵无精打采的走出来,然后开始开启城门。

大门打开,行人们不再议论,一窝蜂向着外面涌去,吴志就混在人群之中。

顺利离开了银月城的城门,吴志回头望了一眼。

这一别,不知道又要离开多久。

吴志本来以为自己会一直呆在夜来香商行,刻苦修炼数载一朝有成找耶鲁弥撒报仇。后来因任务的缘故,又加入了圣教。现在更是要被迫离开银月城。

城里有温馨的记忆,熟悉的朋友。这一走,不知何时再能相见。

魔法大陆不像地球,哪怕相隔千万里,也依旧能利用网络通信,手机电话邮件时时联络,一旦离别,茫茫人海之中想要再见,那真是需要极大的缘分。

不过好在,夜澜语和小北她们,应该是不会离开银月城的。等自己重新安顿下来,可以用书信联系。或者等自己实力也达到六级,就可以大摇大摆的回到银月城,就算城主也对他无可奈何!

所以,努力吧!

吴志一笑,正准备离开,后面却突然传来一声高呼,然后就看到恒通商行的那个尼禄法师正惊愕的指着吴志,眼中充满了惊喜!

“哈哈,小兔崽子你在这里?本以为你早就跑了,没想到今天才出城!你杀了城主大人的义子,还得罪了林纪公子,我将你擒回城去,定能得到城主大人的赏识!”

尼禄呵呵一笑,看着手到擒来的功劳,眼中露出喜色来。而吴志也是看到了尼禄,嘴角微微一勾,露出一丝冷笑来。

淡淡的扫了尼禄一眼,吴志回过头,继续向着城外走去。

而那正准备拦下吴志的尼禄,眼中突然露出茫然的恐惧,猛的在人群之中疯子般大喊大叫起来,胯下更是散出一片腥臊之气。让周围人都捏着鼻子远远散开。

两三秒之后,尼禄眼神恢复清明。发现自己的丑态之后,羞愤欲绝,抬起头向着吴志刚才的地方看去,却早已不见了踪影。

(两面三刀的小人,恐惧你一次,让你出出丑,算是小做惩戒。)

吴志心情愉悦的想着,已经远离了银月城。虽然算是背井离乡了,但是却有种格外轻松的感觉。

天高任鱼跃,海阔任鸟飞。此时吴志的心情,不外如是。

他没有跑的太远,只走了一天,便停了下来。在荒郊野外找了个僻静的地方,然后从行囊里拿出了一瓶被层层布条包裹的明光圣水。

圣水乳白,看起来就和牛奶没什么两样。但是仔细看的话,会发现这圣水正散发着淡淡的荧光。

吴志观赏了一番,顿了顿,然后,将这圣水一饮而尽!

砸了咂嘴,吴志将瓶子扔开。

“没什么味道啊,怎么跟白开水一样?不会是假冒伪劣产品吧?”

吴志脑海之中刚刚闪过这个念头,突然感觉头脑一阵眩晕,下一刻,便翻着白眼昏迷了过去。

第三十一章明光圣水

再度醒来的时候,天空之中星罗棋布。分外美丽。而吴志,也是发现了自己的不同。

身体精力格外的充沛这些就不说了。

以往,看那空气,是空荡荡的一片,因为气体是无法被视觉所看到的,一些空气之中的微型颗粒,更是无法被眼睛捕捉。

而现在,吴志却分明能够“看”到,那空气之中,飘荡着一颗颗细弱针尖的微小光点。这一个个光点呈淡金色,如柳絮一般在空中漂浮着,不时碰撞,不时散开。在遇到土地树木之类的东西的时候,则被轻轻弹开。

吴志发现,这些金色光点,其实并不是自己“看”到的,而是“感觉”到的。因为他哪怕是闭上双眼,也能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身周,哪里有光点,有多少,以什么轨迹飘荡。

吴志没有被眼前的异状惊愕,只是有些新奇。

他知道,这些金色的小小的光点,就是这个魔法大陆和地球最大的不同——魔法元素!

而这些,就是光元素!

吴志伸出一只手指,立在面前,然后在心中呼唤。顿时,一些光点就遵循着吴志的意念,缓缓的向着其指尖靠拢过去而从正常人的时间看去,就是吴志的指尖,开始缓缓亮起了熹微的光芒。

只是,在吴志身周,只有将近四成左右的光元素能够听从他的调控。这代表着,他的魔法天赋,只是中品。

对于常人来说,有魔法天赋便已经是万幸。但是真正了解魔法师的人,却知道,魔法天赋其实也是有着强弱之分的。

而这个强弱,就体现在对身周魔法元素的亲和力上。

下品的天赋,只能调控身周一至三成的魔法元素。终生成就顶多也就是三级的中级魔法师而已。就算再勤奋,也不可能超越这个沟壑。因为黄金级别以上的魔法,对魔力的要求就十分严苛了。只调控三成以下的魔法元素,根本不可能满足黄金魔法的释放条件。

而中品的天赋,则是可以调控身周四至六成的魔法元素。足够努力的话,修炼到十级还是有可能的。

而从十一级魔导师开始,没有上品的魔法天赋,是绝对不行的。但凡是实力在十一级以上的,没有一个魔法天赋不是上品。

上品的魔法天赋,是调控身周七至九成魔法元素。

魔法天赋万中无一,而在一万个魔法师中,还有一种真正的天之骄子,其魔法天赋可以调控身周十成的魔法元素,可以说是所有魔法元素尽归其使用。这种人,就仿佛和元素同根同源一般。

这种天赋,叫做完美天赋。拥有这种天赋的人,也被称之为神眷者。意为诸神眷恋的天才。

不过,对于此时的吴志来说,能够拥有魔法天赋,便已经足够满足了,至于神眷者,那是根本不去奢望的存在。吴志可不以为因为自己拥有系统,整个魔法大陆就围着自己转了。

对于魔法师来说,魔法天赋只是代表着日后最高成就的极限、使用魔法的增益强弱。而魔法师的实力,还是要看其精神力修为和对魔法的掌握程度。

天地之间的魔法元素,就像是摆在大街人人可取却没有弹药的枪支,而精神力则是子弹。

亦或者说,魔法元素是小兵。魔法师的精神力则是统帅。

没有精神力的调控,魔法元素就只是一盘散沙。只有经过调控、组合之后的魔法元素,才会形成一个个魔法,用以杀敌或者防御等诸多效果。

精神力的修炼和斗气一样,也是一个水磨工夫的活。但是吴志却因为系统的缘故,能够直接拥有同级精神力。

三级的斗气,三级的精神力。

也就是说,理论上来说,吴志现在的精神力可以使用白银级别的魔法。但是实际上,如果系统的那些技能不算的话,他连一个魔法都不会。

“嘿嘿,还好哥早有准备!”

吴志感觉到身体的变化,嘿嘿一笑,从怀中掏出了一本金色封面的书籍,那书籍上赫然写着几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初级光系魔法大全》!

没错,就是初级光系魔法大全!

因为拥有魔法天赋的人十分罕见的缘故,所以市面之上,各系的初级魔法其实十分普及。在寻常一个书店就可以买到。

这种情况,就和斗气法门一样。只要有几个银币,就能轻易买到青铜级别的斗气法门,但是买到之后能否修炼,就要看你自身的条件了。

而西兰帝国为了普及魔法,挖掘民间的有魔法天赋的人。所以将各个系别的初级通用魔法都出了书,任谁都可以购买。

而这本《初级光系魔法大全》之上,就记载着青铜级别的七种光系通用魔法,包括:光球、光箭、光剑、闪光术、光愈术、回力术、解毒术。

以及白银级别的三种魔法。

强光愈术、强回力术以及强解毒术。

其中,光球、光剑、光箭三种青铜魔法,虽然是攻击性魔法,但是和其他系的同级魔法,如火系的火球术、风系的风刃、雷系的闪击和雷鞭、暗系的腐蚀之球、冰系的冰刃比起来,简直是没有任何可比性。

在低级的魔法师手里,这三个魔法的攻击力,真心还不如拿着武器劈砍的伤害要强。

其他的几个青铜魔法,闪光术可以照明,光愈术治愈伤痛,回力术恢复体力,解毒术可以清解毒素。

而前缀加了“强”字的那三个白银魔法,则可以看做青铜魔法的强化版。

而仅仅这十个魔法,便占了厚厚一本书。每一个魔法书中都有几十上百页来讲解,教导。可谓良心之作。

不过,吴志在看完之后,立刻就将前面的四个魔法排除掉了。

开玩笑,这种没有什么战斗力的魔法,学来干什么用?夜晚照明么?

光愈术作为光系魔法师的招牌魔法,是必须要学的。不会光愈术,出门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光系魔法师。而且奶妈的职业,在哪里都是会受到欢迎的。所以学了准没错。

而回力术,可以恢复体力,也是不错的辅助魔法。学之有用。

至于解毒术。。。。。吴志想了想,还是放弃。

毕竟,毒这种东西,似乎距离自己太遥远了些。而且两项魔法就学起来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这种似乎没有机会用到的魔法,还是以后再说吧。

第三十二章魔法革命

吴志下定了决心之后,向着东南方走去。

偷取圣水,离开银月城。这些,都是吴志计划好的。

在监牢里,被林盛算计的时候,他就已经决定不能放过这个人。

然而,刚好那天和夜澜语闲谈,知道了关于明光圣水的事情之后,吴志便稍稍改变了注意。

林盛是要解决的。但是与此同时,吴志准备一举数得。

本来,他如果对付林盛的话,同时得罪城主的两个儿子,等城主回来之后,银月城是必然待不下去的。

而现在,他直接决斗杀死林盛,出了一口恶气。假意离开银月城,实际上却是暗中等林董回来之后,利用系统召唤英雄虚影,偷得圣水。服用之后获得魔法天赋。

接下来一步,吴志打算去魔武学院。

魔武学院,是独立于大陆几大帝国之外的一个势力。

说是势力,但是魔武学院却又从来不和其他国家发生冲突。隐隐有种“唯不争,故天下莫与其相争”的意思。

魔武学院号称非精英不收,每一年培养了大量的精英干才,并且在大陆各大国家身居要位。

可以这样理解,魔武学院就像是地球上的哈佛和麻省理工这种,从里面出来的学生就像是有一层金边一样前途绝对广阔。

再者,魔武学院有着最好的教育体系,无论是魔法师和其他职业者,都可以在这里学到最好的魔法和战技,战斗技巧、理论。

但凡是对自己天赋有信心的年轻人,都会选择去魔武学院学习几年。出来之后,无不是实力大有提升。

而吴志,就准备去魔武学院。

在没有其他更好去处的情况下,魔武学院是个十分不错的选择。自从他偶尔听夜澜语提起之后,便念念不忘。

本来,吴志二十岁三级剑士的资历,并不能保证百分之百被学院录取。然而,如果是二十岁的三级魔法师的话,录取通过率基本就可以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了。

去魔武学院进修几年,出来之后实力大进,再去找那个什么黑暗之子算账!

吴志打着自己的算盘,一边向着早就打听好的魔武学院的方向走去,一边默默的揣摩光系魔法。

虽然吴志离开了银月城,但是他却还是光明圣教的一员战职者。生死决斗中的厮杀,是经过官方承认的,林董也不可能拿这个做什么文章。

所以,吴志的身份还是一名光荣的牧师。

配合光系魔法,相得益彰。

魔武学院每年夏季开学并且招收新学员。而现在才堪堪入春。还有着三四个月的时间,所以吴志也丝毫不急。慢悠悠的沿着大道走着,就当体验异界的风光。

粮食和水吃完了,就向过路的商队行人讨一些或者购买。只要两处牧师的身份,那些商队一般也不会为难。商队里如果有伤员什么的,用伤员练习一下光愈术,说不定还能获得商队的感谢。少则几个银币,多则几个金币。一路走下来,吴志一分钱没花,身上的金币反倒是越来越多了起来。

魔法元素,作为这个世界上最神奇的东西。就像是地球上的网络信号一般,几乎遍布大陆的每一个角落。

而魔法师,便能感知到这些魔法元素,并且操控使用它们,形成魔法。

而魔法的本质,其实就是魔法元素的排列和组合,不同的组合,可以形成不同的效果,但是万变不离其宗的是,魔法元素的核心属性是不会改变的。

初级的魔法师,精神力较少,对魔法的掌控程度也不足。所以需要以咒语辅助,施加精神力附于口舌之间,通过声音的震动来调控魔法元素,施展魔法。

这种情况,在吴志看来,就有些类似前世做数学题。在不熟练的时候,可能还需要参考书公式书什么的放在一旁参考,而等到所有公式娴熟于心,所有理论完全掌握之后,那么无论是什么题,眼睛一扫拿起笔就做。

等到魔法师精神力强盛起来,对魔法的理解也足够了之后,就不再需要咒语辅助了。所以,咒语一般都是刚刚入门的魔法师才会使用,或者是魔法师施展自己掌握并不熟练的魔法

时,才会需要咒语辅助。一般情况下,只需要用精神力直接排列元素,便能施展出魔法。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一下,魔纹的事情。

魔纹,是魔法的原型也是基础。就如同三原色之于色谱,甚至连魔法阵,也是由无数细小的魔法纹路组合而成的。

传说在数千年,有的发现自己能够感知到元素,但是却并不会利用这些魔法元素。

后来,人们从一些天地自然形成的宝物上发现了一些奇怪的纹理,这些纹理似乎有着神奇的魔力,有着奇妙的作用。

渐渐的,有人发现将魔法元素模拟组合成这种魔纹,就可以施展出神奇的魔法。

于是,魔法师顺理成章的出现,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日新月异的变化。

当然,关于魔法的起源,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至今依旧是作为一种传说故事一般的存在。就如同地球上的盘古开天女娲造人的故事一样。在魔法起源之前,还有众神的传说之类的,就不再表述。

魔法日新月异的变化,最为代表性的,就是斗气法门的出现。让没有魔法元素的人,也可以使用魔法的力量。

再然后,则是魔法枪械的出现,让无法修炼斗气的人,也能使用魔法的力量。

也许继续发展下去,魔法会像科技一样,走进千家万户。从职业者的特权,成为人人都可以使用的东西。

地球上科技的发展,很好的印证了这一切。

这些乱七八糟的猜想之类的,只是吴志闲暇时候的消遣。但是却也许未尝没有道理。虽然吴志在地球上只是一名落魄大学生,但是若是论见识的话,有着另一个世界经历的他,恐怕要超越这个世界的大多数人。

毕竟,地球可是已经结束冷兵器时代很久了。只是地球发展的方向是科技,而魔法大陆发展的方向则是魔法。如果非要换算一下的话,魔法大陆现在的进程也许和地球二十世纪初第二次工业革命后期有些相像。哦,按照这里的叫法,应该是魔法革命。等到下一次巨大变革的时候,也许就是魔法真正走进千家万户的时候。

第三十三章绿帽子

思绪回到实际一点的东西上。

作为青铜级别的魔法,光愈术和回力术虽然魔纹构造简单,但是对于从来没有系统的学习过魔法的吴志来说,还是十分艰难的。

好在,地球上学过的几何数学代数之类的东西,对排列构建魔纹还是有着一定的帮助,一个月的时间,吴志便学会了光愈术。回力术,更是只用了十天便学会。

而白银级别的强光愈术,其难度却比光愈术要难上数倍不止。

普通光愈术,仅需要数个魔纹组合,便可以释放。而强光愈术,其组合魔纹多达数十,密密麻麻简直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在真正深入学习了魔法之后,吴志才知道,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火球,一个小小的风刃,其背后蕴含的都是繁多复杂到让人崩溃的魔法纹路组合而成。魔法师这种职业如此稀少,和这极难学会的魔法纹路也不无关系吧。

“难怪看那些魔法师们的年纪都普遍偏大!这个世界可没有高数代数,也没有几何定理,普通魔法师想要学会一门魔法,全靠死记硬背,没有足够的年月浸淫,恐怕根本学不会魔法。”

吴志心中感叹,第一次感激自己高数老师的严苛。

现在回想起来,高数老师曾经说过的:“以后你们会知道,我都是为了你们好”。吴志不禁泪流满面!

老师不愧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啊!到了异界才知道,原来老师的话不是在忽悠我们啊!

。。。。。。

。。。。。。

作为金尚商行的一名小头目,这是杜俊主持的最大规模的一次行商。

他在金尚商行辛辛苦苦干了七年。终于被商行的行长看在眼里,将他提拔为一名队长,并允许他亲自带队为商行行商。

这一干,又是七年。

七年来,杜俊天南地北行商数十次,也遇到过不少的危机,却每每化险为夷。

这一次,商队承载的货物,总价值高达十五万金币!

临行前,行长说过,这一趟若是成了。就将给他百分之五的商行的股份,当做是十几年来劳苦功高的报酬。

这让杜俊充满了干劲。

但是,没想到,这一次的山贼竟然这么的凶残!

这条航线杜俊也走过不下十回了,和这一路上的山贼马匪门,都算是是熟识了。每回路过的打点也都面面俱到,只是没想到,这一次这些王八蛋们竟然全部都翻脸不认人。反过来接着之前的交情,杀了商队一个措手不及!

那山贼的头领隐隐表示,是受了他人的指示。让杜俊去了地狱不要怪他。

去他奶奶的蛋!是谁要喊他,他不用想就知道!还不是商行里面那几个蛀虫败类二世祖,怕自己成了单回去地位上升,竟用处这种毒计!

杜俊一边和山贼们战斗,一边痛声怒骂。这次回去只有,一定要好好教训那些商行的蛀虫!

然而,杜俊自己心中却知道,这次恐怕不是那么容易回去了。

因为是十多万金币的大买卖,这一次随行的侍卫足有近百人。

然而,被山贼那一番偷袭,一般的侍卫近乎都被偷袭致死。

商队的最强者,一名四级的拳师,也七八名马匪死死缠住。不求击败,只求拖延。

就连杜俊自己也亲自参战,然而却杯水车薪。

如果说杜俊是队伍的大脑,那么那名拳师便是商队的主心骨。震慑过往山贼马匪的强者。

一旦强者被缠住,无法发挥作用,那么整个商队的气势就算是暴跌大半。

杜俊心中悲叹,但有心杀贼无力回天。眼看侍卫一个个死去,心中一股悲怆之意渐渐升起,手中的招式,也渐渐开始搏命起来。

这批货若是丢了,还有什么脸面去见行长?

不如战死在这里,还算是光荣。

杜俊心中渐渐萌生其死志来。

而这个时候,一抹火红的影子却是突然跃然加入战场,红影跳跃,那些山贼不是其一合之敌,纷纷被击伤或者击杀。

杜俊定睛望去,却是一名手持刀刃的青年,加入了战场。

“是哪路好汉和我绿帽子过不去?还请罢手,不然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山贼头领,一名缠着绿色头巾的大汉压着心中的怒气,冷冷的威胁道。

而场中厮杀正酣的那青年,却是一件扫开两名山贼,抬头看着他冷笑了一声:“绿帽子?真是个好名字!哥哥就是看你们这些败类不爽,你来咬我?”

这青年,正是吴志!

金尚商队和山贼厮杀的时候,他刚好路过。躲在一旁观察了半响,发现这些山贼没有什么四级以上的强者,只是凭借人数优势之后,就立刻跳了出来“替天行道”!

吴志发誓,他这一辈子,最恨的人,就是耶鲁弥撒。最恨的职业,就是山贼马匪!

反正这些山贼之中没有能威胁到他的强者,索性就出手杀个痛快!

大好男儿不凭着自己的本事取财,反倒强取豪夺。杀之如杀鸡宰狗!

吴志没有半点心理负担!

而且正好,拿这些人来磨练自己的战技。

绿帽子阴沉着脸,叫上了左右,并且还亲自提刀上阵。

他已经看出来,吴志的斗气强度只是三级而已,和他等同。再加上左右两名两级的职业者。足以解决!

之前出言威胁,只是不想和这突然出现的人争斗,避免额外的伤亡而已。

可是现在。。。。。。

“他妈的哪儿来的疯子!”

绿帽子暗骂一声,手中却举着大刀,狠辣的向着吴志当头斩来,旁边还有两名二级职业者策应。对于普通三级职业者来说,这样的攻势堪称杀招。

然而,吴志却是没有丝毫畏惧,反而眼中露出兴奋之色来!

“来得好!”

嘿嘿一笑,多兰之刃上流淌的红色光华更加耀眼,吴志手中刀刃一翻,由下至上狠狠撩起,灼热的气息,随着空气向着前方逼去。

“折翼火舞,第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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