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顾一切地闯进了她的生命,跟踪她,像个变态,出现在她的视线范围内,要她慢慢适应他的存在。
记着我的名字来爱我5
他不顾一切地闯进了她的生命,跟踪她,像个变态,出现在她的视线范围内,要她慢慢适应他的存在。
兔子把她保护了起来,不让他过度接近她。
没关系,他有的就只有时间了。
他看着她每天的生活,这世上就是有一种人生活在向阳的地方,她们属于白天,不像他,是属于黑夜的。
她规律地上下班,跟同事、朋友说笑,和未婚夫约会,在街头甜蜜接吻,阳光在她身上留下太多耀眼的光芒
他总是坐在车里静静地跟着她。
他跟得明显,不在乎她发现。
他自认自己长得要比那个什么林格的帅,五官分开来,随便哪部分都比林格强上几十倍,可她看他的眼神却越来越厌恶了。
活像他是恶心的蟑螂。
他送到律师所不附姓名的花,被她满怀抱着走出来。
他还没来得及开心,她就已经将花丢到地上,狠狠地踩上两脚,然后才一脸嫌弃地捡起来丢进垃圾桶里。
随即,她朝他所在的方向望过来,厌恶地瞪了他一眼,有些张牙舞爪的。
他失笑,她的举动像足了个孩子,可她身上偏偏还穿着成熟的白领装
那一天,他过得莫名的开心。
他坐在车里,想着她的举动就笑了很久。
他不急不躁,可顾小艾的保镖总这么跟着,他没办法接近她,心中也不免来气。
他不怕她结婚,毕竟结了婚还能离婚
他担心的只是她对他恶劣的敌视态度,她对爱情的信念太坚定,坚定到死心眼,就是掉个神仙下来,她也无动于衷。
也许一切都是注定的,这个时候,上帝成全了他,给了他一个绝佳的机会。
就在她和那个什么未婚夫林格吻别的下一刻,他开车跟上她的脚步,还没开出多远,就在后视镜中看到了另一个女人投进了林格的怀抱。
在同样的地点,十分钟不到的时间内,她的未婚夫吻了另一个女人。
劈腿的男人。
他派人查了那对奸夫yin妇,yin妇在威逼利诱惑下坦承和林格已经劈腿四年。
而叶佳妮,一直被蒙在鼓里。
世界上怎么会有笨到这种程度的女人男人劈腿劈了四年都一无所知,居然还在傻兮兮地试婚纱
他站在婚纱馆外,从透明的玻璃中望着她一个人穿着婚纱站到镜前,笑得满脸幸福。
愚蠢的幸福。
但不得不承认,她穿婚纱的样子真得很美,她脸上的妆容又让他看到了sara。
他的sara,从来没有穿上婚纱过,他的sara还没有成为他的新娘。
“离开叶佳妮。”他找到了林格,这个所谓的年轻律师。
林格坐在他的对面,斯斯文文的样子,怎么看跟他比都差了太多。
叶佳妮也就这点眼光。
“我可以捧你成为律师界的一颗明日之星。”他同林格说,带着高高在上,“你应该知道凭你一个没有背景的律师要在这一行出头有多困难,而我,可以帮你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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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捧你成为律师界的一颗明日之星。”他同林格说,带着高高在上,“你应该知道凭你一个没有背景的律师要在这一行出头有多困难,而我,可以帮你做到。”
他了解林格的理想与抱负,有人贪财、有人贪色,而林格贪的是名利。
“我凭什么相信你”林格是个谨慎的人。
“就凭厉爵斯这三个字。”面对林格,他有着天生的高傲,这种人对他来说不过是脚下的泥。
而林格也没让他等太久,很快,林格就向他投诚了。
他唯一的条件是,“别把你这四年干的龌龊事让她知道,用最不伤人的方式跟她分手”
林格当时的脸上有着惊愕,似乎想不通他的做法。
天下的分手不会有不伤人的,除非两个人都没有爱
所以,叶佳妮还是被伤到了。
林格的毁约,让她失魂落魄,走在街上都会丢掉文件,然后她再仓惶地去捡;
她会在一天有意无意路过那家婚纱馆n次,然后停在那里盯着婚纱发呆;
她会在安静的路上听着一首英文歌,一个人落泪。
她去找了林格,却在林格身边看到了那个yin妇,这一幕不是他和林格安排,她还是尝到了被背叛的伤害。
可她真的很笨,都这样了还不肯相信林格变心,竟然跑到法国去找顾小艾。
他不能让她知道全部的真相。
被劈腿她还能恨那两个狗男女,但如果被劈腿四年,那她恨的就该是自己了。
没人能接受自己愚蠢成这样。
她爱得太过死心眼。
他以为他当时做了一件对叶佳妮很好的事,现在想来,他和林格又有多少区别明知道她的感情,自己付出不了还依然霸着不放
一样的无耻。
一样的没有人性。
一支烟丢出窗外,厉爵斯又拿起了烟点燃含在嘴中,让自己的鼻间全部充斥着烟草的味道
回忆再次汹涌而来。
那时,他隐瞒着真相,叶佳妮却以为是他从中作梗,于是她开始报复他。
他都知道,他都明白。
他由着她报复,没有任何的责怪,至少,她肯接近他了。
他不会像老三那样除了顾小艾,任何女人都当成废渣。
他对女人了解、有耐性,也愿意哄她们,去看她们因为他而多出来的笑容,而他,就在她们中间沉沦,不让自己有一刻安静的时间。
各取所需。
这是他认为男人和女人之间最好的平衡。
他从叶佳妮身上要取得的,是那一份sara的熟悉感,是吸毒者的冀望。
圣诞节,他站在雪中站了很久。
叶佳妮对他的伤,他都不自主地幻想成对sara的弥补。
她摆明是故意耍他,让他无止境地等下去,但他不在乎,他甚至有一种病态的赎罪感,让他能获得片刻的轻松。
那种是他在纸醉金迷中无法获得的。
所以,他更加想抓着叶佳妮,只有叶佳妮,能让他获得短暂的解脱感。
他默默地由她报复着,不再沉伦于女色与酒杯中,而是天天变着花样讨她的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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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默默地由她报复着,不再沉伦于女色与酒杯中,而是天天变着花样讨她的欢心。
他每天都要选上一对耳环,全部是他亲自选的,不用别人的帮忙。
他也知道,她连看都懒得看一眼,全部丢进了自己的收藏库。
可他还是乐此不疲着,他下意识认为,他做的这一切都是给sara的。
他第一次占有叶佳妮的时候关着灯,用吻膜拜她的娇躯,他其实很分得清身下的人是叶佳妮而不是sara,因为她们完全不同
他的sara热情,而她不是,她面对他只有厌恶与报复。
可他还是低唤着sara的名字,她的身体僵硬,连甩了他几巴掌,想要逃开,可他由不得她逃开了。
他不怕痛,他只有一种疯狂的念头,只有拥有她、抓紧她,他的未来才不会那么难。
他占有了她,这个过程,她连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
他搂着她睡去,梦到了sara。
梦到sara死时的样子,浑身的血,脑袋上的枪洞不过他喝多少酒,都能清清楚楚地看到那个画面。
他害怕,他恐惧。
他的sara就这么死了,死得可怜,被他的亲生父亲活活逼死,逼到自杀这一步。
sara的遗言是要他活下去。
他不能死,他不能连她最后的遗言都不管,他只能活着,麻木地活着,可她的尸体影像从未在他脑海里驱除过。
有个声音一直在说,有个女生为了爱他爱到无路可走,结束了自己年轻的性命,用最惨烈的方式
那一晚,他抱紧了她的身体,他想一定窝囊地颤抖了。
就像每一次他回想起sara的死那样。
他控制不了自己。
半梦半醒间,有一双温暖而纤细的手臂搂住了他的身体,轻声呢喃地唱着某首英文歌,像是安慰似的。
是叶佳妮还是sara,那一刻,他真的分不清了。
他只知道,他贪恋那样子的温暖,是他在灯红酒绿的黑夜中找不到的
所以,叶佳妮不声不响离他而去的时候,他几乎发了疯。
他害怕自己没了那样的温暖。
他害怕自己连sara一点点的影子都抓不住,他恐惧被再拆散一次。
他甚至在想,以后他怎么再沉醉于以前的生活中,叶佳妮已经带给了他太多的不一样
他跟老三闹翻了。
他说了不少口不择言的话。
他想如果他去看心理医生,一定会被诊断成某种程度的神经质。
他不能忍受被拆散,那比直接杀了他都让他痛苦
他试图重新过上以前靡烂的生活,却让他有了一种抵触感,望着那些美女蛇一般的身段,水一样的身体他兴致缺缺。
这些女人都跟他有一样的属性,夜,他们全是黑夜中狂欢的人。
不像叶佳妮,生活在阳光底下的人身上莫名就有一种温度,让人羡慕,让人想靠近。
当他看到叶佳妮坐在他酒店房外的地上时,那一瞬间,失而复得的感觉湮没了一切
他很想立刻抱起她,闻着她身上阳光的气息,借此来充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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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想立刻抱起她,闻着她身上阳光的气息,借此来充实自己。
她说,她终于知道林格做的那些事了
对他两个人互相慰藉靠护的提议,她显得犹豫,她没有答应,她要从朋友做起
回想起来,叶佳妮对他就像她自己说的那样,不好,她对他连稍微和颜悦色一些的时候都没有。
只有摆脸色和不摆脸色的差别。
厉爵斯直到现在才彻底明白,叶佳妮对他有时莫名的退缩与抗拒是为什么,是因为她不想爱上他,不敢爱上他,又或者是不敢爱得太深。
情商太低的一个女人,永远不能好好爱对一次
他,根本是个不值得爱的男人,跟林格一样
她问他,“厉爵斯,告诉我,这几个月相处下来,你真的是时时刻刻都把我当成sara的替身吗有没有那么一刻,就一秒也好,你是把我当成叶佳妮来拥抱我的”
他说了对不起。
他不知道这算不算撒谎,没有正面的一个回答。
但她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他是下意识回答的,他只能这么回答。
她没有发现,他叫她妮子叫得越来越顺口,他拥抱她也拥抱得越来越理所当然,他半梦半醒间会呢喃她的名字去摸索她的存在
还有,是她改变了他一天重复一天靡烂的生活。
他被她拉着去做各种健康的活动,她说要把他改造成一个正常的人,可是在他要去工作的时候,她表现出了难得的心疼和舍不得
居然有这样的女人,甘愿自己挣钱养他。
那一瞬间,他想去吻她,吻她那双在心疼他的双眸
那种想法令他心惊,惊得他放开了她,离开去面试工作了。
她没有感觉到他的异常,没有感觉到他的目光在她身上流涟了有多久
他知道,那一刻,他不是把她当成sara的。
他下意识地让自己忘记这一点,人在相处过程中总会有一些感情,他这么跟自己说,这不重要。
可慢慢的,叶佳妮和sara相似的地方在他眼里越来越少、越来越少
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在她身上不寻求那种救赎感也能过得甘之如饴了
他不敢去深想,不敢去想看到叶佳妮和林格在法院拥抱的时候,他为什么会冲动到想杀了林格;更不敢去想,她为林格说话的时候,他心里的那股火是怎么回事
叶佳妮说他是个情场高手,是,他是,男男女女之间的感情起个苗头他就能第一时间捕捉到,可一个抗拒去深想的男人并不是什么高手,只是个孬种。
他私以为不去追究深想,一切都不会变。
反正他们要在一起一辈子
可她最终还是把一切都说开了,她说她累了,没力气耗了,她想要他的爱情,对她一个人的真正爱情
可他偏偏给不了爱情。
他连活着都只是在遵从sara的遗言,他怎么能爱别人他的爱情早已埋到泥底下了,他不能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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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连活着都只是在遵从sara的遗言,他怎么能爱别人他的爱情早已埋到泥底下了,他不能爱
有些东西是他这一生都不能去背叛的。
叶佳妮
厉爵斯自嘲地苦笑一声,不知不觉间又点了一支烟。
厉爵斯,你下半辈子又多添一段愧疚去过活了,你自找的
你算什么男人
为什么当年死的人不是你你死了就不用去伤害任何人。
厉爵斯调整着后视镜,看着镜中吞云吐雾的自己,一双眼渐渐眯起,透着一股痛恨。
蓦地,厉爵斯一拳砸向后视镜,支离破碎了他的脸,鲜艳的血从指缝间流淌下来
他就该被这么对待,而不是无止境地被保护
如果恨他能让叶佳妮舒服一些,他帮她一起恨
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来。
厉爵斯震惊地睁大了眼,手中的烟一抖,掉落下去,他连看都没看一眼就接通了电话,沙哑的嗓音近乎颤抖,“妮子”
“你好,我是sara。”对方的声音年轻且清甜,又带着一抹故作的慵懒
厉爵斯的心底掠过一抹失望,随即狠狠地震了下,然后无力地靠向椅背,是厉爵西弄来的高仿真替身品
可他现在只剩下累,不想应付任何女人。
他关了手机,把手机丢在一旁。
那个年轻的女孩不依不饶地打着电话,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厉爵斯的眉头皱紧,伸手要去将手机关掉,但鬼使神差的,他接通了电话,对方有耐心地发出善意的声音,“richard,你不想见我吗”
见谁
替身还是sara他想见他的sara,发了疯地想见
可她不是,她只是高仿真品,她不是个娃娃,替身是有思想的
“你多大了”厉爵斯坐在驾驶座上,颓下肩膀,出声问道。
以后他对她有了兴趣,女孩很是开心地用流畅的德文回道,“我满20岁了,我能去你吗”
“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在做什么”厉爵斯一手握着手机,一手按了按眉心,声音沙哑
“我知道。”女孩的愉悦中有着年轻使然的坚定,“我家的背景注定我必须选择联姻,我的父母告诉我我可以拒绝,但我没有。”
“为什么”
“厉大少爷告诉我,你会把我当成你死去的女友一样疼爱。”女孩回答得很快,像是背诵好的答案一般。
你会把我当成你死去的女友一样疼爱。
厉爵斯听着她的声音,被狠狠地刺痛了下,声音瞬间冷了下来,“别人说什么你就信什么就算我能给你全部的疼爱,你能保证你不会爱上我”
大家替他厉爵斯安排的结局就是拥着这样一个年轻的替身回到厉家,做回他的二少爷
这就算皆大欢喜的结局
有这么容易么
他人生的轨迹还能那么容易回到起点要回起点,何不让他回得彻彻底底
回到sara还没有死的那一刻,让一切彻彻底底地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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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sara还没有死的那一刻,让一切彻彻底底地重新开始。
女孩在电话那般被他噎了下,有些不明所已地问道,“如果我能爱上你不是很好的事我们会幸福的,就是联姻中少见的幸福家庭。”
像他们这种背景出生的人从小就被教育了不同于大众的婚姻观。
“你爱上的时候只会要求更多”厉爵斯有些激动地道,“就会想要对等的爱情,到时你就不会满足于做一个替身,你会跟我吵,跟我闹我们的生活不会好,因为在我眼里你只能是个替身,我对你的好永远不是对你本人,你明白吗”
“那”女孩又被噎住了,无法说出话来,好半晌才道,“那我努力不爱上你,只把你当成一个亲人怎么样”
“”
厉爵斯怔住,当初叶佳妮也是这么想的一路抗拒去爱上他,到最后,还是爱上了
那是怎么样一种复杂挣扎的过程
他无从得知,无从体会。
她在他面前的表现一直都那样,努力隐藏自己的感情,有时更化作一种防备
除去表面的,在他身边,叶佳妮过的又算什么样的一种日子
“richard”女孩小心翼翼地试探。
厉爵斯顿了顿才道,“你还太小了”
女孩有些急切地打断他的话,“我知道没有我,你们厉家也能找到另一个女孩,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能是我我能做好,你至少给我们彼此一个机会,好不好”
国外的女孩没什么多少所谓的矜持。
“你不怕将来受伤害”厉爵斯不答反问。
女孩也同样没回答,只说道,“richard,我在夜pub等你。”
夜
厉爵斯嘲弄地冷笑,又要回到夜晚了他的世界又要沉溺于黑夜了多好笑。
他挣扎着爬到阳光底下,现在,又要爬回去。
叶佳妮。
你以后的人生,是不是还能生活在阳光底下那就好好活下去吧,替他多晒晒太阳,是他不配阳光的眷顾
可他知道,阳光的温度,真得很美好。
厉爵斯低下眸看着自己满是鲜血的手,然后在驾驶座上慢慢缩坐成了一团,宛如一个孩子
厉爵风的宝贝女儿厉子期是个很憨的孩子,好吃好睡好笑,不知道是厉爵风照顾得太好,还是天生乐观,她几乎没有哭的时候。
这让童妈她们都大感惊奇。
厉爵风自然是得意至极,顾小艾倒不觉得有什么。
厉爵风每顿定时给女儿喂饭,即使自己不在,快到时间就给家里夺命连环call了,女儿哪有饿的时候;
厉爵风每天都要给婴儿床~上面的挂饰换一种,又天天自己或命人带着孩子出去走走,宝贝女儿对环境毫无厌燥的时候,每天看新鲜的东西,乐得小嘴直咧。
其它小地方,顾小艾都不用去碰。
家里的仆人都太尽职了。
只要谁能逗得厉子期笑了,这天晚上准能拿到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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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谁能逗得厉子期笑了,这天晚上准能拿到奖金
所以家里的人全都奉厉子期为招财仙童。
以至于,顾小艾想去照顾孩子就会看到宝贝女儿在乐,她有时候还有杞人忧天地想,自己这个女儿会不会是个痴儿,不然怎么就知道傻乐呢
佳妮和厉爵斯结束了,彻底的结束。
顾小艾去看过几次佳妮,佳妮还是如常地生活,嘴中说着没事,但她逐渐消瘦下去的身形和那一点明显的黑眼圈还是说明了一切。
顾小艾看得不忍,却没有任何办法。
佳妮和厉爵斯分开的事被舅舅家里知道,舅妈又是大发脾气,直骂佳妮没有顾小艾手段高明,连个男人都抓不住。
舅妈不知道厉爵斯脱离厉家的事,还一心以为能将佳妮嫁进豪门。
现在全成了泡影。
舅妈甚至试图去找过厉爵斯,得到的版本很多,要么就说厉爵斯跟一个外国女生泡在一起,要么又说看到厉爵斯一个人在某条路上站了一晚上
反正什么都是舅妈说的。
后来,舅妈不骂佳妮了,开始骂厉爵斯狼心狗肺,说那种男人活该被雷劈,玩了她女儿就算,简直应该下十八层地狱
舅妈在饭桌上破口大骂厉爵斯的时候,顾小艾看到佳妮的神情有些恍然,她明白,应该是厉爵斯在舅妈面前揽下了所有的责任,把全部的过错都归到他自己身上
在叶佳妮开车又一次撞到垃圾桶的时候,顾小艾便不敢再让她开车了。
叶佳妮呆呆的,然后又在顾小艾哭了一次,她说,她去圣诞夜那晚他们相约的地方,看到他和那个外国女孩一起了。
那个仿真度极高的替身。
她以为她不介意,可看到的时候她还是很难受。
叶佳妮靠在顾小艾的肩上说,“我原以为已经过去的根本没有过去。”
爱情,从来不是说消失就可以消失的。
顾小艾只能聆听着,很多道理叶佳妮自己都明白,只是她还难受,做不到云淡风轻。
哭完以后,叶佳妮说,“姐,我准备去爱尔兰。”
她已经没法再呆在这座城市,她只想逃离。
叶佳妮走得无声无息,上飞机的那天,还是只有顾小艾一个人去送了,像上次她的离开。
佳妮的背影更消瘦了。
顾小艾从机场里走出来,见到了厉爵斯,他站在车边,人瘦了整整一圈,他佝偻着背,一支烟一支烟地抽着,仿佛烟瘾极大。
再下一秒,顾小艾看到他车里那个漂亮的外国女生,那个替身。
顾小艾看向厉爵斯,嘲弄地笑了一声,“我不知道该说你深情,还是该说你绝情。”
厉爵斯的脸色很差,苍白得仿佛不见阳光的吸血鬼,声音沙得厉害,“她登机了”
“你怎么让舅妈放弃的她知道你们分手还是誓不罢休,我知道她派私人侦探查过你,也亲自找过你想要替你们挽回。”
顾小艾问道,目光不由得偏移车内那个女孩,女孩安静地坐在那里,冲顾小艾点头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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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艾问道,目光不由得偏移车内那个女孩,女孩安静地坐在那里,冲顾小艾点头微笑。
顾小艾觉得刺眼。
厉爵斯用力地抽着烟,只道,“她妈妈跟我说妮子有孩子了,我说我不要,让她们去把孩子打了。”
“”
顾小艾怔怔地看着他,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
舅妈再怎么贪钱,叶佳妮也是她的亲生女儿,对这样一个男人,舅妈自然也不敢要了,还哪会再骂佳妮
“你是真心,还是为了不让佳妮再被舅妈责骂才说的”顾小艾忍不住问道。
厉爵斯把烟丢到地上,狠狠地踩了一脚,勾唇嘲讽地一笑,“谁知道呢。”
“”
顾小艾无法再和他交谈下去,转身便走,走了两步又回过头,“你现在已经和佳妮断了,仍然不回厉家”
“怎么不回”厉爵斯似笑非笑地拍了拍自己的车,“人我都带到身边了,能不回吗”
“”
顾小艾发现对厉爵斯又多了疑问,发被拂乱,“你到底是为她回厉家,还是为回厉家而妥协找上她”
厉爵斯流气地耸肩,“不知道。”
“”
顾小艾无法理解厉爵斯,她甚至有些想问,他难道一点都不爱叶佳妮一点点的感觉都没有
可问出来又怎么样呢
他和叶佳妮之间终究已经走到穷途陌路。
从机场回来,顾小艾去足球兴趣班接len回家,len正在场上踢足球,周围的小学员都比他个子高。
教练说len踢足球很有天份,但这孩子并不懂融入团队的协作,他更愿意一个人玩花式足球。
len和子期这对兄妹就像正反两面,一个喜欢离人群而立,一个喜欢热闹。
len的孤独症再怎么好,他对这个世界还是有着一种抵触,仅管他没有说过,但他表现了出来。
顾小艾开车载len回家,len特意拿了一只小小的足球立在稚嫩的指尖上转动,有些讨赏意味地喊,“妈妈,你看。”
干净稚嫩的声音很好听。
“妈妈在开车呢。”顾小艾微微一笑,转眸瞥了他一眼,只见他把小足球转得飞快,还不带停的,不禁响起教练的话,“儿子,你不喜欢跟大家一起列队踢球吗”
“他们不会踢。”len很直截了当地说道,然后敏感地问道,“妈妈,教练说我了”
“足球本来就是一种团体的运动,你不觉得和队友一起配合赢球比一个人玩更有意思么”顾小艾淡笑着问道。
len摇头,“他们乱撞乱踢,我不喜欢。”
“儿子”
“教练说我不合群”len像是清楚教练说了他什么坏话一样,认真地道,“我不是,我只跟会踢的人一起。”
但是教练的学员中只有个别人会踢,要不是他年纪太小,他根本不想在这种少儿级别的足球班呆着。
不过,他也不喜欢跟年龄差很大的人一起踢,像爸爸那样的,用一只脚都比他踢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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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也不喜欢跟年龄差很大的人一起踢,像爸爸那样的,用一只脚都比他踢得好。
“”顾小艾默,开着车很久才道,“你这样是不是一种歧视”
“物以类聚不是吗”len反问,“优胜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