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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圣人,不可能完全的控制自己的情绪,但是好歹也在暗黑大陆里呆了10几天了,生命的脆弱,战斗的残酷,朋友之间的友谊,还有获得bug护身符之后的疯狂,都让我的新性得到了很大的锻炼,所以,在伤心了好一阵子之后,我也看开了,起码,我不但比别人多一个bug护身符,还比别人多一把比神器还神器的宝剑,虽然自己完全不可能使用的了,但是没事拿着看看,不也是一件美事吗人生偶尔也得阿q一下,否则很容易崩溃的。

喜悦,疯狂,失落,痛苦,悔恨,在不到一天的时间里,我就经历了别人一辈子也遇不到的大起大落,或许,这就是上天对我的考验也说不定,经受住了,我就能为暗黑大陆打开新的局面,成为越塔拉夏的强者,经受不住,天知道自己会变成怎么样,或许从此堕落,被心魔所控制,或许直接被上帝回收

其实,我还不知道,顶着穿越者身份的我,一开始就拥有德鲁依的力量,但是,其实我还是和其他转职者有一样巨大的差距,那就是心态和意志,那些从小就接受残酷磨练的转职者们,他们任何一个人的心态和意志,都远远越在原来世界如同温室花朵一般生活着的我,所以,刚刚的考验,对我来说是绝对必要的,真正的强者,他最强大的地方,往往不是力量的大小,而是因为他有着一颗强者之心而已。

无聊的反弄着这把堪称神器的宝剑,哼哼,拿不起,我还玩不起吗我捅,我捅,我捅死你

无意间看了看剑上的问号,心头一阵疑惑,这把明明就是空间之刃的改造品,怎么现在名字变成了。

我试着将手按在这把如梦似幻的神剑的上面,心里一动,果然,从上面探出一个空白栏,看来是要我命名了。

取个什么名字呢轩辕剑,帝皇之剑,呸呸,太俗气了,而且既然我已经对来到了暗黑世界认命了,就不应该再和原来的世界搭上什么关系,只是徒增伤心而已。

想起阿卡拉口中的暗黑历史,我心中一定,在栏了赐予了这把剑的命名。

斩杀天使之剑

我现在的可是背负着正义使者的使命,要将地狱势力赶出暗黑大陆,hohoho~~天上的鸟人们,如果你们要玩什么小阴谋的话,可不要怪我不客气,反正我从来就没对你们有过什么好感。

以这把剑的名义起誓,神挡杀神,魔挡屠魔。

退出储存箱,我看了看周围还在呆的转职者,心中暗自冷笑,看着吧,曾经嘲笑过我的人,以后我会让你们知道,弱者的悲哀。

我从来不是一个好人,好色,自私,小心眼,仅仅存的正义,也不知道被埋在内心的哪个角落,只是偶尔的被激出来几次而已,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我一向是十分乐意奉行的。

离开广场,我按照道格所交代的,虽然他给了一个帐篷我,但是要出去冒险,还是要准备上很多东西,先,干粮,还有一些冒险者必备的工具,如小刀,麻绳网,陷阱等等,为了改善火食,我还买了一个大锅,这样就能时不时喝上热的东西了。

一些干材也是必备的,不用太多,一点就够了,但是却绝对不能不带,荒地虽然也有不少小树林,能提供不少木材,但是一旦下雨的话就糟糕了。

还有一些动物毛皮,这些是当被子用的,即使是夏天的荒地,深夜也是十分寒冷的。

等我将自己所知道要准备的东西都准备好时,才现,自己的物品栏已经塞满了一大半。

我本来就打算从西区出去,西区是商业区,所以买东西的时候刚刚好顺路,当我将所以都都准备好时,西区那扇巨大而别扭的大门也进入了我的视线范围之内了。

大门依然有10个罗格在那耸立着,看到我出来,其中有两个一脸恭敬的跑过来跟我打招呼。

我一看,原来是在我和拉尔四人回来的时候,一路护送的我们回来的德克和艾尔。

他们表现的很恭敬,对于他们来说,我转职者的身份本来就很了不得,这让我回忆起了在罗格营地中央的待遇,看来自己的身份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刚刚好达到小康水准啊不错,不错。

“尊敬的凡先生,您现在是要出去吗”

“是的,我要出去历练一段时间。”

我的语气里带着一丝兴奋和紧张,就像刚刚叛逆离家的孩子一样。

德克和艾尔互相看了一眼,然后从一边和我聊天,一边从旁敲测,看看我是否有外出的经验。

等我看出他们的意图,并回答说已经经过阿卡拉的教导,虽然是第一次外出,但是并没有遗漏任何东西的时候,他们松了一口气。

“请原谅我们的无礼。”两人齐声说道。

“没什么。”我罢了罢手,虽然有点不爽他们这样的行为分明是有小看我的嫌疑,但是我知道他们也是为了我好,相信要是我刚刚的回答表现出一丁点不足,他们一定会很乐意教导我的。

“那么祝你一路顺风。”

两人单手捂胸,朝我鞠了一躬。”

“恩,罗格营地的安全就靠你们了,好好干。”

看到他们一脸尊敬的神情,我也不禁冒出一点领导的气势。

“哈”

看着后面的罗格营地越来越远,我兴奋的翻了一个筋斗。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大概就是形容我此时的表情吧。

我现在最想做的,就要尽情在在荒地奔跑,尽情的呐喊,让自己的声音回荡在整个天地。

但是想到以拉尔他们的实力,仍不敢大意,我现在的实力,比起1级的新人,也就是多了165暴率,400倍经验,还有一根白板木棒的优势而已,实力并没有强到哪去,而且还是孤身一人。

想到这,我立刻从物品栏里掏出了那根白板木棒。

这附近依然属于罗格营地的范围,时不时会有罗格来巡逻,偶尔还能遇上一些放牧的牧人,应该不大可能会出现什么怪物。

走了大概2个多小时,罗格营地已经变成一个小点了,我也已经有半个小时,没有遇上一个同类了。

我的心里突然紧张起来,刚刚外出的兴奋一刹那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现在整个天地仿佛就剩自己一个人,遇到怪物,再也没有拉尔他们的围观保护,若是被包围起来,下一刻,自己就可能会变成那些漂浮在沉沦魔营地里的,那口脏兮兮的大锅里面的尸骨了。

这不是郊游,而是性命相博的战斗,我暗暗的提醒自己,终于开始正视这次的历练了。

微微弯下腰,我学着拉尔的模样慢慢的前进,尽量不出脚步声,尽量不要靠近小丛林,尽量将周围的一切收在眼底。

很快,我就现了一个沉沦魔营地,4个沉沦魔,1个沉沦魔法师组成,它们的智商并不高,如果先将沉沦魔引开,再回头干掉法师的话,剩下的4个沉沦魔有只是小菜一碟而已。

我相信,如果谋略得当的话,我有能力战胜它们,如果拉尔他们在的话,我相信我会毫不犹豫的实施这个战略。

但是这只是如果,事实是他们并不在,我的实力虽然强上它们一线,但并不是很多,意外随时都可能生,而且我还存在着严重的经验不足方面的缺陷。

我考虑了良久,最终还是选择了绕道过去,相信如果是拉尔他们是我,也会这样选择吧,这并不懦弱,不敢挑战自我。

我的经验实在太少了,不足以应付意外的生,所谓在生死之中历练的人,哪个不是经验丰富的老手,即使是出现意外,也能及时反应过来,即使输了,也丢不了性命。

我总结出一个道理,经验是在战斗中磨练出来的,而能力,则是通过不断生死搏斗来提高,两者之间有一个遵循渐进的过程,一个经验贫乏的菜鸟也想去玩生死搏斗,并从中飞快的增强自己的能力,这种事情只有在里才会出现。

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我绕道的过程中,突然现不远出有几个黑点在游晃,凭着我这10多天的经验,我立刻猜测,这应该是几只腐尸。

腐尸虽然恶心了一点,但可是我们新人的最爱啊。

我立刻猫着腰潜伏过去,不久,几个恶心的身影出现在我眼中。

果然是腐尸,而且是3个,我心中一喜,这个数量刚刚好合适,少了经验不多,多了容易被围攻,简直就是为新人量身定做啊。

第二十三章

当距腐尸大概还有50多米的时候,我没有再潜伏着前进,而是光明正大的拿起木棒,以惊人的速度冲了过去。

以我现在强化过了的德鲁依的身体,现在跑起来真的如风一般,50米的距离,从加速到到达,只花了四秒上下。

试验证明,在攻击里附带上一定的冲力,伤害虽然不会明显增加,但是却更容易打出武器的最大伤害值,我的木棒伤害开始1-6,最小和最大可是相差6倍在这啊。

所以在50米开外,我就已经开始冲刺,为的就是这最大伤害的一击,经过几次反复试验,我觉得在这个距离最适合我,在我跨过50米这4秒时间内,已经足够我蓄力起全身力气,速度也刚刚好达到最大,一分力气都没多浪费,就打出了冲力一击。

“拍”的一声,站在最前面的腐尸的脑袋被我狠狠的一棒打过,猛烈的攻击,加上巨大的冲力,让这只俯视被打的一头载在地上,以它那缓慢的动作,相信要爬起来恐怕要很长一段时间。

哈哈,果然不错,这一棒即使没打出木棒的最大伤害6,起码也有4-5了。

看到腐尸倒下,我没有再理会它,而是对着另外一只腐尸一边走位,一边攻击起来,走位也是有技巧的,不单要躲闪它的攻击,还要将第三只腐尸间隔起来,使自己攻击的这只腐尸总是站在第三只腐尸的前面,让它没有办法攻击到我。

不一会,在白板木棒的“强大”攻击力下,一只腐尸应声而倒,我抽空瞄了瞄被我一棍打的趴在地上的那只腐尸,此时他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刚刚我那强大的一脑后闷棍,已经打掉了它三分之一的生命了。

哎,你为什么要爬起来呢,你这不是要逼我先干掉你吗这又是何苦,何必呢

我以不争气的目光看了这只没有脑子的腐尸一眼,先放下了第三只腐尸,冲上前去一阵猛敲,片刻就把刚刚从地上爬起来的腐尸又给打趴下了,不过这次它可没机会再起来了。

此时还剩下最后一只在我身面张牙舞爪以久的腐尸,我朝它咧了咧嘴,露出一排雪白森森的牙齿――老早就看你不顺眼了,那双挂满血肉的双手,还老想往我身上抹,看我怎么收拾你,我回过头,对着最后一只腐尸,从头往脚,再从脚往头,剁肉饼似的,足足招呼了它十几棍,几乎都将它打的看不出人形了,才意犹未尽的一棍将它放倒了。

汗,我该不是被道格那屠夫给传染了吧,咋也开始bt起来了呢

哈,算了,无所谓,这年头,不怕你残忍,就怕你不狠,没有最狠,只有更狠,狠才是主流,狠才是王道

看看腐尸那恶心的尸体,我也懒得碰,还是等它消失后,再看看有什么好东西吧,这个暴率165可是好东东啊。

我一屁股坐在草地上,一边慢慢等着尸体消失,一边消化着刚刚的战斗经验,说是经验,其实拉尔在锻炼我的那几天里,我的对手大多都是腐尸,对它们的手段再也熟悉不过了,即使闭着眼睛,我大概也能估算出他们的攻击频率和角度了,所以也没有经验好消化,只是想养成这样一个良好的习惯而已。

不到三分钟,那三具恶心的尸体变化为粒子消失掉了,我拍拍屁股,往腐尸消失的地方摸索过去。

地上的草只有一尺高,所以要是暴了东西的话,应该很容易发现。

我在第一个腐尸倒下的地方找了找,一个黄橙橙,圆溜溜的金属块进入了我的视线。

哈哈,一个金币,我人生中的第一个金币,这可是20瓶麦酒的价格啊,在梦幻旅店吃上一顿好的都足够了,当然足够指的是我,要是道格那大胃王,没有3个金币还真别想满足。

在另外两具腐尸倒下的地方找了找,并没有发现什么,哎,看来这165的几率还是太低了呀。

不过打开属性栏一看,我立刻眉开眼笑起来,一只腐尸的经验是10,加上bug护身符的加成,3只腐尸,总共给了120经验我,本来我已经有300多经验了,加上这120,这一级的十分之一就已经到手了,哈哈,这样下去,我今天大概就能把第一级给升了。

有了升级动力,我马不停蹄的继续前进,当然,警惕绝对不能丢,不然那就不叫马不停蹄,得叫马上失蹄了。

事实证明,我绝对是异想天开,先不说荒地太大,就算特地去找,平均个半小时也不一定能遇上一拨怪物,还得排除掉那些自己不敢惹的,这样一来,就更少了。结果直到整个夕阳都潜了下去,我的经验也只到了1级1500多一点而已。

看看逐渐暗下来的天空,我心里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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