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484年,拓跋宏下令实施“俸禄制”。
公元485年,颁布“均田令”。
公元490年,太皇太后冯氏死。谥号文明。帝始亲政。
公元491年,魏更定律令,命李冲议定轻重,孝文帝执笔书之。
公元493年,下令迁都洛阳。
公元494年,下令鲜卑族改穿汉服,一年后下令改说汉话。同年,龙门石窟开始建造。
公元495年,拓跋宏将鲜卑族的复姓改为单姓。自己改名元宏。
公元497-499年,元宏多次南征南齐,岁取得胜利,但最后还是么有没掉南齐。
公元499年,病逝于南征路上。葬于北邙长陵。太子恪即位,是为世祖宣武帝。
楔子一梦胭萝(修改)
传说,有一种扇子,名为胭萝。
有情人常会相送胭萝扇。胭萝,胭萝。遇情,生胭。
凡世的人皆逃不过情这一场胭萝。
掌管胭萝扇的人,乃是天上的仙女,名为胭萝。每逢有人生情,她便执笔于扇上,画一场胭萝。
千百年过去了,胭萝也被世间的爱情所感染。
“娘娘,胭萝只想和凡人一样,拥有一世的爱情。”胭萝跪在王母身旁,天边的云锦映照出她决绝的容颜。
她已思虑好,不管要付出什么代价,她都不会改变自己的决定。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王母无可奈何的轻叹一声,“那好,本宫就予你七次机会,你可要把握好了。”
胭萝经过六道轮回,化身为人,忘掉了前世的一切。
从此,胭萝扇绝迹于世。
沙漠中的意外
一行人正缓缓地走在叙利亚沙漠上。虽说是叙利亚沙漠,却早已进入了伊拉克的国界。
“导师,能不能休息一下?”最后面的兰锦一边发出哀嚎,一边以自顾自的停了下来。其实,她根本不奢望前面那些人会停下来等她,因为,那群人都是为这次考古之旅而发了狂的。
而兰锦,只是一个很爱看野史,古典,还有穿越的人。两年前因为这些爱好,一不小心选了考古这个专业。两个月前,又因为对两河流域文明的向往,被导师骗到了这鸟不生蛋的沙漠里。
她真的很佩服这位导师,坐着飞机直飞巴格达就好了嘛。而这位“可亲”的导师,却拖着一大堆学生,先到了叙利亚的安曼,却又不去埃及。接着从安曼,再带他们绕到了这片沙漠。南辕北辙,兰锦敢肯定,他们的导师是个不折不扣的路痴!
“兰锦,快跟上来。”前面的同学担忧地望向兰锦,她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不是中国,更不是什么繁华的城市,这里是沙漠!沙漠!她知不知道在沙漠里掉队意味着什么?
“你们先走吧,我一会儿追上来。”兰锦有气无力的回应着前方的同学。所有人都在替兰锦担心,如果她真的就这样掉队了,恐怕到时候连她的连一根骨头都找不到。导师也无奈的看了一眼兰锦,丢下了一句“等会儿要快等上来”,带着一大批人又风风火火的向前面走了。
兰锦带着几许疲倦的蹲下身,拨弄着脚下的黄沙。前方的一行人离她越来越远,她却仍在兴趣盎然的玩着细沙。咦?这是什么?金黄的沙中好像混杂这什么坚硬的东西。兰锦的好奇心犹如冲破河堤的洪水,开始无止境的泛滥起来。将沙慢慢地清开,露出了一块比许筱的手稍小一些的方形板状物。
兰锦将她托起,在手里把玩着。左看看,右看看,眼里焕发出了抢银行般的光彩。兰锦确定,这是一块黏土版,而且年代很久远,很可能是新巴比伦时期的…不,应该比那个还早很多。
不过,这块黏土版的年代到底有多久远,兰锦也说不清楚。高兴之余,兰锦想到了导师,也许该去问问导师。对,就去问导师。兰锦猛地起身,可还没站稳,一阵眩晕便向她袭来。
在兰锦跌落之际,她手中的黏土版掉落到黄沙之上。映入兰锦眼中的,是一行甲骨文。黏土版上用甲骨文书写着:我、爱、你!
祭司神殿征战弓箭是谁的从前
喜欢在人潮中你只属於我的那画面
经过苏美女神身边
我以女神之名许愿
思念像底格里斯河般的漫延
仿佛是一段沉封已久的往事,向兰锦袭来,让兰锦无法睁开越来越沉重的眼。心口,也开始隐隐作痛。
一阵风刮过沙漠,先前兰锦倒下的地方已经没有了她的身影。只剩下那块镌刻着“我爱你”的黏土版静静的躺在翻涌的流沙上。
命运之门也从此开启。
冲撞王驾的女人
兰锦恢复意识后,发现自己站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这条街并不是一般的宽敞,然而,街上的行人却只在街道两边,自然的为中间留下了一条道路。人们互相推挤着,踮着脚张望着,却没人敢往街道的中间迈进一步。
突然,兰锦眼前的人全部跪了下来。正处于发懵状态的兰锦不知被谁推了一把,硬生生的摔了出去,极为狼狈的跌落在街道中间。
兰锦精致的五官痛得纠结在一起,天杀的,是谁那么没素质!兰锦抬眸,脸上痛苦纠结的表情不断地变换着,最终变为了惊讶。天啊!这是一个怎样的男子。深邃的眼眸泛着暗紫色的幽光,高挺的鼻梁,两片薄唇镶嵌在一张坚毅的脸上。银色的长发倾斜下来,还有几缕贴着耳际。
绝美的男子犹如天神一般降临在自己面前,还有他骑着一匹马,他会不会是自己的白马王子?虽然,那匹马黑了点。
男子同样打量着跌坐在街道上的女子。她脸上的表情很多,从她如瓷般白的肌肤和一头黑发不难看出,她并非是本国人,甚至也不是亚述、埃什南纳和埃兰中任何一个国家的人。
男子觉得,把这个冲撞了自己的女人带回王宫当宠物养,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想到这里,他挽起了一抹笑,让在场的每一个女人都可以为之倾倒。其中,也包括兰锦。
“女人,收起你垂涎的目光!”低沉而好听的嗓音,命令的语气。兰锦顿时发现,刚才看着眼前的人失神了很久,是应该收起自己过分贪婪的目光了。
周围的人也被他们的王的话语吓得抽气声连连,小声的议论起来。
甲:这个女人冲撞了王驾。
乙:她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丙唉叹着:这个可怜的异国女人!
这些话无一例外的都进了许筱的耳朵里,特别是“王驾”二字,对于生在现代长在现代的兰锦来说,是一个多么陌生的词条。但是,兰锦听得清清楚楚,绝对没有错。
她开始打量起街道两旁的人,他们的穿着,体态,语言,和自己完全不一样。而自己,穿着一套休闲服,顶着一头黑发和这些人在一起,很明显,怎么看她都是个异类。
兰锦的头脑里蹦出了两字:穿越!自己居然从那片沙漠中穿越到了这个莫名的时代。
“把这个女人带回王宫。”低沉的嗓音再一次,这个声音的主人应该就是两旁的百姓所说的王了。兰锦再一次打量着如同天神般的男子,绞尽脑汁搜索着,到底哪个国王会长的如此这般?
亚历山大?不像!拉美西斯?也不像!图坦卡蒙?绝对不是,也千万不能是!
在兰锦胡思乱想之际,女奴已走向兰锦,“请姑娘跟王回宫。”虽然带着“请”字,语气中确是抑制不住的轻蔑。兰锦自嘲的笑了笑,在这个不知名的时空里,就连女奴都瞧不起自己。
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
被气走的汉摩拉比
兰锦一踏进宫门就发现那个被称为王的男人早就不知道去哪儿啦,她被女奴带到一座不知名的宫殿里。宫殿内是极尽奢华的,宫殿两侧的墙上均刻有栩栩如生的图画,兰锦真的不得不赞叹一下千年前古人了精湛的工艺了。
兰锦被女奴带着在宫殿里绕了很大一阵子才到了一个水气缭绕的房间,房间的中间是一个大得雷人的浴池。近看,一汪碧波被黑色的玄武岩围着,就连浴池的底部也是用整块的玄武岩铺成。这让兰锦想起柳宗元《小石潭记》中写道的“全石以为底”。妈妈呀,她今天总算见识到了。
更重要的是,兰锦就快敌不住这一汪碧波的诱惑了。毕竟,在沙漠中行走了那么多天,全身都沾满了酸臭至极的汗液,恶心死了。看了看紧跟在自己身后的女奴,兰锦只好安慰自己,反正大家都是女的。
不再想身后站着的人,兰锦把衣服三下五除二的脱光,进入到一汪碧波当中。一旁的薰香传来恬淡的香气,和着绕指纤柔的水气,让疲倦的她昏昏欲睡。这个时代的人还真是不赖,就连熏香都制的那么好,比现代的香奈儿香水好到哪里去了都不知道。
可是,自己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来到这里呢?表面上一脸惬意的兰锦内心腾升起了一抹迷惑。仔细回想起发生的事来,迷点就越来越多。
第一,
自己在沙漠中捡到了一块年代久远的黏土版。可为什么,自己在晕倒的时候却看见黏土版上用甲骨文刻着“我爱你”呢?按理说,这块黏土版上的文字应该是巴比伦人所用的楔形文字,可上面却偏偏刻着中国的甲骨文。
第二,
这些人和自己是不同种族的,并且是很可能是千年前的古人。他们说的语言不是自己熟知的,但为什么自己却听得懂呢?
这一切对于兰锦来说都太奇怪了,特别是晕倒是那种熟悉的感觉,诡异得让兰锦喘不过气来。
“恩…请问你们的王叫什么名字?”兰锦很清楚这是一个对王“大不敬”的问题,可是心里这么想,不经意间就说了出来。然而,话刚一出口,兰锦就被自己吓到了。她不但听得懂这里的语言,甚至还会说!
“汉摩拉比!”兰锦感觉肩上一凉,便有低沉的男声传来,其中还夹杂着不悦的气息。
汉摩拉比的双手摩挲着眼前人的香肩,如玉般白的透明的肌肤,触手温润的感觉。这个女人,还真是与众不同呢!
听到男声的兰锦被吓了一跳,蓦地转身,对着汉摩拉比大叫“色狼!”
身后,入眼的俊颜不就是大街上那个所谓的王吗?可是,即便他是王又怎么样?他就可以趁别人不注意偷看别人洗澡吗?还把爪子放到别人的肩上。
色狼?什么词?汉摩拉比对这个从没听说过的词兴趣盎然,可是他知道这一定不是个什么好词!
她见男子没有要走的意思,才想起自己刚才的“色狼”二字对于这个古人可能是太陌生了,大概是他听不懂吧!兰锦想了想,尽量想出一些不太新颖的词汇。思量了很久,才咬牙切齿的说了一番还算是恭敬的话语。
“王,请您马上离开!”生在现代的兰锦本来就没有什么等级观念,可现在却要对着别人低声下气的说话,愤恨啊!!!
“呵呵,离开?”男子谑笑着挑了挑眉,紫色的眸里有着无尽的玩味。“你可知,这是本王的浴池?”啥?虾米!他没有和自己开玩笑吧?这里竟然是他的浴池?兰锦感觉一阵阴风吹过头顶,上贼船了!
“汉摩拉比,本小姐不管是谁的浴池。反正现在我在里面,你就得给我出去!”前一秒还乖顺的兰锦变身火药桶,对着池边的男子一阵狂轰滥炸,一席话说得霸道至极。
“你!”汉摩拉比拂袖走人,这个异国女人还真是胆大!
兰锦满意的看到男子的俊脸被自己气成了猪肝色,还匆匆的走了出去。“哈——哈——哈——哈”,她不羁的笑传到了汉摩拉比的耳里。汉摩拉比勾起唇角,这个妖精,总会有她哭的时候的。
深夜,兰锦躺在汉摩拉比“特地”为她准备的床上。说是床,还不如说是地板。不,准确的说,是比地板还冷,比石头还硬,比棺材还小的“床”上。这个汉摩拉比也真是的,明明是他现在自己洗澡的时候跑进来的,自己随便说了几句,他就这样折磨自己。可怜的的睡眠啊,今天恐怕要被这张破床给消磨了。
不过,自己还真的遇到了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了。
从汉摩拉比这个名字不难推断出自己是来到了旧巴比伦时代,并且是古巴比伦第六代国王汉摩拉比统治的时代,也就是公元前一千七百多年。这个可恨的汉摩拉比,也就是古巴比伦最有名的王者。他取得了幼发拉底河的水源饮用权,颁布了《汉穆拉比法典》,统一了两河流域。
曾经有一段时间,她是极其崇拜汉摩拉比的,毕竟人家在三千多年前就颁布了那么完善的法典嘛。可是,汉摩拉比心眼也太小心眼了吧!
第二天一大早,兰锦被人从被窝里就给拉了出来。睁开惺忪的双眼,兰锦一脸无辜的看着站在她床边的女人,愣了三秒之后,她才想起来自己已经穿越了。可是,这个人那么早把自己拉起来干什么。失眠了半夜才进入睡眠状态的兰锦对眼前的女人不满十足。
学习“礼仪”
女人也十分不满的瞪了一眼兰锦,“王已经把你交给伊兰拉王妃了,王妃会交你学习王宫里女奴应该有的礼仪。”女奴应该有的礼仪?大概这就是汉摩拉比对于昨天那件事的后期惩罚吧。
梳洗之后,兰锦被女人带到了伊兰拉王妃的宫殿。宫殿内,一个着红衣的高挑女子迎着殿门站着,深陷的眼眸显出一番对于兰锦来说别有韵味的异域风情,小麦色的皮肤带着健康的光泽,高挺的胸部和翘起的臀部是她更加妩媚的撩人。兰锦深吸一口气,这样的女人真是想让人不多看几眼都难,要是到了二十一世纪,准是个好莱坞的大牌明星。
昨日伊兰拉就听说王在回来时带了一个冲撞了王驾女子回来,如果是以前,冲撞王驾的人一定会死。而她,却活了下来,王对这个女子,定是非同寻常。一直深受汉摩拉比宠爱的伊兰拉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失落。然而,在看见那个女奴之后,伊兰拉笑的风情万种。
这个异邦的女子,完全成不了自己任何的威胁。身材不若自己的十分之一,长得瘦小极了,半点女人的韵味都没有。全身还散发着一种近乎病态的白,白得近乎透明。当然,伊兰拉永远都不可能知道,兰锦的身材在二十一世纪被称为骨感,皮肤若凝脂。
兰锦看眼前的大美人盯着自己却没有要开口说话的意思,只好提醒她一下。“王妃准备怎么教兰锦呢?”
“兰锦?你的名字很特别。”伊兰拉大美人挽起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向兰锦抛了过来。兰锦当场石化,有听说过抛媚眼的,有滥俗到丢丝巾的,没想到,这个伊兰拉王妃的笑居然连同性都能被电。“这样吧,既然是学礼仪呢,就要学得透彻点。”
透彻点,怎么个透彻法?难道这位美人是笑里藏刀?“呵呵,王妃…”兰锦的话还没说完,伊兰拉的玉指一点,“你先把这间,还有这间,那间全给本王妃干净了。”不用说了,伊兰拉整个宫殿的卫生都被苦命的自己给揽下了。这好像不是在学礼仪呀,蛇蝎妇人啊!
伊兰拉看到兰锦痛苦的表情,故作同情道,“这也是王吩咐下来的事,不干也不行啊。”谁说不干不行,她兰锦就偏不信这套。
“哦,对了,什么时候干完,什么时候去吃饭。”大美人扭着腰肢走出了大殿,留下一句让兰锦希望彻底粉碎的话。
巴比伦的夜空
兰锦完成伊兰拉王妃交代的事后,已是暮色十分。
兰锦拖着疲惫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伊兰拉,而伊兰拉却妖娆的用水袖轻掩朱唇,盈盈笑道,“本王妃说的是什么时候做完什么时候吃饭,可是本王妃并没有说让你在我的宫里吃饭。”
兰锦抽了抽嘴角,前一秒还满脸期待的面色变得阴云密布。这个女人怎么那么狠?自己只是因为冲撞了汉摩拉比才被带到皇宫里来的,又不是冲撞了她,就好像自己跟她八辈祖宗都过不去一个样。
“伊兰拉,你…”当看到伊兰拉那双笑意十足的眸子后,兰锦彻底气竭。这个女人是个疯子,彻彻底底的疯子。“你是不可以直呼本王妃的名字的。”妖媚的嗓音里带着掩饰不住的得意。
好,算你狠!
兰锦出了伊兰拉的宫殿,在王宫里游荡了起来。古巴比伦的王宫很大,而且人很少,走过很长一段路才会偶尔有一两个女奴或者是巡逻的侍卫走过来。按理说,这个王宫里应该有很多奴隶才对,难道他们现在都在侍奉那些变态的王宫贵族们?想到这里,兰锦不禁打了一个寒噤,当奴隶的滋味她今天可是真的在那个大美人那尝试了一次了。
不知不觉中,夜幕已经降临在了三千七百多年前的古巴比伦上空,而兰锦也已经找不到了回原来那座宫殿的路。坐在凉意横生的石砌台阶,兰锦睁大双眼望着天空。本来是为了打发肚子里的饥饿消遣时间的。但是,但她的视线触及那片天空时,她便再也不想看别的东西了。
作为一个现代人,兰锦从来没有仔细观察过什么月亮,星星。甚至,在她有记忆以来,这些东西在她的生命中就是遥远的。每天晚上,只要人们高兴,就可以在灯红酒绿下穿梭,谁会有闲心来看这些呢?然而,古巴比伦的星空很美,摇摇欲坠,离自己近得有种恍惚的感觉。她总算是感受到了童谣里所说的“一闪一闪亮晶晶”了。
“你在干什么?”一个愠怒的声音突兀的插了进来。不用回头,兰锦已经知道这个人是谁了。“看星星。”兰锦头也不回的回答,这个人怎么那么可恶,每次都出现在不该出现的时候。
“看星星?”汉摩拉比的声音稍微温和了些,说道星辰,那是每一个巴比伦人的荣耀。“是啊,这里的星星很美。”
“比你家乡的还要美?”汉摩拉比迫不及待的问。
“我家乡的星星永远不可能那么美。”兰锦说完话后一脸不敢置信的望着汉摩拉比,这个男人今天吃错药了吗?居然会那么温柔的来跟他谈论这些。
“是吗?巴比伦的星辰一定是最美的。”汉摩拉比充满自豪的说道。兰锦感到汉摩拉比还真是不一般的…恋国!二十一世纪污染严重,跟古巴比伦的星星当然没办法比。可他怎么不想想二十一世纪古巴比伦都灰飞烟灭到哪里去了?
“你都看到了些什么?”啊?这个还用问,他不是已经问过了吗?当然是星星了。“星星!”兰锦没好气的回答,她怀疑这个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是不是人格分裂加白痴?
汉摩拉比伸出修长的食指,在兰锦额头上狠狠的敲了一下。“本王知道你一定不会看出什么来的。”什么?看星星不就是看星星,还能看出朵花来不成?
不等兰锦说话,汉摩拉比一双大手便攀上她的腰肢,霸道的搂过兰锦。“你看,那是英仙座,传说…”汉摩拉比的语气中流露着无尽的自豪感,兰锦听得清清楚楚。是啊,拥有这片耀眼的星辰的国度是属于他的国度,他怎么能不为之自豪呢?
但是眼前这个俊美的男子却忽略一点,他是否想过巴比伦的将来呢?他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在他死后,巴比伦会很快被其他国家吞并。?br />
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