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希腊和马其顿军队一样,罗马军队中也有装备稍差的步兵分队,如标枪兵、投石兵和其他一些不带盔甲的辅助兵。
各种部队均以一百人为单位进行编队,称为百人大队,这些早期罗马军队的作战队形也是方阵。盔甲较好的重步兵排在正面,轻步兵在方阵的前面作战并负责掩护方阵的侧翼,不过在这个时代,那种让罗马人名扬天下的方阵队列作战模式还没有最后形成,根据历史记载,罗马人真正将方阵队运用纯熟还要过一百余年的时间。
虽然如此,在马尔克卢斯麾下的这支罗马军队还是具备了相当的战术素养,相比其它国家的士兵,罗马士兵的武器主要以短剑和重标枪为主。
重标枪是标枪的一种,跟短剑一样出现于公元前三世纪,说起标枪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罗马人大多身材高大,力量十足,标枪对于他们来说,既容易投掷,又穿透力大,正是一种适合的远程兵器。
同时,为了提高命中率并增加投射距离,罗马人还在重标枪的木杆上绕一根绳索,这样在投射的霎那间用劲一拉,可以使标枪旋转着向前尽去,倘若正好穿透敌人的盾,盾就被拉住,持盾的士兵只好听凭古罗马士兵冲上来用短剑砍刺。
还有,假如距离较近,投掷不及,重标枪握在手里的话完全可以当作一支威力强大的近刺长矛来使用。
罗马人的短剑主要作用不是砍杀而是刺杀,使用起来比梭镖更加灵便,它的锋利程度是不用质疑的,经过实战的检验,这种短剑比单纯用于刺杀的大剑更能杀伤敌人。
对于这种短剑的功效,在史籍上有史学家李维曾在自己的著作中描述过马其顿的士兵“当见到罗马士兵用剑把人体剁成碎块,将胳膊从人体上剁下,肩、四肢或脑袋与身体分离,颈部被刺得血肉模糊,内脏裸露在外”的情景时,一个个都吓得魂不附体。
标枪和短剑是罗马军团士兵通常携带的重要兵器,他们的使用加上组成分队,使罗马军团的战斗力大为增强。
罗马人的这份凶悍其实倒是与秦军士兵有异曲同工的地方,在战场上,以斩杀敌卒收集头颅作为邀功凭证的秦军将士在血腥杀戮方面,只会比罗马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长平一战,白起坑杀赵军四十五万,使得关东六国闻秦军而色巨变,由此,每与秦军对阵,未战而先胆怯。
在新秦统一的过程中,傅戈所率领的这一支秦军经历过的大小战役可谓不计其数,尤其是在最初的那段日子,东阿、雍丘、巨鹿哪一仗不是尸堆人海里走过来的,在如此艰难处境下生存下来的一支军队自然不会缺少血性,缺少与敌比拼毅力的信心。
因此,前面提到的孰更强孰更厉害的问题,若是由秦国将士来回答,那很简单,大秦。同样,换到罗马军队中的任何一个士兵,他们的回答也一样肯定。
当然,大话人人会说,真要打起来,理论上的分析不过是参考,一切还要依靠将帅的谋略、士兵的骁勇和临阵的应变等等诸多方面的比拼。
就算某一次交战一方胜利了,也不能依此断定另一方就完全不行了,因为战场上任何一丝变化,都有可能改变战局的进程。
因此,一个睿智的统帅,在战前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计算好自己的优势与长处,并将他们发挥出来,另外,就是尽可能的让对手在不适应的环境下作战,在这一点上,在适才的大海战中,傅戈无疑干得相当的漂亮。
在历史上,秦军与罗马军队是没有机会相遇的,在同一个时代的两个最强盛的帝国究竟谁更加的强大,谁的军队更加的厉害,这个问题曾经让许许多多军事爱好者争论不休,而今,当历史因为一个人的出现而转变时,这个问题终于不再是问题了。
经过一整天的激战,海上的罗马舰队吃了大亏,不得已的马尔克卢斯只得下令剩余的三万二千余士兵登岸,同时,为了扩充声势,罗马人连六万多划桨奴隶也一起集中起来,编入到战斗序列之中。
浩浩荡荡的十余万大军杀将上岸,就算是压也把柔弱不堪的埃及王廷给压垮了,亚历山大里亚的富庶繁华、金银珠宝,开罗城外金字塔里的法老遗珍,这些都让罗马人心动不已,反正都是吃了败仗,回去元老院也不会饶过自己,莫如干脆就在埃及好好的杀他一个痛快,若是能趁机将埃及给占了,到时,马尔克卢斯将军就是埃及的总督,而其它人也一样吃香的喝辣的。
抱着这一个想法,罗马人弃了战船,争先恐后的上岸了。然而,等到马尔克卢斯真正将部队带上岸时,他发现自己错了。
错得太过离谱。
仿佛是算准好了自己会弃船登岸一般,秦军居然在岸上预先设好了伏兵,一支纵横千万里没有对手的骑军。
杀手锏人人都有,关健是要用到点子上。
在对付罗马人这样重大的战略事情上,傅戈当然不会愚蠢到将宝全部压在舰队这一环上,按照他的预想,海战若能胜之,则罗马人就会如实战一样弃船上岸,若不能取胜,秦军舰队还可以往海岸线上撤退,到时有岸上的弩箭部队支援,就算不能将罗马人击退,也至少可以保得舰船上的将士安然脱险。
骑军由巴比伦和安条克城秘密往埃及方向调动,留出来的真空地带则由大将军韩信率领的二线部队填充,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平叛安抚,秦军基本上控制住了大夏和安息两个附属国,并扶持起了亲向秦国的新政权。
暮色渐笼海滩,天边一抹残阳正伴着云霞落下,红色映衬着沙滩,让惶惶的罗马士兵与残破的舰船都涂染成了一片血色。
黑压压的大秦骑军一字排开,列阵于西奈半岛开阔的沙质平原上,这里本来就是由尼罗河的沙石长年的冲刷堆积形成,细小的沙土相当的紧密,正适合骑军冲杀作战。
旌旗猎猎,在强风的吹拂下发出呼啦啦的嘶吼。
秦骑军主阵,指挥官李烈一脸的肃容,络须根根张开,在他的身边,年轻的李广则神情激昂,眸子里更流露着无限的求战,他的样子倒更象十余年前的李烈,那个在泾水畔背水一战,让陈余的数万大军灰飞烟灭的骑军将李烈。
时间仿佛停滞了一般,属于李家子孙的时代来临了,这一次,主角换成了李广,这位在历史上始终得不到封侯的名将迎来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战。
“哈哈,罗马人果然上岸了,真是天助我们李家子弟,骑军儿郎们,你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
看到罗马人渐渐靠近的身影,李烈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说实话,适才等待的滋味实在不好受,远远的能听到海面上杀声阵阵,但却没有自己什么事,这可让一众骑军将士给憋坏了,好在,罗马人也总算给面子,说来就来了。
半渡待击,这是兵法上亘古不变的信条。
“李广,带着你的部队,冲锋”李烈终于下达了出击的命令。
李烈的命令尤如一道迅急的催命符,顿时让平静的海岸变得沸腾热闹无比,弩骑兵冲锋,一支支弩箭密密集集,就象天空中飞落的雨点,让一众惶惶逃命的罗马士兵刚刚松懈下来的精神又崩紧了。
马蹄声如雷震天,这第一波箭雨是弩骑兵的礼物,其实,对于秦国的骑兵来说,弩和战刀一样,都是他们必备的武器。
在合适的距离内,使用最合适的兵器。
这才是最重要的。
正文 第三百六十三章血红之海
第三百六十三章血红之海
“方阵排列,迎敌”
在如林如密的箭矢丛林中,冒着不断倒下的危险,提图斯,这位奉命攻击秦军主舰队未果的罗马将领是第一波登岸的军队中的最高指挥官,他声嘶力竭的叫喊着,试图将先期登岸的士兵给纠集起来,以对抗越来越近的秦国骑军。
嗖
一支飞矢挂着风声迫近
“将军小心”一个亲兵叫喊着飞身侧仆,猛然将提图斯结实的身躯撞到一边。
就这一撞让提图斯躲过了伤害,不过,那名忠诚的亲兵却失去了性命,他的后背上,一支雕翎箭的尾羽正颤颤的抖动着。
箭贯胸膛,劲力十足,纵算是大罗神仙,被这一箭射中心脏,也是一样无救。
“该杀的东方人,你们这群魔鬼”提图斯操起短剑,目光赤红如血,终于,他发现了引发这一箭的罪魁祸首。
“可惜了。”
在四百步开外的地方,又从箭壶里取出一支箭矢的李广轻叹了一声,方才的那一箭正是他射出的。
一箭射杀敌方大将,这可是冲锋陷阵的最大功劳,已经瞧出提图斯是罗马军中最大的官员的李广很遗憾,他没有抓住这个机会。
两个人彼此象斗鸡一样狠狠的瞪视着对方,虽然时间只不过一瞬,但却俱在心底留下了无法磨去的痕迹。
“标抢兵,投掷”
距离接近到九十到一百一十步的时候,白白挨打的罗马人终于开始发威了。
势沉的标枪夹带着劲风落入冲锋的骑军阵里,顿时掀起一阵血雨,被标枪射中的骑卒惨叫着跌落马背,更要命的是高速冲刺的负创战马受到惊吓,齐齐的失去前蹄伏于于地,这一来,后面的骑军不及有备,顿时相撞在了一起。
重标枪的威力确实厉害,对于秦国的骑军来说,这一仗的敌人完全不同于往,新式的武器,新式的阵形,还有敌人在力量上的压倒性优势。
“杀”
血性激发起了秦军将士更高涨的斗志,许久以来他们都没有象今天这样充盈战意了,就算在高附城,塞琉西人给予秦军骑卒们的也不过是一点点惊讶而已。
但今天,罗马人的表现着实让骑兵们兴奋,重标枪确实有些威力,但相比秦国的锋利战刀,还是要差上了一筹。
重标枪一轮投掷过后,破裂的销钉已然不堪再用,而依靠绳索牵引受伤敌卒的战法也行不通了,因为秦军的战骑比绳索迅速更快的杀至跟前。
雪亮的战刀举起。
与罗马人刺杀的短剑相比,秦人的战刀则将砍杀战术发挥到了极致,双方的兵器都是根据自身的实际特点而量身定做的,罗马人身材高大,臂力强劲,在近身肉搏时具有相当的优势,短剑的刺杀特点正有利于他们的发挥;而秦骑军的战刀则属于大砍大杀一类的强悍武器,借着战马高速冲刺的速度,铁制的锋利战刀在半空中狂舞着收割生命,已经成了秦骑军的招牌表演。
混战进入了白热化阶段。
得知前方部队遭遇秦军拦截,马尔克卢斯连忙着令后续部队不顾一切的登岸开进,他清楚一旦提图斯部被赶回海里,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
为了加快登岸速度,他甚至于将救援埃尔蒙斯的一部分战舰给抽调了回来,用到侧翼对提图斯的增援上,这样一来,被秦、埃联合舰队围攻的埃尔蒙斯顿时形势万分危殆。
海面上,围歼战还在进行。
相比气势上完全占据上风的秦、埃联合舰队,开始时气势汹汹的罗马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