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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非无病呻吟地在这里嗯嗯啊啊,我其实经常会跳出自己本身对自己进行审视,因为我觉得世界上没有人能够真正理解我,只有我自己。
我哥可能是在社会认知里最理解我的人,可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难知心,在我的认知里,没有人是绝对理解另一个人的,就像没有人可以和另一个人共脑一样。每个人的本质都是孤独的,这一点不可否定。
所以我时常会觉得,身为一个独立自主的人,我要学会和自己相处。
但我发现,想总比做要容易。
在这一方面,我就像个幼儿园未毕业的学龄前儿童,我不太能够愉快地和自己相处,每次都要让我哥来帮我——每次想一想他,才会让我不那么难受。
有时候我会把我哥当成了我的一种精神寄托,这个词其实也不太准确,可能信仰更接近一些。
其实我一直觉得我哥是有强大精神内核的,他很明白自己要做的事情,自己要走什么样的路,自己的执念,自己想过什么样的生活,他很明晰。相比之下,我就像个不着四六的二愣子一样,一天一个假动作,那令人琢磨不透的样子像是妄想在季后赛上盖过詹姆斯。(……)
虽然但是,我却碰到过很多善良的人,他们从不吝啬对我的欣赏和赞美,每次都让我觉得受之有愧。像我这么刻薄的人,跟他们真的不是一路人。
刚出国那会儿,Christine第一次见我的时候对我说:
“Lin,我真的很喜欢你,你身上总是有很吸引人的气质。”
我不知道天天挂着一张死人脸的我到底什么地方得到了这位美女的青睐,那个时候她坐在给我准备的休息室里,边对着镜子涂口红边调笑地对我说:
“Lin,什么时候你跟Harvey吵架了记得打电话给我,我会对你很好的。”
然后我哥就把我跟Christine隔开,带我出门,头也没回地应了一句:
“绝无可能。”
Christine在后面笑了:
“你是说不会吵架,还是不会打电话?”
我哥远远地白了她一眼:
“两个都是。”
每次想起这个我都会有点想笑,这么来看Christine道行还是要深一点,因为那个时候她正在和她的les搞推拉游戏,按网上的话来说,我和我哥只是她们play中的一环罢了。
所以我哥之后拒绝Christine的商务合作邀请转而投奔F旗下的时候,被Christine直骂智障,然后在Christine答应永远不会对我下手之后才不情不愿地签了合同。
Christine曾单独找我聊天,她说,你老公有病,有很严重的“对象离开半步后焦虑综合症”。她要我对他别那么好,这样的话就不至于让他这么眷恋家里,总像个疑神疑鬼的神经病一样看谁都像恐怖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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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着这话觉得实在是有点恭维不及,我觉得我对我哥没有很好,虽然我心里一直想对他好,却总是弄巧成拙,而他才真的是这世上对我最好的人。
而自上回从Anchoe赞助的南欧小岛回来后,Christine又专门跟我聊了一下,问我关于那个变态的事。
“Harvey那种脸色我还从没见过,跟个死侍一样杵在那人门口,站得跟个杆子一样直,一言不发,表情阴沉地要命。我找利斯理的工作人员把门一打开,他上来就对那家伙往死里揍。要不是旁边就是当局,police出警速度快,那人当时真得死在他手里。”
我低头看手边咖啡拉出的花纹,什么也没说。
Christine咂舌道:“我印象中Harvey不是一个会用暴力手段的人,Lin,你犯什么错了?”
“我?”
“三心二意的男人可没什么好下场,虽然你确实硬件条件比较好,但外表都是虚无的,遇到Harvey这种长得帅会赚钱,还对你死心塌地的男人就不要想别的了,亲爱的宝贝Lin,你不要太挑剔哦。”
我淡淡地看着她,轻笑了一下凑近她:“这位美女,在你心里我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当然不是,我只是好心提醒你一下,毕竟Harvey在我看来是个控制欲比较强的人,他现在工作都有点魔怔了,你没发现你一去工作室的时候就有无数双眼睛故意避开你吗?那是因为Harvey说了,你是他的人,谁敢多看你一眼,当下就可以立马收拾东西滚蛋。”
我往嘴里丢了一粒松子,抬眸看了她一眼:“这不挺好的吗?”
“可他现在疑心病太重,有时候都影响到我们的正常沟通了。”Christine喝了一口咖啡斜了我一眼,“Lin,这你必须反省。”
我本想反驳,可想起我哥暮色沉沉的眼神,就又说不出话来了。
不再假扮人民教师之后我又重新戴上我哥送我的耳钉。其实去上课的时候也没什么不能带,只是王校长好像对此颇有微词。我实在受不了和他两个人面对面坐在校长室里聊一些上升到人生乃至宇宙的价值观,索性少了这个麻烦,上课的时候就不戴算了。
所以,现在我又将它重新捡拾起。
第62章 暗藏
其实我觉得这东西说起来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老师就不能合理地打扮吗?又不是袒胸露背光脚走路,实在不知道哪个点触犯到了“不端正”这个词。
但是现在社会好像就是这样,连染个粉头发都要被人说三道四,很难不让人相信那些人不是闲出屁来了,以至于要说点什么来掩盖那种屁味。
答应做我哥的私人助理之后我哥短暂地休息了一阵,他便规划好路线,然后开车带我去兜风。
我坐在我哥的车里吃零食,然后把车窗打开。318国道途经的景色映入我的眼帘,美丽的草原和荒漠的交界处很壮观,像是那种电影主角帅气地留下最后一句话的结尾处才会出现的场景。我把手伸出窗外,沙漠的风吹到我手上,那感觉很自由。
我以前觉得公路旅游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坐在车里看风景有什么意思?
一直闷着,看到的事物也是匆匆一瞥。
但是真正去了才知道,那种感觉真的很惬意,是我从未体验过的。
不过后来我想了想,可能是因为是和我哥在一起,只要跟他在一起,我去哪里都会感到很幸福。
那个善于窥探人心的作者,上野千鹤子说希望在死之前拥有尽可能多的高浓度的让人觉得活着真好的时光。我觉得她说得很对,尽管不知道哪天可能一不小心就死了,但好歹看过人间万物,好好享受过了,也是不亏的。
半路我哥把车停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