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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9 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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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尚书忙又解释道:“这位道长道号东山令,是江西大茅山一位有名的风水大师。 ”

东山令向夏浔打个稽首道:“贫道所学风水术,内以洛书九星为根本,外取自然山水之依据,结合三元运气之学,通过排龙立x、飞星布盘和收山出煞等术数运算,应事如神。贫道选中一处佳地,就在昌平县西南羊山脚下,此地……”

第964章东郊猎

话犹未了,一位儒士飘然而出,朗声笑道:“东山道兄所说这处吉地,本人也曾勘探过,确是一块风水佳地,奈何东山道长方才还指斥白林大师犯了地讳,自己怎么就犯了同样的错误呢?”

东山令愕然道:“贫僧所选之地叫羊山,怎么犯了地讳了?”

那儒士道:“羊山后面有一山谷,其名就叫‘狼儿峪’,朱旁有狼,岂不更加凶险?这与我朱明皇室的的姓氏是犯冲的,亦非佳地。”

张尚书对夏浔道:“国公,这位先生复姓哥舒,叫哥舒北斗,所习乃是唐朝光禄大夫杨筠松所创的杨派风水术!”

哥舒北斗道:“国公、尚书大人,在下踏遍北京左右山川地理,以‘寻龙、觅水、观砂、立向、定x’之法,发现京西‘燕家台’乃是一处绝佳的地方……”

蜀中白林大师、茅山东山道长一齐放声大笑:“荒谬!荒谬!燕家、燕家,谐音就是晏驾了,这也算是一处吉壤么?”

夏浔听得好生不耐烦,暗暗嘀咕:“讲究真多。”

一位看起来年逾七旬、鹤发童颜的老先生不屑地瞟了他们三人一眼,越众而出,向夏浔拱拱手道:“老朽梁云清,习得是走马y阳派,老朽选中一处吉壤,就在京西潭柘寺,此处山水绝佳,堪为陵寝佳地。”接着便滔滔不绝说出一番玄之又玄的道理来。

夏浔哪里听得懂,云山雾罩的正不知所云,又一位儒士越众而出,朗声笑道:“梁老师所选的潭柘寺,学生也曾去看过,确是一处吉壤。只是却有一点,那里风水虽好,门户却嫌小了一些,若是葬一家一姓之主,足以庇佑子孙,飞黄腾达,可是葬一国之主?不妥,大大地不妥。梁老师,那里山间深处,地域狭窄,国主葬于此,子孙便没有发展余地了。”

张尚书对夏浔小声道:“这一位是江西派风水大师廖均卿先生的弟子,是我朝开国功臣刘基刘伯温的远房侄儿刘麒,旁边站的那位老人家就是他的师傅廖先生。”

一听是作《烧饼歌》的刘伯温刘半仙的子侄,夏浔不觉动容,连忙道:“啊!原来是刘伯温先生的子侄,那么刘先生心中可有宜葬佳地么?”

刘麒拱拱手道:“在下与恩师认真酌选了北京各处吉壤,找到一处绝佳之地,此地名叫黄土山,山前有两座小山拱佑,东为龙山,西为虎山,符合东青龙、西白虎的四灵方位格局,形成一方风水宝地。三方是山,面南而开,山前有水。此处山势延绵,龙脉旺盛,乃天造地设的风水佳地。”

夏浔听他所说地形,心中一动,忽地记起一件事来,不由暗怪自己糊涂,忙问道:“可绘有图纸?”

刘麒道:“有的!”回身吩咐一身,自有弟子呈上一副卷轴,刘麒与弟子将画轴徐徐展开,画中绘形绘色一副山水。夏浔定晴细看,不由暗道:“果然是这里!这不就是十三陵第一陵长陵所在地么?永乐皇帝本来就是葬在这里的啊!当初游长陵,导游就说此处风水极佳!”

夏浔登时拍案道:“妙极!果然是一处风水佳地,就是这儿了!”

哥舒北斗不服,讪笑道:“国公切不可敬于刘伯温之名,便听他妄言。就算是刘伯温,风水术上面,怕也称不得大师。昔日刘伯温南游大屿山,观其山形,曾言:‘奇哉大屿山,日后定可富甲天下!’如今几十年过去了,那里依旧是荒岛野岭,不要说富甲天下,就是在东莞县里也算是一块贫穷之地,可见其荒谬!”

刘麒听了面红耳赤,不服气地道:“这日后,安知就是几十年之后?”

哥舒北斗冷笑道:“妙极,若是千百年后,那更无从验证了?”

“东莞?原来这个地名儿如此古老!这大屿山听着也有些耳熟啊……”

夏浔暗暗纳罕,连忙问道:“这大屿山在何处?”

刘麒不情愿再提这事,但是国公动问,不能不答,只得解说一番,夏浔听他一讲地理,登时明白这大屿山就是香港第二大岛大屿山,当时整个香港都归广东省东莞县管辖的。夏浔听了不禁暗暗吃惊:“堪舆之术果然有它的奇妙之处!”

旁人不知这大屿山猴年马月才能验证刘伯温所言,夏浔却是知道的。由此他不由得想起了以前在报上看过的一桩报道,说是清朝在关外立都时,之所以选中奉天城,就是因为一位风水大师说此处城下有神龟驮地,龟甲坚硬,四平八稳,所以此地不会地龙翻身,国运长久。

结果几百年后,利用先进的地质勘测仪器,发现沈阳地区地下是完整的岩石板块,所以轻易不会发生地震。当年那位风水大师的说法固然带有迷信色彩,可是剥去神幻色彩,却又……,当初只看地表地貌,他是如何知道几百米以下的地形的?其中或许真有些门道也未可知。

有此一念,夏浔倒不敢不予重视了。一德二命三风水,风水秘术就算真的有用,也不可能决定一切,更不可能决定永远,但是无法确定的东西,倒也不可轻易的否定。夏浔便道:“我观诸位所言,还是以刘先生所说的黄土山为最佳,这样吧,张尚书,你修一份本章,将各位大师的意见整理一下都写上,重点荐举廖先生与刘先生师徒二人所勘的黄土山,以我观之,此为大吉之地!”

廖均卿先遣弟子出马,本是为了防备万一自己再行出面重申意见,不想这位年轻的国公爷只看了一眼他们所绘的黄土山地形地貌,就一口确定此处为皇陵吉壤,不由惊讶道:“国公也懂得堪舆术么?”

夏浔干笑两声道:“略懂,略懂……”

夏浔去了一趟行部,本来只是想去应个景儿,不想却由他来拍板决定皇陵所在,这些事情是吃力不讨好的,选好了还成,以后再有那位大师提出异议,或者营建过程中出些什么纰漏,都要追究这首定之人责任的。夏浔这一次凭着“先见之明”,选定了一处佳地,他可不敢保证接下来依旧能处处圆满。

不要说风水学,就算是建筑学,他比当朝这些大师们也是差了十万八千里,对整个皇城的科学规划更是谈不上明白,夏浔学了个精乖,就此闭门不出,只在所住馆驿修身养性。

馆驿中景致很好,假山池水,曲苑回廊,夏浔喝了下午茶,习惯性地在院中散步。行至一处红栏绿瓦凌驾池上的地方,见假山上碧萝蔓延,旁边坐一个青衣少女,微微扭身,凭水自照,不时抛些食物下去,引得水中群鱼竞涌。水中一条条肥硕的锦鲤翻腾上下,十分壮观,那少女怏怏地看着,眉锁轻愁,却似有些打不起精神。

夏浔静静地看了一会儿,举步走过去,直走到她身边,她还没有发觉,夏浔不禁笑道:“怎么?这儿属于北方,该比金陵气候更叫你适应才对,怎么一副慵懒模样?”

小樱扭头瞟他一眼,又转过脸儿去,道:“天气是好,只是总困在这宅院里,看天也只有一角,好生没趣。”

夏浔在她旁边坐下,道:“巧云带弦雅逛街去了吧?你怎不去,我又不曾禁你的足。”

小樱道:“她们逛得倒是兴致勃勃,初看时还好,看久了也觉无趣,真不晓得她们哪来那么大的兴致,我觉得腿都要走断了,实在不想跟着她们东游西逛。”

夏浔对这句话大表赞同,连连点头道:“是啊是啊!爱逛街的女人伤不起啊,太凶残了,我的腿都要溜折了,她们还能逛得兴致勃勃的……”

小樱忍不住“噗哧”一笑,想了想,又转过眸子来瞟了夏浔一眼,期期地道:“我……我是不是很没有女人味儿呀?”

夏浔看看,小樱半扭着身子坐在长栏上,娇躯向外临着池水,纤腰和髋部扭成一道性感的曲线,将裙下浑圆丰挺的臀部绷起一道优美的圆弦。至于脸上,靓眉大眼,眸波澄澈,如水之清,隐隐却又带些媚丽,红唇一线,把一种青春的感觉写意地渲染在脸上……

夏浔叹道:“怎么会,如果这样的女人也算没有女人味儿,那要怎样的女人才算是有女人味儿呢?”

小樱犹豫道:“我……不好穿衣打扮,不好涂脂抹粉,也不喜欢带些珠钗饰物,不喜欢逛街、却又不喜欢闷在家里,针织女红不甚了了,又不会调羹做菜……”

小樱越说越觉心虚,忽然发现自己真的是缺点多多,除了模样身材还算可人,当真一无是处,不禁泄气地道:“我果然不够女人,应该投胎做个男人才对!”

“哈哈哈哈……”夏浔越听越有趣,忍俊不禁,捧腹大笑起来。

小樱从栏上跳下来,有些生气地瞪着他,夏浔笑着摆手,道:“别生气,别生气,你等我笑完了再说。哈哈哈哈……”

夏浔笑了半晌,才止住笑声道:“这是我的不是了,你是草原上长大的女子,年纪又轻,心性儿未定,叫你学她们一般生活,怎么适应得了。嗯……,左右无事,陪我去城郊游猎如何?”

小樱负气道:“不去,我要学做女人!”

夏浔戏谑笑道:“做女人有什么好,去吧兄弟!”

小樱把一双淡蓝色的大眼睛恨恨地瞪着他,瞪了半晌,凶巴巴地道:“去就去!跟我比骑s,看我不虐死你!”

第965章逐白狐

天高云淡,草色黯黄。

湛蓝深远的天空,浅淡悠闲的白云,果实累累的田园,层林尽染的山野……

深秋的北方气象,明净、超逸、洒脱、清傲,可以将人所有的烦闷都一扫而空。

一俟到了野外,小樱果然就变了模样,就像一管水灵灵的青葱,被骄阳晒得打了蔫儿,被雨水一淋,立即就恢复了精气神儿,笔直地挺起了她的身子。不但脸上容光焕光,眸波也是神彩盎然。

以前她在草原上天天策马驰骋,疯野的很,到了中原之后住在秣陵镇上,也能时常到田野间走走,及至被夏浔请入金陵杨府,也时常要陪同锦衣卫或应天府的官差外出办事,可是这一路北来,都是闷在车里,好不容易到了北京,也只是住在馆驿里面,这可不是她习惯的生活。

如今到了草原上,她终于又变成了她,那个剽悍狂野的长生天的女儿。

夏浔微笑着看她策马驰骋,大声欢呼。夏浔穿着一身玄色猎装,紧致的猎装包裹着他颀长健美的身材,仿佛一头威武矫健的猎豹,而同样一身玄服的小樱……,夏浔不得不承认:母豹比公豹看起来似乎更加的狂野。

皇帝还未北迁,所以北京没有圈出皇家的围猎场。不过东郊本来大片的山地和草原,是原来元朝皇室的皇家围猎场,燕王就藩北京后,常常在此行猎,普通小民自然始终不得入内,所以这里的植被和生物没有受到太多的破坏。如今赵王朱高燧就藩北京,常去行猎的也是这片区域。

这片区域因为是就着山势和草原的自然地势而形成,所以非常的宽广,离开大道折入草原,渐到深处之后,双目所及,与塞外草原一般无二,看不出它的边缘在哪里,不过外围地区最多的动物只有兔子,灰兔白兔大黑兔,想要见到更多的动物却难,再往深处走,才有山j、麂子、马鹿等大型食草动物。

虎狼在这一地区是见不到的,所以虽有百姓偶尔偷猎,其实反而起到了平衡动物链的作用,对这里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并没有造成破坏。夏浔的游猎队伍并不大,只有他和小樱,以及辛雷、费贺炜等带着二十多名侍卫。这里是半官方的游猎场,地方官府在外围设了巡检司的人巡视监察,见是辅国公一行人,自然放行无误。

夏浔没有加鹰牵犬,就只背一壶箭,挎一张弓,带着二十余侍卫,这一路下去,夏浔空箭放的比较多,只有一次,一只灰兔慌不择路,向他马前窜来,夏浔一箭s去,歪打正着,将那灰兔s中,其余驮在马股上的猎物,都是小樱和一众侍卫们s得,夏浔也不沮丧,只看小樱那神采飞扬的样子,其实已经足够,难道一个活色生香的美人儿,还不及兔子可爱么?

行至一处山坳时,天色将晚,金乌已西悬天空,夏浔回首对尾随其后的辛雷笑道:“天色将晚,就在这谷中扎下帐蓬吧,看那谷中有泉,可就泉水剥洗猎物,今晚吃炙r!”顿了一顿又道:“许你们饮酒!”

话音刚落,远处一声呼哨,传来小樱惊喜的叫声:“有狐狸,还是一头白狐!”

夏浔扬眉望去,只见小樱打马如飞,已向草原深处扑去,随即便有十余骑快马从山谷中冲出来,一见谷外有人,立即有人大呼:“是谁在此行猎?可曾见我家王爷所赶的一头白狐?”

夏浔提马迎上去,漫声道:“辅国公爵杨旭在此,谷中来的,可是赵王殿下?”

那十余骑身着大明军服的卫士听说游猎者是一位国公,倒也不敢放肆,当下有人拨马回去报信,又有人迎上前来,向夏浔见礼,其余几人眼尖,瞧见一骑远遁,草尖上时隐时现一抹白毫,晓得是他们正在追赶的白狐,忙也扬鞭追去。

须臾,谷中蹄声急骤,数十骑快马如奔雷一般冲了出来,夏浔伫马不动,迎面望去,只见数十骑快马驰出谷口,立即分向左右,仿佛夏浔立足之处有一块无形的巨石,而他们就是一股奔腾的洪流,数十骑将官分向左右,雁翅状勒马站定,动作整齐划一。

数十铁骑,刹那间由动入静,人不低头,马不摇鬃,晚风夕阳下,宛如精铁铸就的雕塑一般,气势当真不凡。夏浔见了不禁暗暗赞叹:“虎父无犬子!永乐皇帝这三个儿子,实实的没有一个庸才!”

随即,一个昂藏七尺、青白箭袖、大红缎带系腰,发束抹额的魁梧大汉一手提着拓木硬弓,策马缓缓驰出,蹄声嗒嗒,那直挺挺的虎躯映在红日下,长长的影子在草地上拖曳出好远。

夏浔双脚一磕马镫,驱马向前,抱拳笑道:“臣杨旭,见过赵王殿下。与殿下一别经年,今日一见,殿下威仪,俨然已经有几分陛下当年的神韵了!”

当初朱高燧离开金陵赴北京就藩的时候还是一位刚刚长成的少年,如今则不然,他就藩北京已经差不多快十年了。赵王就藩北京之际,皇帝便下旨,诏命有司,北平政务皆启赵王而后行。赵王这些年来但凡北京政务莫不过问处断,威权日重。

他又领着常山三护卫。以他赵王身份,这常山三护卫,所挑选的士卒自然都是边军中一等一的豪杰,兵器甲胄、诸般军需,也是可着他先来供应,常山三护卫的战力比之当年的燕山三护卫也不遑稍让,久久熏陶之下,这位赵王确实威严日增,眼下的他,比起久居金陵,受江南金粉温柔风气侵蚀下的汉王朱高煦,似乎更具几分霸气。

朱高燧看见夏浔,嘴角微微一勾,淡笑着揶揄道:“本王已经听说,国公要到北京来,只是没想到,国公身负要事,居然还有闲心游赏打猎,呵呵,着实出乎本王的意料之外。”

夏浔谦逊地道:“殿下说笑了,臣现在哪还有什么要事,皇上念臣多年c劳,这是放了臣的大假,叫臣赋闲休假来着。”

朱高燧嘿嘿一笑,目光掠过夏浔身后几名侍卫马股上所驮的猎物,见只有几只小兔,不禁有些好笑,说道:“听闻国公喜拳脚,好刀枪,却不擅骑s,今日看来却也不然,国公的收获颇丰嘛!”

夏浔睨了眼朱高燧身后跟来几匹马上驮着的獐、鹿、雉、狐,笑道:“殿下过奖了,臣本不擅骑s,此番游猎,就是放马散心而已,就是这些兔子,也是臣的女伴所s,并非微臣的功劳。”

听说是夏浔的女伴,朱高燧只当是他家眷,倒是不好多问,他转眼一看,向手下人问道:“那只白狐呢?”

有侍卫答道:“禀王爷,已经使人追下去了。”

朱高燧听了便不再问,他将弓挂好,驰近夏浔,向只有两个人才能听见的声音似笑非笑地道:“国公北来,貌似不甚得意吧,怎么还有如此雅兴?”

夏浔坦然道:“人之命运,半由天定,半由自己。天定的一半,自己把握不得,自己掌握的一半,若再随波逐流于天定的一半,喜怒不由自己,殿下以为,那是幸或不幸呢?”

朱高燧深深地看了夏浔一眼,说道:“天定的一半,未尝就不可争取。”

夏浔眉锋一挑,道:“天命可争么?臣愿闻其详。”

朱高燧笑了笑,叹息道:“国公为国为民,出生入死,可谓劳苦功高。尤其是力保太子,数挽危澜,却不想致有今日,而太子却无只言片语为你公道。高燧虽与太子是一母同胞的兄弟,也为国公抱不平呢。”

夏浔淡淡一笑,并不接话。

朱高燧睨他一眼,不甘心地又试探道:“本王就藩北平,九边军机尽在掌握,所缺乏者,正是一智勇双全之人。国公能来北平,本王闻之甚喜。以后诸多大事,还要向国公多多请教呀。”

夏浔伸手一指,笑道:“殿下请看,我那女伴回来了!”

朱高燧被他岔开话题,心中颇为不悦,扭头一瞧,只见一骑驰来,仿佛一朵冉冉而至的黑云,不由目光一亮,脱口赞道:“好骑术!”

小樱人马合一,飞驰如电,任那骏马起伏奔腾,马鬃迎风猎猎,她却似与马背合为一体,这等骑术看似与人并无不同,内中大有奥妙,既不颠簸自己,又不会让马匹产生额外的负担,的确是一等一等的骑术,朱高燧是大行家,自然一看便知。

小樱飞驰而至,到了夏浔马前猛地一勒马缰,那马戛然而止,连草皮都没踏破一块,这一手比方才朱高燧的常山三护卫的马术则又高明不止一筹了。朱高燧定晴看她,十七八岁年纪,十分的俊俏妩媚,眸光微带蓝色,似乎有些异族血统。

夕阳下,她一身猎装,细腰衬得酥胸丰挺,蜂腰长腿不似汉家女子的娇弱秀气,却是挺胸直背,倍显精神。朱高燧原听夏浔说携了女伴同来,还以为是他的妻眷,可是瞧这少女,线条柔和的粉色唇瓣,唇上一抹淡细汗毛,却是个还未开脸的姑娘,不禁陡生诧异。

第966章吃醋了

“国公,看,我猎到了!”

小樱喜孜孜地向夏浔扬手,有点小孩子向家长献宝的意思。在她手中正提着一只白狐,白狐眼中穿着一箭,直入颅骨,鲜血顺着伤口流出来,红白相衬,份外醒目。

“好箭法!”

朱高燧又是一声赞叹,对夏浔道:“这位姑娘是……”

夏浔正要答话,远远又有几名常山侍卫策马追来,将小樱一围,忿忿不平地叫道:“你这女子,这白狐是我们驱赶出来的,是我们殿下的猎物,你也敢抢,好大的胆子,还不快快缴回白狐,向殿下谢罪……”

小樱回头扮个鬼脸,谑笑道:“好不知羞,你们五个大男人,连s十余箭都逮不住它,本姑娘只一箭便手到擒来,你们还好意思跟我抢吗?”

那几个侍卫还要说,朱高燧听了脸上挂不住,眉头一皱,怒声斥道:“住嘴!技不如人,有甚好说!”复又看向夏浔,问道:“呵呵,国公这位女伴,貌似不是府上女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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