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说人说笑了半天,他就是很沉得气,楞是一声不吭。 现在是大家比拼耐心的时候,我告诉自己要沉住气。至少他一直在留神听,也没有厌烦的意思。看看时间不早了,还是见好就收,今天见到常式余已经是不小的收获了。我轻轻地拉了拉云希:“云希、颂儿,咱们回去吧。这儿茶不错,明天再来好啦。”云希疑惑地看了看我,对的不作为表示不理解。对能离开这个闷气的地方,罗颂当然很开心。两人均没说什么,跟着起身。罗颂已经从最初的好奇发展到了觉得没劲,一直弄不清楚这几天在干什么。到了外面终于忍不住了:“逸诚哥哥、云希姐姐,你们到底在搞什么鬼呀?”用她的话说,为什么总要去喝那个破茶?只有苦笑两声,我喜欢喝茶,但如果能舒适地躺在“家里”品茗,岂不是更大的享受?几天前,云希巳经把家好好收拾过,我们三人住到了新买的房子,这样也不太打扰云若一家的生活。不过,罗颂倒是打扰了我的甜蜜生活。来了之后,一直跟云希占据着大床,害得再度偷香的机会也没有了。还好云希添了张小点的床,我还不至于苦命地“沦落”到睡沙发的田地。“诚子,好不容易见着你怎么不过去找他呀,不是一直在等这个人吗?”趁罗颂洗澡的工夫,云希忍不住问。“不行,我担心那样显得主明显。要是以为咱们有意等他,万一有了戒心,以后再接触就难了。还是慢慢等等,他能主动过来搭话才好。”“我看那人也是个闷葫芦,不一定会主动上钩。”云希不无担心地问道。我摇头,对她的说法表示同意:“没办法,咱们也只有等待才能掌握主动。”见我坚持,云希也不再提反对意见:“那还是想法子刺激他一下才好。”*******第二天晚上再去香庐的时候,故意比往常晚了一些。等到达地时侯,我惊喜的发现。常式余已经先我们一步坐在了原先的桌子上。我们三个同样选了昨天的桌子,继续探讨着“茶文化”。为收到最好的效果,不太熟悉的地方,自然查阅资料又做了一番恶补。所谓临时抱佛脚,说的大概我就这样的人了。常式余仍一如昨日的关注我们交谈的内容,看来是受到了一些触动。他的目光还是不时停留在云希身上,眼里闪过一丝疑惑。到后来。他不再特别注意云希,眼里的问号也消失了。灵光一闪,我突然幡然大悟,不由暗暗怪自己考虑差了。常式余只所以关注云希,不过因为云若姐的缘故罢了。他与杜云若是校友,而希、若姐妹又长得特别相似,所以才会有那样的表现。可能听惯我们谈话。就知道了并非是同一个人。两姐妹的声音原先乍一听上去还有几分相似,但云希这几年在外面跑的多了,口音发生了不少改变。听得多了,一般都不会再她们当成同一个人。局面陷入了胶着状态,直到又打算离开了,常式余还是没有丝毫要主动搭话的意思。不过目始终若有若无地看向我们这边,似乎边听边思考着什么,显然注意了我们的谈话。我希望他看到的不仅是我身边的美女,那可就跟我的想法出入太大了。根据掌握的情况。他从妻子离开之后,对女人好像没什么太大兴趣。我偷偷地想,对异性的关注方面,他甚至还不如吴叔叔吧。这次连罗颂都有点沉不住气了:“逸诚哥哥,你究竞在玩什么游戏,跟猫抓耗子一样。”常式余是一个真正爱茶的人,绝不是附庸风雅。喝茶的时侯对茶具很讲究,一些细节也很注意。我在心里告诫自己要沉住气,也是象昨日一样地离开。到了下一个晚上,我故意说道:“这儿的茶很地道,可惜不能在这儿住太久,唉。要是能在这儿多逗留些日子多好。“聪明的罗颂知道我有所图,跟着云希长吁短叹。配合得十分默契,两人都是表演的好料子。到了第四日,我已经掌握了一些基本规律。常式余基本上只喝一种茶…那就是乌龙,就准备有针对性地做些文章。云希当然会与我做好配合,而罗颂,就任由她发挥好了。“逸诚,你天天喜欢象小老头那样的喝茶,今天要考你一下子了。”汲来江水烹新茗,买尽青山当画纸。“知道这是谁作的吗?”云希故意问道。这种小问题自然难不住我:“呵呵,这种小CASE自然难我不倒,郑燮的茶联嘛。”“哇,这诗听上去真好气魄,逸诚哥哥、云希姐姐,你们懂好多东西噢,有时间一定要教教我。”罗颂虽然中文说的不错,在国外却接触不到这种深层次的东西,一副对子楞是当成了诗词。好的东西有共性,罗颂还是听出了其中的美妙之处,赞叹出声。果然,她的角色是不用排练的。“错了颂儿,这可不是什么诗,而是一副对子。”云希为她做了纠正。“讨厌,不早说,害人家出丑。”罗颂忸怩地对着云希,引起了旁座人地微笑。我趋热打铁,继续说道:“板桥老人真是无比的大气,气势之恢弘、胸襟之宽广,非常人所能及也。不过我更喜欢他那副”扫来竹叶烹茶叶,劈碎松根煮菜根“,恬淡而飘然物外,这才是真性情。”听到后半句,常式余送到嘴边的杯子突然停住了,半晌竟忘了送向嘴边,似乎受到了不小的触动。我端起杯子,毫不做作的盯着如一泓碧水般清幽的新茶,就象面对着心爱的人一样。“逸诚哥哥,这叫什么茶来着?咱们那天好像喝的也是这个。”罗颂要不得半刻清静。云希替我做了回答。罗颂又看着我:“为什么叫[明前]呢。为什么你特别喜欢它?我觉得龙井味道都差不多嘛。”“笨颂儿,明前当然清明节前的意思了。”云希打趣的说道。[希诚]不以茶为主,但有客人需要的时侯也提供。这些简单的常识云希当然不会外行。不过跟罗颂讨论节气,那是有些难为她了。“云希,那你觉得咱们喝的是真正的明前吗?”云希细细地品了几口:“有点,不过好像味道重了点。”我微微地点了点头:“云希嘴上功夫还真不错,这应该不是正宗的明前。”罗颂撇撇嘴:“明前就明前呗。还有那么多讲究?”“清明前采的头茶才是极品[明前],其嫩芽像莲心,所以也称[莲心],按特级[龙井]的标准,五十克炒制出来的[莲心]至少有六千左右的嫩芽才对。谷雨前采摘的叫[雨前茶],又称[二春茶]。立夏之际的叫[三春茶],此时茶芽发育较大。附叶两瓣,形似雀舌,所以又叫[雀舌]。“为了解释清楚,我又做了一番解说。听完之后,罗颂好像没什么感觉,倒是常式余又起了反应。真正的爱茶者才容易会引发共鸣,决心从这方面打开突破口。我对茶道薄有涉猎,胜在博闻强记,绝不是胡言乱语。天真的罗颂居然认真数起杯子里的茶叶片数。忙活了半天之后,无奈地放弃了。“好了傻颂儿,别数了。”云希笑着拍了她一下,“大体估计一下就可以了,还真数得清吗?”“是啊,好的茶馆泡一杯用一勺,大概在五克左右。拿眼一看就知道这连五百片都没有,自然不是正宗[明前]。”我也跟着笑着解释。罗颂“吱咯”一笑:“人家觉得好玩嘛。”常式余也难以察觉地笑了一下,如果不是我留意,还真注意不到。“[龙井]和[乌龙]又什么不同呢,我觉将像还是乌龙更香一些。”喝好几天了,对乌龙提得又格外多些。罗颂也大体有了印象,能很顺嘴地叫出名字了。这本来是我和云希想下一步讨论的话题。想不到被她抢先问了出来,真不错。“龙井的优点已经说过好几次了,而乌龙呢,在所有茶类之中,是最为耐人寻味的茶叶。”索性卖弄了一番,但愿不会画蛇添足,引起常式余的反感。“[乌龙茶]是半发酵茶,外形色泽呈青褐色,又称[青茶],是我国几大茶类中,独具鲜明特色的茶叶品类。它综合了绿茶和红茶的制法,品质介于二者之间,既有绿茶鲜浓之风味,又有红茶甜醇之特色。饮后齿颊留香,回味甘鲜。叶片上有红有绿,汤色黄红,滋味浓醇,具有一种独特的花香和果香,回味无穷。叶缘呈红色,叶片中间呈绿色,古人称之为[绿叶红镶边]。“说这通话的时侯,常式余也在侧着脑袋听着,不仅是他,好像附近的其他几位客人也听得津津有味。“看,旁边那位大哥要的[铁观音]就是乌龙茶中的上品,你可以过去看一下。”我终于把话题引到了他的身上,“如果泡好了,茶汤看上去呈唬珀色,喝到嘴里清香甘冽,很享受的。”“[绿叶红镶边],真有你说得这么美呀。”罗颂不信地晃着小脑袋。虽看罗颂长得不像小女孩,但听了她说话,就能猜到年龄不大了。常式余不是超人,不免也会觉得小姑娘有趣,总算开口了:“不错,小妹妹,你哥哥说的道理,过来看看吧。”罗颂也真不客气,真的就跑过去坐在了常式余旁边,饶有兴趣的盯着他的杯子看。 常式余被勾起谈兴,指着杯中物:“小妹妹,看看吧。[乌龙茶]茶条卷曲、壮结,色泽鲜润,砂绿显,红点明,叶表带白霜,是优质铁观音。汤色金黄,浓艳清澈,叶底肥厚明亮。茶汤醇厚甘鲜,入口回甘带蜜味;香气馥郁持久。”罗颂听得一吐舌:“大哥哥,我怎么听你说的这么玄乎。”天啊,常式余也卖弄起来啦,居然跟罗颂玩起了文言文,难道嫉妒我一个人占尽了风光?可以想见,一个好茶者不应愿意落人下风的。似对我吹嘘[龙井]有所不满:“[铁观音]有[七泡有余香之誊],不像龙井那样,古人形容”初巡鲜美,再则甘醇,三巡意欲尽矣“,喝两次之后味道就没了。”说完,他拿起旁边的一个杯子倒上茶:“来,尝尝,喝下之后保管舌尖茶韵散布四肢百骸,通体舒泰。”常式余不是普通的饮茶人,而是真的对茶有研究。罗颂非常大方,端起杯子装模作样地喝了几口,晃着小脑袋:“真的不错,哥哥,你要不要尝尝?”别看年龄不大,罗颂真是出奇的灵光,我和云希计划很久也没能接触到的目标,她不费力气就做到了。就怕他不开口,目的就在这儿。机会来了,终于可以顺理成章地接近常式余了。
第十五章 有心栽花
对常式余举了举手中的杯子,递过去一个友好的微笑,失礼,端起手中杯得体地予以回应。有门,招手请来服务员,把我们的家什搬到了他的桌子上。“这位大哥,不好意思班门弄斧,惹您笑话了。”“不会。”陌生人到了面前,常式余话不多,只贵在精。“冒昧了,希望不会太打扰您的雅兴。 云希很乖巧地答话,独当一面以来,她是越来越会说话。常式余只是笑了笑,大小两个美女坐在面前,他并没有太多的反应,反倒盯着手中的杯子,似乎漫漫人生路的寓意,都盛在这浅浅的小容器之中了。此时的常式余,已经没了适才雄辩的气势,整个人又消沉了下去。这一举动,让我想起了某大侠自创的武功,,黯然销魂功。他不抬头,眼睛仍旧注视着已经空了的茶杯: 相逢就是有缘,名字只是一个代号,何必一定要知道呢。”哇,还挺有禅意的,莫非他这般年龄就能达到看破尘的境界?“来,不多说了,喝茶。”我不想冷场,抓起桌上的装[乌龙茶]的泥壶,浅浅地替他倒上。自己仍然只喝刚端过来的龙井。罗颂不理一套,喧宾夺主地取过常式余的[乌龙],在自己的杯里也倒满,然后一口喝一下:“大哥哥,我叫罗颂,这是我哥哥域逸诚。姐姐杜云希,认识你很高兴呢。”常式余听到罗公布的介绍,似乎有话要问,但张了张嘴又忍住了。不过在这个快嘴的小姑娘面前却没了法子,只得简单地报上了自己的名字,话一句也不多有一点很清楚,虽然对话题还算感兴趣。但对我们这帮陌生人并不很热情,所以知道了彼此的名字,一句多余的问话都没有。我只好还[乌龙]做文章:“颂儿,哪有这样喝茶的?也不怕行家笑话。这乌龙茶味道比龙井如何啊?”“香啊。”她不理我的责备,回答就只两个字。“嘻”,云希逗乐了。两个如花似玉的美女面前,常式余难再板住脸,也不由被惹得展颜一笑。“不然。这乌龙较之龙井。味道馥郁了许多,却各反映着不同的人生滋味。”我趁热打铁地说道。云希开始合作:“逸诚,你和几岁。感慨还不少呢。你看人家常大哥专心品茶,就没你这么多事儿。”“我哪能跟常大哥比,诗圣写过‘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何等高远地境界,我当然差得远了。不过爱好乌龙,更多却代表着一种消极的生活态度,并不利于健康呢。”罗颂瞪大眼睛。这话以她这点年纪理解起来可能有些困难。“你又瞎掰了,就不怕人笑话了,刚才还说颂儿呢。喜欢乌龙的人多着呢。也不见个个消极。”云希的话很有技巧,明着听上去是个说我,事实上在影射常式余,虽不见个个消极,也并非他就不是。常式余似乎受到不小的触动:域兄弟,这话又从何说起?”“喝茶的人又有几个真正懂茶,多数只跟着起哄罢了,”哪能与常大哥这样的茶中君子相提并论。”说着自己的观点,顺便拍了下常式余地马屁,让他就是有火也发不出来。“乌龙乃是茶中上品,很多文人雅士都喜欢的紧呢,怎会象你说的代表什么消极人生?”常式余反驳道我指着罗颂玻璃杯中地乌龙:“茶是好茶,看上去色泽醇厚,古人所云以茶代酒,却正是以此茶为喻。喜好此茶者,多是生活饱尝坎坷,备受挫折,又无法坦然面对,所以沉浸于其中不能自拔。常大哥,你觉得这个说法可有道理?”常式余被说中心事,皱了一下眉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云希怕我把事情弄糟,用埋怨的口气说道:“逸诚,你还越说越离谱了,别在这儿瞎显摆。”常式余摆摆手:“没事,兄弟说的很好,继续啊。”我却不好再继续:“常大哥,如果我猜地不错,你以前一定也喜欢清茶的。”说这话我心里没底,全凭猜测。直觉常式余是个性情中人,那么意气风发之时,喜欢口味稍清淡些十分正常。人生就是如此,如果生活平平淡淡,那么什么茶都是可以喝的,也不必辩出其中滋味。但如果有所求,那么自然就会有所选择。常式余是个搞技术的人,而且又非常热爱工作,特别敬业,这样猜应该不会太离谱。果然,常式余点了一下脑袋又硬撑着不动,嘴里冒出句不知所以的“有道理。”然后把脑袋低了下去。半响,几个人都不说话了,罗颂是难得片刻安静地,憋得难受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噤声也是无可奈何。“此中有深意,欲辩已忘言。”看着罗颂憋闷的样子,我心里好笑,吟出了这么一句,打破眼前的沉闷。云希今天唱足了白脸:“你又掉书袋了。‘清泠由木性,恬淡随人心’,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每个人都有自己地生活方式。逸诚,你就不要乱发感慨了,别惹常大哥不开心。”常式余听着,突然也冒出了一句:“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喂,你们做什么,在搞什么诗歌接龙比赛吗?说点人家能听懂的东西好不好。”罗颂实在忍不住了。她这一说,我们几个人都笑起来,云希把罗颂搂在怀里。笑道:“好妹妹,跟常大哥说的投机,忘了还有个坐不住的姑娘在一旁了。刚才说的太虚无,我现在就帮你把话柄拉回来好不好。”说得我们都笑起来,云希难得的善解人意,这话有一半是说给常式余听地。“是啊,”常式余果然上路。话语之中也流露出人生的一面,“小孩子眼中的世界,自然都是最美好的我们不应该说这么些消极的东西。”“就是嘛,还是常大哥人最好。”罗颂哮起嘴,“不过,我可不是小丫头,是个大姑娘了。”“好了。不说了,都说点高兴的东西。”我借坡下驴。“对了,明天就是我生日了。云希姐姐,到时咱们喝酒庆祝一下怎么样?”“当然好了,我们颂明天满十五岁了。就要成大姑娘了,是应该好好地庆祝一下。”云希把罗颂抱在怀里。“嗯,你才十五岁呀。”虽然我和云一直说她是小孩,常式余也觉得她不会太大,但目光中还是显出有些惊讶。“是呀。怎么了”我长得很老是不是?“罗颂淘气地反问。被一个小丫头这么一问,常式余倒有些摸不开,脸上的笑容有些尴尬。在我看来。这已是见到他之后见到最灿烂地笑了。“大哥哥,你不用不好意思,说我长得成熟颂儿高兴得不得了呢。”罗颂心里想什么嘴里就说什么。“大哥哥,我看你这么乖,明天也一起给颂儿过生日好吗?”云希已经憋不住笑出声来。罗颂瞪了她一眼:“人家是认真的。”常式余很有些意外,罗颂软语相求的样子,又实在让人难以拒绝:“这……”“常大哥,相请不如偶遇,一起来庆祝吧,就当帮我们完成小姑娘的一个心愿。她大老远地从新加坡来,能有这么多新老朋友陪着‘做寿’,一定会终生难忘。”我也委婉地劝道。云希则把笑咽下去说道:“常大哥如果不方便那就别勉强了。”轮番轰炸,常式余盛情难却,约好明天给罗颂过生日。留下一个手机号码之后,他再也坐不住了,匆匆地告辞离开。目送他走远,罗颂调皮地看着我和云希:“哥哥,姐姐,我帮你们完成了心愿,你们明天可一定要让我过得开心。”玉成此事全亏了她,我和云希没口叶答应:“好的,明天我们一定会送一份厚礼给你。”得以如此进一步接近常式余,事情之顺利,先前完全没有料到。为了庆祝颂儿的生日,第二天特意去外面转了,要选择一家比较上档次又有气氛的酒店。罗颂是个富家女,这么重要的“事件”当然不能太草率,要隆重些才合这个少女地胃口,也比较符合她的“身份”。地点最后定在了[渡津酒店],那儿是本市餐馆业最高建筑,塔顶的旋转餐厅非常有气氛。小间内隔音非常好,比较适合交谈,既然请了常式余,当然有个宁静地所在才便于交流。没等多久,常式余真的如约而来,手里还拎了包装精美的礼物,一个非常夸张地盒子。看来他今天心情不错,脸上难得地一直挂着笑容,只是衣着还保持在茶馆时那种风格。唯一的改变是笔挺的西装没扣扣子,洁白的衬衫,好歹没有扎领带。可以想见他是个有些古板的人物,就是个人时间也有近乎工作服地着装。“罗颂小姐,这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常式余非常郑重地把那个大盒子递到罗颂手里。这副样子让我无法不怀疑他有留学经历,尽管“档案”中没有相关记录。罗颂一脸惊喜开始当场拆起馐。旁边一张小桌子上,已经摆了我和云希送给她的礼物。在常式余进来之前,已经摆弄了半天。她从不会缺什么,要地就是这种新鲜感。我和云希就在一边看着。他则帮着罗颂把大盒子拆开。他一本正经的样子,让人觉得有趣。两人颇费了一番力气,总算把内容物取了出来。“哇。”罗颂惊喜的叫声,“好漂亮!”果真很漂亮的毛绒玩具,一个非常逼真地熊猫,大的几乎可以齐到了罗颂的肩膀。少女惊喜的叫声让常式余很受用,脸上也多了些光彩。只是接下来的举动。又让他颇感尴尬。罗颂象对我们那样,抱住他在脸上根根地香了一口。常式余等罗颂离开了,半响之后才转过头,轻轻地用袖子擦脸,显得好不自在。“好了,颂儿,常大哥来了,咱们现在就入席好吗?”“当然。好了,我要准备切蛋糕!”罗颂兴奋地有点过头,大熊猫抱到手里居然忘了放下。唱完了生日歌。罗颂拿起刀子:“这第一块,当然要给送我最心爱礼物的人。”然后她目光投到常式余身上。看常老大受宠若惊的样子,我和云希居然感到惭愧。想不到被这个后来者夺走彩头。罗颂接下来地动作,让所有人大吃一惊,我和云希很快都庆幸自己没能拔得头筹。万没想到,荣幸意外落到还是陌生人的自己头上,中了大彩的常式余。正在为这种崇高的待遇而颇感局促呢,伸手接也不是,不接更不是。突然更大的幸运就降临了。看上去香喷喷的蛋糕扑面而至,一下子就冲他丢了过去。云希最好这种热闹,不等常式余反应过来,她迅速接过主动权,抓起桌上的蛋糕就向小寿星丢去。罗颂最擅此道,“嘻嘻”笑着低头躲闪,却不忘了继续挑起争端,似乎不断波及无鼙是她不二的职责。我当然不甘任人宰割,马上加入团战。清醒过来地常式余毕竟接受过“高等教育”,对这种局面可能不陌生,一点没有恼怒,局促过后抓起一团奶油向罗颂脸上抹去。身手也颇不凡,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好几岁。从表现看来,他可能原先并非现在这般古板吧。等到桌上的蛋糕被瓜分殆尽,我们四个欣赏着彼此的尊容,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最惨地就是小寿星佬儿,几索奶油正顺着头发向下滴着,而我们三个,也早已没了人形,身上被涂甩得五彩斑谰。我暗暗庆幸今天穿的是便装,而常式余和云希穿着正规,就显得比较可怜,明天去洗衣店免不了要受些嘲弄啦。笑闹够了,喊服务员拿来湿巾,我们稍稍整理了一下仪容,身上却仍不免红一块,绿一块,好像误入了热带丛林。菜上来,我们彼此打量,仍然忍俊不住。罗颂抱着今晚最心爱的礼物。那可爱地绒毛熊猫,显得非常“清纯可人”。那家伙毛绒绒的身上,不可避免的污渍残留,却挡不住罗颂的喜爱之情。“逸诚哥哥”你知道熊猫都有什么样的心愿吗?”罗颂歪着脑袋,抚摸着那颗憨态可掬地大头。“我又不是狗熊,怎么可能知道它的心愿?”我笑着说道,对待罗颂的问题,一定要慎之又慎。“什么狗熊呀,多可爱地家秋,让你叫得这么难听!”云希插嘴反对,她也挺喜欢这个傻乎乎地动物。“熊猫有心愿?”常式余板板正正的正装早就变成了迷彩服,却还是一脸认真的请教。“嗨,你们太老土了,”罗颂也一脸认真,“它的愿望很简单,一个是能把黑眼圈去掉,还有就是有生之年能够照张漂亮的彩照啦。”听罗颂貌似认真地说完,我和云希都大笑起来,常式余的笑声随后响起。这餐因为有两位女士,要的红酒。虽然多了一片陌生人,室内的气氛仍然非常和谐。这要归功于罗颂,如果不是她从中玩闹。很难有这么好的喜剧效果。大家喝酒比较随意,除了开始跟寿星佬喝了一杯,我基本就只跟常式余客敢一下。颂儿不含糊,显得比我谊爽,不管什么喝酒的理由都陪着,尽管每次喝地不多。云希这是不太说话,偶尔端起杯子示意一下。放到嘴里抿一口。聚到一起,似乎只是为了尽情享受欢乐,我几乎忘掉了此行的目的。常式们人比较拘谨,不太爱闹,说话总是中规中矩。虽然也显得很高兴,但总是比较被动。人是不错,就是难免有些乏味。“小杜,你是哪里人。我有个同学跟你很像呀。”云希知道他的疑问,不等说完直接告诉了答案:“你说杜云若吧那是我的双胞胎姐姐呀。怎么,你认识她?”“我说呢,怎么看上去那么象。”常式余总算恍然大悟。云希明知故问:“常大哥。你跟我姐姐是大学同学吗?”“是啊,不过我比她早几届。”我插嘴:“原来常大哥也是学药的啊,不知道在哪高就?”常式余简单地答道:“在保税区的一家外企工作。”“那待遇一定很不错了,比我姐姐地收入高得多吧。”云希一脸羡慕。常式余稍作支吾,并没有明言。男人总要多少讲些面子。遇到的困难在异性面前一般都不肯说出来。心里暗笑,他这下被挤兑的不轻。“常大哥,你参加工作那么多年。对药一定很在行了。”我借势问道。“马马虎虎吧,我主要负责药物的检验工作。”常式余脸上稍有了些光彩。罗颂一直听着,谈到工作,她就没多少发言权。至于钱,更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聊了几句,话题又被叉开,几个人继续喝酒。常式余显然不想多提及工作问题,但情绪总是受了些影响,直接表现是喝酒比刚才爽快多了。几杯干酒下肚,我明显脸红心跳。再看看常式余,呵呵,总算见到比我还惨的人啦。他喝酒比我还要偷懒些,但脸上早已是经通红一片,似乎要渗出血来,说话舌头也有些不太听使唤了。人却变得活跃起来,天性慢慢展露。又闹了一阵,云希拉罗颂去了卫生间,每个人都借机调整一下,于是暂进入酒场休息时间。拖着常式余到了一边的沙发上坐下,我的酒劲有些上涌,也不考虑什么迂回,干脆向他提到了[痕消]地问题,居然忘了隐瞒什么,就径直地说起怎样在草原上见识到了岐医的一些精妙,后来萌生研究的心愿,还用[痕消]治好了易雪茜地烫伤疤痕。由于酒精的作用,我说起来也特别神采飞扬,整件事情被形容的绘声绘色。从今往后,谁要说我口才不佳,那是坚决不会再同意了。酒精地刺激下,常式余表现也非常到位,随着我的描述不住追问,对[痕消]显示出极大的兴趣,不愧是搞药的“好了,两位哥哥,你们别说悄悄话了,过来一起喝酒。”罗颂回来了,见我们躲在沙发上说话,不依地过来拉扯。“好,咱们继续喝,什么话过会儿再说。”常式作一扯我的胳膊,非常豪气地回答。人只要喝到了一定步数,就不再考虑自己酒量地问题了。很多时候在刚开始时是清醒的,还能控制住自己。而状态一起,变被动为主动,恐怕离喝醉也就相去不远了。现在的我和他,就在这种微妙地状态下了。虽不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也只是时间的问题。这也是我想要的,而保持清醒的云希自然会一力促成。酒为言媒,言为心声。真灵台还保持一丝清醒,能从常大哥这儿得到[蔚然]真然是最理解的而他则是心无所想,毫不设防的状态下,自然会畅所欲言。从这两次的相处,觉得他称得上是个好人。虽然稍嫌消极些,但一点也不乏正义感。也许今晚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这样利用他幽香书筑或许有些卑鄙,但为了能成就梦想。从大一点的方面来说,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真相,不让跨国财团随意掠夺我们的财富,就算做一次小人又有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