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桑从程少泽口中得知,因为何文虎是何文秀的二哥,所以他要是狡辩起来,绑架和拐卖之罪终是很难定罪的,小唐也因为如此,所以还在里面磨工夫。
秦桑闻言想了想,问:“如果不告他们是绑架拐卖,而是偷窃的话,这罪是该如何定?”
“五十两以下监禁,五十两以上便是要流放了。”程少泽回答。
五十两,够一户普通人家一年的生活还有余,不算少了。
她略想了一想,然后把手里的紫玉兰花簪塞到程少泽手里,意味深长的道:“其实……本来是因为何文虎偷窃了我的簪子,我才去追寻他的,谁知看到他在河边把簪子交给另外两人带出去销赃……若是程捕快能在他们的衣兜里搜到此物,那么他们便一定能定罪了。”这个簪子起码值两百两呢。
周旭听到她的话,愣了愣,这簪子……
程少泽却犹疑了……并未立刻将簪子接过,人家是正直青年,还没做过栽赃陷害的事儿呢。
听说这程捕快是何文秀的青梅竹马,上回秦桑亲眼见到,他一路上对其可是殷勤的很呢,于是她道:
“苏爷不过是她挂名的姐夫,而何文虎到底是她二哥,就算是强迫她嫁人,也是说得过去的,你觉得呢……何况那人是个泼皮无赖,指不定哪天就真把她卖到哪里去了,你们相识一场,总该帮上一帮才是啊。”
这个她是谁,不言而喻。秦桑说话时,一双眼睛仿佛会蛊惑人一般,程少泽果然矛盾了起来,最后还是接过了簪子,藏进了袖子里。
待程少泽离去后,秦桑才歉意的望着周旭道:“这个何文虎心思歹毒,作恶多端,若是放出来了一定不会善罢甘休,我这番作为虽然不地道,但总比让他出来害人强,所以才行这权宜之策,你勿要介意,我保证将簪子完好无损的拿回来,你可莫生气才是。”
周旭摇摇头,道:“无妨。”
话虽这样说,可心里终究是纠结难平,默了片刻,还是说出了内心的疑问,道:“其实我有一事问你……你所作所为,到底是为了替何小姐打抱不平,还是为着苏越?”
之前在茶楼上,周旭分明看见,当听到何文虎说了苏爷和何小姐的恶言之后,秦桑才变的脸色。
果然,闻言秦桑脸色又变了,望着周旭没有回答,但是那模样,答案不言而喻。
“你……是不是……”周旭吞吞吐吐居然不敢问出来。
“是。”秦桑回答。
她又不是傻的,周旭喜欢她,她早就知道,便是从这两日的接触,也能看出他有旧情复燃的迹象,但是她……如果是当初,他的确是她最好的选择,可如今时过境迁,往事不堪回首,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她了。
一方面她做不到接纳他,一方面她又不想伤害他,如果他不提出来,相聚一段时间,便回去过他身为世子逍遥自在的生活,将他们之间的过去看作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她也不想打破。
可是既然他已经流露出来了,难道她还暧昧的给他指望,让他一直为她纠结吗?那样未免太过自私了。
所以哪怕是为了让他死心而说的借口,她也必须这样说——
“我喜欢……不,我爱苏越。”
这句话,铿锵有力斩钉截铁,重重的敲在了周旭心上,让他痛到了麻木。
可是于秦桑而言,说出来之后,仿佛轻松许多,似乎这不止是借口而已,后面的话,便像是自动自发的从她嘴里蹦出来。
“这几年发生了许多事,我也……已经改变了许多,再不是你记忆中,那个压抑无助的小姑娘了,现在的我不相信眼泪,也不需要别人来保护。
苏越他……让我感到我不是孤身一人,哪怕不在身边,我也不会觉得孤独,他让我有勇气……”
秦桑顿了顿,道:“有他在,我觉得我什么都可以做到。”
作者有话要说:我还是比较喜欢用剧情来推动人物感情的发展~
虽然苏爷不在,但效果是他在的时候达不到的,所以人家不是说吗?太近了感受不到,走远的就能感受到了,嚯嚯。
虽然女人是种很复杂的生物,不过也不用将每个女人都看得很厉害,回顾我们的身边,在正常环境下,那些复杂而厉害的女人毕竟是少数,前提是,正常环境中,那种类似宫斗和办公室战争的争斗环境例外。
因而大家不要太讨厌没有存在感的何文秀。
第九十章
秦桑说,有他在,我觉得我什么都可以做到。
她本就不是柔弱的女子,只是心有隐伤,越痛便越坚强,越坚强则越孤独,这种孤独是身边再有再多人也无法稀释的,仿佛是她灵魂深处的烙印,使她一个人站在所有人的对立面,面前隔着无法逾越的鸿沟。
而苏越是什么样子的人呢?
没有“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龙章凤姿,天质自然”的仪态;没有“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的洒脱;更没有那种“但见一员大将杀出重围,身长八尺,姿颜雄伟,白马银枪所到之处,威不可挡”的英雄气概。
反之,他面色如菜,身型消瘦,行为偏颇,手段毒辣,通身流窜着一股阴森之气,就连随随便便看人家一眼,都会让人感到邪气附体,不寒而栗。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将她拉出那个画地为牢的怪圈,并且站在她的身边,给了她勇气让她相信自己。
甚至可以从某种角度说,是他给她带来了救赎。
因他之故,她觉得自己可以挺直腰杆去面对一切,不再是那种硬撑出来的坚强,而是由对自身的认同,所形成的一种信念。
我没有错,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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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旭走了,虽然伤了心,但抛开男女之情不说,她还是他的珍儿妹妹,不管她还是不是过去那个伏在他肩头哭泣小姑娘,不管她改变了多少,不能抹杀的,是过去那份昔日之情。
彼此珍视的往昔,就如藏在心里的宝物,如果人连美好的回忆都没有,人生不嫌太空洞了吗?
还好,周旭虽然有心,但终究没有明确的说出口,秦桑在他没有说出来的时候就给了他答复,避免了他做更多让彼此尴尬的事。
脸皮厚一点,他当什么事都没发生,她当什么事都没意识到,隔开那些事情,依然可以保留着过去的情份。
偷偷掩下心里的伤口,他便摆出一副好大哥的模样,王翰走了,以他们的情谊,代替他照顾他的妹妹总不为过吧。
他留下了一件信物,毕竟人家是大政朝的世子,拿着着他的信物,日后说不定可能会有用。
“日后若有为难之处,定来大政找我,如若不能亲来,派人持信物来也可,但凡你有任何需要,我当百死也要为你做到。”
秦桑一笑,接过来道:“你如此一说,我反倒不敢真的劳动你了,这东西,就留作念想吧。”
周旭默默的心道,我说的是真的。
……
周旭走后,小唐也失踪了。
几日后的某天夜晚,周旭终于毒发了。
彼时他在客栈房间里,因为未到怀安,所以也还没和李远怀汇合,毒发的时候在深夜,身旁无第二人……应该是无第二人。
小唐就大刺刺的翘着腿,坐在桌子上,笑嘻嘻的看着周旭从床上滚到床下。
苏爷交给他的任务,可不止是破坏这人和秦桑而已,那是小菜,主菜在这里。
小唐的笑容,平时看来痞气顽皮,可今夜,不知怎么竟然夹杂着一股狡猾残忍的味道,仿佛一头退去伪装伺机而动的金钱豹。
直到周旭疼到休克,他才缓缓的跳下来,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儿,取出一颗丹药喂了进去。小瓷瓶里层封了一层寒玉,方能保证丹药的糖衣外皮放在怀里不化去。
本来没有这么快毒发,不过目前的时机是最好的,所以连日来,他才在周旭的饭菜里下了催毒发的材料。
周旭疼的脸色卡白,额上豆大的冷汗珠子,小唐塞进去解药之后,在他喉咙那里抓了一把,解药就滑了下去,好半天,他才幽幽转醒,道:“你……你怎么会在这里,你给我吃了什么?”
原来他方才只是不能动弹,还未完全失去知觉。
小唐道:“解药,你中毒了。”
“中毒……”他是何时中毒的?小唐又是如何知道的?周旭疑惑的看向小唐。
“不用猜了,是我下的。”
“为什么?”
“那天要你离开缅罗城,你非不听,否则也不会让苏爷这样为难了……”
苏爷?!周旭首先想到的是,苏爷有古怪,珍儿说不定有危险!照情况来看,现在危险的是他,他首先想到的却是秦桑,不能不说,他的确是一片赤诚之心。
小唐见他的模样,知道他心里必然紊乱,便道:“你也不用瞎猜,老实告诉你,秦桑……也就是王珍,她的情况比你以为的要严重许多,现在暗地里还有人在追查她的行踪,一旦被找到,她将会大祸临头,一直煞费苦心隐瞒她踪迹的就是苏爷,你以为我们做到现在的地步容易么,若不是顾及到她,苏爷又怎么可能让你这个潜在的隐患活到现在?”
还有一事他没有说,秦桑的暴露,同样也会跟苏爷带来不可预知的危险,这种情况下让他活着,不能不说是苏爷手下留情了。
“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情!”周旭道,秦桑不说,他也没想到有这般严重。
“既然她不愿让你知道,我也不会告诉你,你只需知道,她的事是万万不可向他人提起,若是说了,你必比她先死。
她相信你,对你不设防,苏爷却不会相信你,你之前在缅罗城已经中了毒,此毒每三月会发作一次,发作之时,便如刚才那般,惟有苏爷的解药能救你,若无解药疼上几天几夜便会活活疼死,只要你乖乖的保守秘密,自然到时解药会送到你手中。”
“哼,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的,再者难道我便终身要受你们所制吗?若是你们哪天忘记了此事,难道我便要活活疼死不成!”周旭已经听出,秦桑是不知情的,乃苏爷一意为之,但这般事情,还真叫他恼火。
小唐一笑,道:“你没有选择,若是有朝一日苏爷觉得你没有威胁了,自然会跟你解毒,其他的你也放心,不看僧面看佛面,就算看在秦桑的面子上,苏爷也不会舍得让你轻易死去……另外,这个毒是秘制的,解药也是特殊处理过的,一旦解药上的糖衣破裂,混入空气解药便会变质,所以你千万不要拿自己的性命作赌注,把解药拿去做没有意义的事情。”
周旭面色恨恨,死死盯着小唐,也不言语。
“现在你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去吧,你若敢回头去告之秦桑,到时候她和苏爷闹僵了,苏爷也没有了再留下你性命的理由了,懂了吗?不管是为了她还是为了你自己,你都该管好自己的嘴巴。”
说完,小唐翻窗而出,望着月朗星稀的天空,微微一笑,完事了,可以回去了。
……
……
两个月后,苏爷回来了。
那时秦桑正在泰宁楼用午饭,一抬头,就看到苏爷出现在她面前,面色疲惫,眼白充血,心道,这人平日的模样已经够寒碜人了,这下可好,彻底不人不鬼了。
但是脸上却不自觉的笑意温柔,问了句废话:“回来了?”
“嗯,回来了。”苏爷看到秦桑,心安了下来,面色淡淡,不露一丝先前心头牵挂的痕迹。
苏爷到如今也没将自己的事情对秦桑有所交代,他心中也有不为人所知的顾及,而且他所处的身份,注定他无法长时间的驻留在一个地方,缅罗城虽然是他的发源地,但后来已经成为了他歇脚的一处地方,若不是为着秦桑,他根本不会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
如今各地的谍报,都通过各地的渠道传来这里,其中若有些难解之处,难免也要四处奔波,这段留在此地的时间,他安排了娇娘等心腹处理一些应急的事务。这次的事情如若不严重,那人也不会下令叫他亲自赶去,而其中的尔虞我诈,人心难测,危机四伏又岂是一两句话能道得清楚的?
那才是他的世界,一如既往的残酷,血腥。
他风尘仆仆,一到城里,他连府里都没回就先过来找她,那些生生死死,那些阴谋诡计,在见到她的一霎那,化为了无形,只让他感到了一种久违的安稳感,就像之前,脚没有挨到地面,如今才踏实下来。
他没有过,所以他也不知道,若是平常人,会把这种感觉叫做——回家。
苏爷望着秦桑心叹,你可知道,越是靠近你,就越怕会失去?
但是话到了嘴边,就变成了这样:“叫你的伙计加一副碗筷来,快点。”
敢情他也还没吃啊,秦桑看看桌子上的菜,把伙计喊进来,不止加了碗筷,另加了两道素菜,然后这两人便相对着一起吃饭,平和安稳的气氛的仿佛一对日夜相对共食的夫妻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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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香将洗澡水打好,换洗的衣物等准备妥当,便退出房去。
秦桑取来自己调制的药水,将干净的一方绢布打湿,一点一点的擦去脸上的药粉,待脸上,脖子上,手上的药粉擦净后,方才用迟香先打好的一盆清水洗干净脸。
做完这些之后,她就还原成了那个倾国倾城的美人,摸摸脸上细腻光洁的皮肤对着镜子看了看,看来这药粉果然是有驻颜的作用,可是如今的她只能掩藏真貌才能自在的过日子,这般好的相貌,到底还是糟蹋了。
这样想着,她又不禁想到苏越,心下柔软了起来。
虽然美貌她可以不用,但的确是女人骄傲的资本,想那次苏越看到她的真实样貌,不也失神了片刻么?
还是有些得意啊……再怎么样,虚荣总是女人的天性,她也无法免俗。
正在自嘲时,突然她感到一丝凉意,回头一看窗户,关得结结实实,不禁有些奇怪,哪里来的风?是错觉吧。
毕竟她只穿了一层里衫,感到冷也是自然的,于是她便走到屏风后,褪去了衣物,钻进了热气腾腾的澡桶里。
……
其实方才并非是秦桑的错觉,就在她刚才在梳妆台前,上演美人照镜之时,窗户缓缓的被人撬开,就在一条细细的窗户缝里,赫然有一只眼睛往里面窥视。
徒然,那只眼睛的瞳孔反射性的一缩——它看到了镜子里反射出来的绝色美人脸!
……
当秦桑感到一丝凉气吹进来,露出疑惑的时候,窗户已经被人轻巧而快速的合上了……
似乎,有什么鬼祟的事情在没有人意识到的时候已经发生了。
时间回放,看看究竟是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在偷偷发生。
在两个月前,秦桑对周世子说:“我喜欢……不,我爱苏越。”
不对,在更早之前——
更早之前,苏爷离去,留下一封信,上道:“小唐一只,望尔收留……”
不对,还要早——
在比更早还要早之前,秦桑在苏爷名下的玉器店,买了一尊观音玉雕,抱怨道:“……熟人一场,就不能便宜点?”
这个……呃,过了——
那次,便是在秦桑在苏家禁地前“装尸体”后的第二天,苏爷杀上门来,恶狠狠的道:“……就算下阴曹地府,我也会拉你一起下去……”
汗……就是这一天!!!
那天,秦桑起床后,因为前一日在树林“装尸体”的时候受了寒气,觉得喉咙微痒,一边穿衣服还一边想是不是该去抓副药来吃,之后,迟香来报,苏爷候了多时了……
和苏爷的一番纠结不表,单说那天苏爷走后,她困惑了半日,觉得心头不爽,便带着迟香出门转转,顺道去药店抓副药。
药店有大夫坐堂,不过秦桑也晓得些医理,所以没劳烦大夫,就自己报了一副常见治嗓子的药方,伙计一听就懂这是治什么的,便转身在一格格柜子里头抓药。
这时,秦桑看到另两名药店伙计,从里面驾着一个邋里邋遢,彷如乞丐一般的人往外走,边走边道:“我们药店又不是善堂,已经赊了你几贴药了,你?br />
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