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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旧事数从头

——《芙蓉旧事》序

许宗斌

蓉棣芙蓉人。 芙蓉是个好地方。

芙蓉古时是村,后来称镇。这地方叫芙蓉,往少里算也有一千多年了。古老的村镇多的是,但没有几个能和芙蓉比——人家一千多年前就有“国际影响”。唐僧怀素、北宋学者沈括都在文字中提到雁荡山的开山祖师——西竺高僧、第五位大阿罗汉诺讵那居震旦东南大海际雁荡山,山以鸟名,村以花名。元代文学家李孝光在他著名的《雁山十记》里说得更具体,道是诺讵那开始游方时,师父有交代:“若行四方,当值胜妙山水,建塔立寺,花名村,鸟名山,则其地也。”后来人就用“花村鸟山”美称雁荡山。这“花村”,就是芙蓉村。芙蓉是花名,有木本、草本两种,木本的叫木芙蓉,草本的即荷花。望文生义,会以为这芙蓉村满村里种的是木芙蓉或荷花,因花得名。其实不然。原来雁荡山在隋朝时叫芙蓉山,现在雁荡山还有一座山峰叫芙蓉峰,芙蓉村就在芙蓉峰的南边。雁荡峰奇,古人多有以莲瓣比喻,如徐霞客日记:“望雁山诸胜,芙蓉c天,片片扑人眉宇。”如此说来,是先有芙蓉山芙蓉峰的叫法,再有芙蓉村的命名,这圈就打得大了。但这也正好说明,芙蓉这地方和雁荡山是难分难解地缠络在一起——芙蓉本来就是雁荡山风景的一个部分。

芙蓉的北边是雁荡山的大片峰峦,南边是白龙山,雁湖之水下流成大溪,擦村而过东注乐清湾。截海围田前,乐清湾的海浪可舔着芙蓉人家的门槛。雁山云影,瓯海潮淙。就算诺讵那的故事是海客谈瀛洲吧,谢灵运足迹留在芙蓉附近的土地上却是有诗为证。北宋以后的古驿道从雁荡山里经过,芙蓉驿接纳过多少文人墨客更是没法计算,有多少诗文写到芙蓉也是没法计算。有乐清先贤侯一元写的一首诗道:

芙蓉水接雁湖春,两岸飞花夹去津。

身在太平无避世,座中时有武陵人。

芙蓉人日日和这样的江山亲近,呆人也带了三分灵气,灵人就带了三分怪气。这里说的“怪”,是扬州八怪的“怪”,取褒义,意谓有个性。

蓉棣就是带点怪气的聪明人。多年前,他想卖掉芙蓉老家的旧屋,就在大门上贴对联:江山如此多娇,风景这边独好;横批:此屋出售。他在市委办公室当主任时,名片背面印上自白,四字一句,有句道:不烟不酒,爱好感冒。蓉棣一感冒,终月不愈,怪吓人的。更吓人的是,别人吸烟,他吸二手烟,也感冒。那年我和他结伴去西藏,怕殃及池鱼,一路上我不敢在房间里过烟瘾,总算没害他得感冒(去西藏绝不可感冒),可到了拉萨,他还是高原反应强烈,只好提前下山。平时偶尔听他说起,当年他体育上怎么怎么行,是乐清的手榴弹、标枪冠军纪录保持者,我们总持保留态度,以为他是吹牛,后来在武夷山,亲眼见他投石子,像投出一只飞鸟,才信了。上世纪他写,写的多是怪人怪事,故事情节怪怪的,文字中夹了许多芙蓉的方言土语,也怪怪的,怪而生动,让外地的读者读起来好新鲜,像吃了怪味豆。结集成书,取的书名也怪怪的,一本叫《怪手》,一本叫《杀狼》。

文友间有时议论,说蓉棣写行,写散文未必行,因为他写散文像写。还有文友当他的面说这话,他听了不服气,说:谁说我不行!说这话后不到两年,他就拿出了这本散文集《芙蓉旧事》。花几天时间读了这部书稿,不得不服他——果然他行,蓉棣的散文,和他的一样精彩。在这之前,我也曾陆陆续续读过他在报刊上发过的一些散文,但那些都是短章,大制作的都是这次才读到。

我这样说,可能已经给大家造成一个错觉,以为蓉棣写散文,是为了赌气。绝对不是这样。他写这本《芙蓉旧事》,就和他写多取芙蓉题材一样,是他强烈的芙蓉情结使然。当年孟元老写《东京梦华录》在北宋亡后,周密写《武林旧事》在南宋亡后,张岱写《陶庵梦忆》和《西湖梦寻》在明亡后,都是借以表达对前朝的怀念,都是一种强烈的情结(前朝情结)使然。蓉棣当然不同,他没有什么亡国之痛需要宣泄,但对往事的怀想则是一样的。他的青少年时代是在芙蓉度过的。青少年时代是人一生中最值得留恋的时段。现在他人到中年,家也搬到乐清市区多年了,几十年的时光足以使许多东西改变了,人为的原因甚至可以使沧海在短短几年间就变为桑田,于是属于他的芙蓉远去了、消逝了,于是他就有了一种心底的隐痛。只有把那些旧事写出来,这隐痛才能稍减。这样,我们就能理解蓉棣为什么在这本散文集里,对那个并不怎样清明的时代、对一些并不值得赞赏的事物(比如全民学唱样板戏)也总是带着几分温情。那里有他的童年和他的青春啊。

何况芙蓉又是那样一个美丽的地方,神奇的地方,充满了传奇故事的地方——故事多得就像高滩背的鱼虾螃蟹,芙蓉的人和事又是那样的有趣!

芙蓉镇是蓉棣的约克纳帕塔法。他的也多写芙蓉旧事,地域色彩很强,个别篇章甚至是写他的家事,但那毕竟是,是就有虚构,甚至主要靠虚构,作者也只能隐藏在文字背后,总是隔了一层,缺乏散文的亲切感和真切感。在散文集《芙蓉旧事》里,作者完全不需要戴上面具了,他就像一个高明的导游,手指着芙蓉的某一条街道,某一座老屋,某一个溪潭,某一口水井,某一片昔日的涂滩,对来观光的游客细细地讲解。讲的当然都是过去岁月发生的故事——所以叫旧事。过去岁月芙蓉到底发生了多少故事?想必蓉棣知道很多,但他只挑那些他亲见亲与的来说,蓉棣自己常常是故事的主人公。这便和孟元老、周密、张岱们不同,他们写的不一定都是他们参与的,他们“客观”而蓉棣“主观”。

序(2)

《芙蓉旧事》写的什么?我看可以用两个字概括:海市。一个是海,一个是市。芙蓉有山有溪有海,蓉棣很少写山,很多写溪写海,特别是写海。仁者乐山,智者乐水,看来蓉棣是个智者。你看他写自己钓鱼捉蟹,真个是足智多谋狡猾大大的。市是街市、市场、市井,这种种市上的人和事:天后宫的悲喜剧,市日和市日脚的喧闹,练拳,做把戏,讲古典,划龙灯,斗蟋蟀,溪潭里的男男女女,甚至细碎到他母亲怎样卖针,等等,齐来他的笔下。这一切,海也好市也好,蓉棣写来都很好玩。读了这部书稿,我立刻认定,他是个一流的大玩家。蓉棣本是个写的人,擅长刻画人物性格,细节描写的功力很深。他把写的功夫运用到散文上,就使他的散文显得殊为精细,殊为活色生香,殊为好看,有的篇什差不多可以当作来读,例如写讲古典的那篇。不过,如果你以为这只是一部好玩和书,那肯定不对。它除了使文学读者为老芙蓉的种种好玩的人和事拍案惊奇外,估计有朝一日还会让研究地域民俗和地域经济生活史的学者感兴趣。如果你以为蓉棣只是个一味好玩和一味写好玩的人那肯定也不对,他的文章里还有深致、深沉、深刻的一面,这一面藏得深,不细心就不易觉察。但情到不能自已时他也会站出来一唱三叹,直击读者的神经。你看长篇散文《高滩背》的那个结尾:

……潮涨潮落的高滩背,鱼跳蟹爬的高滩背,他就是我的诗,我的歌,我的梦,我没齿难忘它的面容、肌肤、声音、气息和滋味,我的快乐和它同在,我的激情和它同在,而它只有回归大海,才能真正显示其妙不可言的魅力,才能真正赢得人们深沉而持久的爱!

——高滩背,与你重逢,我愿在梦中等你一万年!

这是献给高滩背——由于人为的原因而永远消失了的高滩背的一曲深沉的挽歌!

读至此,我也要掩卷三叹了。于是作俚歌如下:

欲待休时未肯休,芙蓉旧事数从头。

高滩背阔潮声急,天后宫深戏语遒。

转眼红颜已白发,回身大海竟平畴。

羡君幸有临川笔,描取江河纸上流。

这八行俚句,权当《芙蓉旧事》的定场诗。古时上演戏文,常常先由一位角儿(通常是末或副末)上场说唱几句,交代一下剧情梗概,末了念几句诗,叫定场诗,定场诗念过,正戏这才开始。

2006年3月4日于乐清听蛙楼

一个人和一个地方

吴玄

有人是有故乡的,有人是没有故乡的,前者譬如倪蓉棣,后者譬如我。我自然是指故乡感,对一个人来说,故乡感不一定是地理意义上的,不一定是一个地方,它也可能是一本书,一块石头抑或一个女人。就倪蓉棣而言,事情倒并不复杂,他的故乡是确定无疑的,就是芙蓉镇。

芙蓉这地方,我是十年前就去过的,倪蓉棣这个人,我是二十年前就认识的。 作为家,他出道远比我早,可谓老师,我在乐清市委办公室时,他还是我的上司,我做秘书,他做主任,我称自己为小太监,称他为大太监。倪蓉棣平时很有点严肃、正经,当我这样叫他,他那张严肃而又正经的脸上,就会增加另外一些诸如吃惊、尴尬、滑稽之类的表情,然后气急败坏地道,不要乱说,不要乱说。但我就是喜欢乱说,他也没有办法。

我曾经很喜欢他的,他那篇《锡壶》,感人至深,我甚至以为是可以进入当代短篇经典行列的,虽然《锡壶》在文坛上的命运不算好,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但也是被遗忘了的经典之作。后来,不是我不喜欢他的了,而是他写得少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就不写了。

《锡壶》的背景就是芙蓉,他的不少背景都是芙蓉,一个作家,拿他熟悉的故乡作背景,这是再正常不过的,当时我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直到读了《芙蓉旧事》,我才觉着芙蓉对倪蓉棣来说,绝不仅仅是一个背景,那是他的全部精神所在。芙蓉是丰盈的,生动的,好玩得不得了的,这儿没有苦难,欢乐是无边无际的,芙蓉几乎就是一个纯净的孩儿国,倪蓉棣是其中的孩子王,因为他是听蛟龙的高手,追香鱼和钩螃蟹的行家,扔石子又扔得最远,芙蓉给予他的还远不止这些,同时也是芙蓉使他成为了一个作家,至少在叙事时,他就是芙蓉,芙蓉就是他,他和芙蓉是一体的,他的灵魂从来就没有离开过芙蓉。

所以《芙蓉旧事》就具有了某种乌托邦气质,我的意思不是《芙蓉旧事》掺入了幻想或虚构了什么,《芙蓉旧事》无疑是一场纯粹的追忆,但倪蓉棣那种毫不怀疑的回忆方式和欢乐的调子,使芙蓉自然而然就有了乌托邦气质,这是一次回乡之旅,也是一次成功的逃亡之旅。

一个人和一个地方,可以有如此坚固的血r联系,大概很需要一个坚固甚至顽固的内心。其实,我见过的芙蓉,也不过就是个庸常的小镇,跟别地那些堆满了像垃圾一样的水泥建筑物的小镇,没有太多差别。当然,我见过的芙蓉,不是《芙蓉旧事》里的芙蓉,倪蓉棣的记忆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就中止了,他不涉及当下,我想是很有道理的。当下是变化莫测的,当下只是一种速度,一种越快就被判断为越好的速度,什么都是新的,什么都是稍纵即逝的,什么都不留下,我们还有什么可以记住、能够记住、值得记住呢。我们活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我们都是荒谬的人。

但是,我们还是需要有点记忆。

在这个时代,回忆也是极为困难的,是需要理想的,故乡在时间中正变得越来越陌生,譬如倪蓉棣的芙蓉,事实上它己不复存在,但倪蓉棣确实是个理想主义者,大概只有像他这样的人,才可以拥有这样一个故乡。他的故乡还是完好无损的,确定的,坚实的,古典形状的,可亲可感的,可以安放灵魂的,可以为他提供一个支点,对抗时代的。《芙蓉旧事》与这个时代是南辕北辙的,也许这正是它的价值所在。

倪蓉棣教会了我们,怎样回忆故乡。

2006年5月30日于杭州

讲白搭(1)

芙蓉人讲白搭是出了名的。

讲白搭就是聊天,东拉西扯、天南海北瞎说一气。

我少时爱听讲白搭,听多了,慢慢听出了名堂。原来,讲白搭是颇有讲究的,它有高低优劣之分。

如果你明明知道自己的观点站不住脚,偏固执己见、死不改口,这叫“白脚力”。它在“讲白搭”中,层次是最低的。在芙蓉,“白脚力”的人不少,他们说话像扔石头,硬梆梆的,与他们在一起,你最好打哈哈,不要与他们争辩,凑着乐就是了,否则,你会把自己白白给急死、气死的。

少时,我听过邻居的一段“白脚力”,印象比较深,其内容至今还依稀记得——

邻居是位半老头子,他说:“《水浒》里讲,武松在景阳冈打死了老虎,你们知道景阳冈在哪里吗?它就在我们芙蓉石碧。”

“瞎说,你听谁说的?”有人问。

“你没看过《水浒》?石碧跟书上讲的一模一样呀!”

“全国一样的地方说不定很多呢。”

“没有,一模一样的就只有一个石碧。”

“你跑遍全国了?”有人讥讽道。

“跑什么?一个就是一个!”

“如果不止一个呢?”

“如果还有第二个,你杀我的头!”

“你有几个头?”

“石碧只有一个,我的头当然也只有一个!”

“你瞎说!”

“瞎说什么,一个就是一个!”

……

在这段话中,我那位邻居铁嘴钢牙,一口咬定,芙蓉的石碧村就是《水浒》里所说的景阳冈。显然,他这种说法是根本站不住脚的,但他偏认死理,决不改口。这就是典型的“白脚力”,当地人有时也叫“白眼争”的。

讲白搭中,层次比较低的还有“瞎讲”。所谓“瞎讲”,就是不光胡说八道,还没规没矩乱夸张。在芙蓉,讽刺人家乱说话,社会上有一个很流行的代名词,叫作“逃走的总是大的”。譬如,你发言,我要取笑你,就往往会说:“逃走的总是大的,今天你瞎说些什么呀?”同样,我发言,你要讽刺我,也往往会说:“逃走的总是大的,今天你瞎说些什么呀?”实际上,“逃走的总是大的”这句话,最早出自于一段“瞎讲”。这段“瞎讲”的主角到底是谁,芙蓉人谁都讲不清楚,反正有那么一个人,这个人一天对众人说:

“他妈的,今天真倒霉,我好不容易摸到一只大螃蟹,偏让它给跑了。”

“有多大?”众人问。

“有这么大。”说者用双手比划出篮球般大小。

“有多大啊?”众人无不吃惊,齐齐瞪大了眼睛。

“有这么大。”说者双手往里收,比划出排球般大小。

“你再说一遍,有多大啊?”众人追问。

“唔,有这么大。”说者双手继续往里收,比划出烧饼般大小。

“你他妈的再说一遍,到底有多大啊?”众人恼火了。

“嘻嘻,这……这么大。”说者双手再往里收,比划出银元般大小,并跺脚发誓道:“这回没骗你们,骗你们,我是狗生的!”

“看来,逃走的总是大的!”众人哈哈大笑了。

不过,在讲白搭中,还有一种类型,叫“讲笑话”,它层次比较高。它不同于一般所说的“讲笑话”,一般所说的“讲笑话”,往往是指讲故事,讲比较完整的且好笑的故事,而讲的人往往只有一个,在场的人都陪着耳朵当听众,但这里所说的“讲笑话”,却带有三个特点:一是讲的人不止一个,大家都是讲者,大家又都是听者,角色可以自由变换;二是你讲我接,层层传递,而衔接自然流畅;三是所讲的事不一定完整,但必须新奇好笑,且不乏幽默。

下面一段话,就接近于所谓的“讲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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