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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阅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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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门的马车外,静静站立着一个清瘦挺拔的身影,一阵风吹过,吹动他的白衣,也吹动盖在他面庞上的薄薄面纱,涟漪一样的颤动中,他轻笑出声:“恭喜陈教主。”

“哦?”走过他身边,白衣丽人淡淡一笑:“恭喜我什么?”

低沉悦耳的笑声中,同样一身白衣的男子侧身弯腰,伸臂为她掀开马车的车帘:“自然是恭喜陈教主安排下大计,那人已到穷途末路。”

“你这么快就看出他要穷途末路了?”白衣丽人低头上车,“你还不知道我的计划吧?”

男子也随在她身后上车,他把头上的斗笠摘下,面纱后是一张艳丽到可以颠倒众生的容颜:“因为我清楚,他的弱点是什么。”嫣然一笑,他把手伸出,按住自己的胸口,“在这里,再如何冷静缜密,也掩盖不了的弱点。他的心,太温柔。”又是一笑,那双浅黛色的眼睛中波光闪烁,“我的那位皇兄,他的那种愚蠢的温柔,已经足可以致命。”

淡看他一眼,白衣丽人开口:“你很聪明。那么你听说没有,有一种武功,进步神速,却于自身有损的武功开始,到达一定阶段后,练习的人就会开始日夜受其煎熬,疼痛不断,不能入睡。但是如果自裁的话,假若没有把握在瞬间就切断颈部的所有经脉,全身的真气就会逆流入丹田,瞬间炸裂血肉,死者不但痛苦万分,尸首也会惨不忍睹。连死都不能安稳,可悲得可怕。所以所有练习这种武功的人,在自己生命的最后,都会找到一个人,一个自己信任的人,信任他的剑法,也信任他的内心足够强大,能够在挥剑的那一刹那丝毫不会犹豫,请他斩掉自己的头颅。这是最好的选择。”

她说完,淡然一笑,“如果有这么一个人,是你恋人的至亲,他来告诉你,他正为这种武功所苦,亟待解脱,请求你帮助他斩下他自己的头颅。他的言辞是如此恳切,他的神态是如此痛苦,以至于最后当你拿起长剑把他的头斩下来时,甚至顾不上考虑,要不要找个人在旁作证,或者是立下一个字据,以保证你不会被看成一个杀人凶手。顾不上考虑,假若当你的恋人看到了这一幕,看到你亲手把她至亲至爱的人杀死,她会不会疯狂,会不会至此把你当作敌人,会不会要除去你而后快……”

微笑着倾听,绝色的白衣男子脸上没有丝毫变色:“果然是好计划,只是我想,纵然已然很愚蠢,要接受这么一个简直违背常理的谎言,也不是完全不会怀疑吧?”

“这不是谎言,”白衣丽人淡笑,“这种武功是真的,练这个武功的人希望得到解脱也是真的。”她抬了眼去看他,“我或许会利用一个朋友来达到我的目的,但我还不会让他为了我的目的去死。这或许也是一点残留的,在你眼中很愚蠢的温柔。”她笑了一笑,“可能你不会明白,因为温柔这种东西,你从来不曾拥有过,楚王殿下。”

绝色的男子也笑了,他微微颔首:“多谢赞扬,陈娘娘。”

马车开动起来,白衣丽人微笑:“不用客气,我不是在赞扬你。”

她说完,转过头去,合上眼睛。

怔了一怔,绝色男子的笑容依旧完美无瑕,他也把头转过。

正对着他的视线的,是热闹的京城的街市,人头攒动,车水马龙。在京师的闹市中,他低下头,很轻的,声音冷然:“那种只会让人愚蠢起来的东西?我不需要。”

这个时刻,距离他出现在坤宁宫的大殿下,用他的双手改写了帝国的历史,还有长达一年的时光。

距离他终于明白,原来会有那么一个女孩子,只用微笑就能够让他心疼,则更加久远。

尾声德佑七年的深秋,在难得的晴朗了几天之后,迎来了一场自北往南的阴雪。

对于京师来说,这场雪的到来十分平常,湿冷的秋雨在下了一天之后,在那天夜里,无声地变成了飘扬的雪花,绵绵延延,降落在街道和房屋上。

岁暮天寒,京师巨大的城池被妆点成了一片素白。

被史书所铭记的德佑八年来临之前,迎接着那个跌宕动乱的年份的,是比以往多年来更甚的沉闷平静。

日复一日,不见尽头。

枯燥的日子过去之后,德佑八年新春前夕,正在学士府中努力翻检自己陪嫁物品的未来皇后,被出现在房门口的丫鬟轻唤:“小姐……”

小声地问着,面容清秀的丫鬟有些犹豫:“万寿节要到了,今年的寿礼,要怎么准备?”

“啊?”用力想要把压在箱底的一件狐皮围领扯出来,凌府大小姐显然有些心不在焉:“什么?往年都是怎么办的?”

“往年……都是奴婢从库房中随便选一盆珊瑚树,可是今年……”

打断她的话,凌大小姐摆手:“那就还搬盆树呗,”说着,“唉呀,你别站着,快过来帮我搬住那个箱子,我把这个箱子抽出来!”

一阵手忙脚乱。

德佑八年新春刚过的一天午后,手里提着长剑的少女摆了个姿势,回头去问坐在一旁太湖石上的年轻人:“是不是这样?”

“左臂高了三分,剑尖再低半分,劈刺方向不对,再做一次。”懒洋洋连串说出,一身黑衣的年轻人低头继续把玩手中的短小匕首。

丝毫不在意他这种轻慢的态度,少女很快挥剑连重复了几次同样的动作,直到自己觉得稍稍满意,才再次问:“是不是这样?”

“比刚才好点,刺出时小臂的力量再加重一点。”黑衣年轻人还是懒懒的口气。

立刻照着指示再次不停练习劈刺,少女的额头,有晶莹的汗滴滑下。

“冼血,”正在闷头击刺的少女突然开口,“还好有你。”

仍旧懒洋洋的,黑衣年轻人淡淡一笑。雪亮的匕首在他的指间旋转翻飞,绚丽的刀光一片,映在他琥珀色的眼睛中,有依稀的温柔光芒。

德佑八年二月十七,夕阳的红光铺满了乾请宫前的白玉丹陛。

在浩荡的仪仗簇拥下,被文武百官注视着,身着九凤四龙金红礼服的皇后,一步步走上台阶。

玉阶之上,着玄色九重礼服年轻皇帝,向她伸出右手。

两个人的手握住,皇后抬头,隔着明珠和玉旒,看向皇帝那双深不见底的重瞳。

“陛下万安。”她轻轻启唇,裹在珍珠粉和额黄胭脂下十六岁的脸庞,雍容完美。

“皇后万福。”同样完美的对答,皇帝微笑,亮如墨玉的眼睛,沉晦如海。

在他们的身后,富丽的坤宁宫中,灯火璀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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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放心,我会嫁给你。”腊月的京师,即将成为皇后的少女挽着黑衣年轻人的手臂,“我不会那么傻,再跑出去让谁戏弄一次。我蠢得去喜欢你,却不会蠢得无药可救,我现在爱的人,是冼血。”

站在她的对面,微服的皇帝语气冷淡,“对不起,我不能爱你。所以至于你爱的是谁,跟我没有关系。”

如同不想多留,说完他要转身。

“等一等!”少女猛然抬头,直视着他的眼睛,“在江南时,你对我好,是不是想利用我牵制我爹?”

他淡淡看她,不说是,也不说不是,转身离去。

“萧焕,我恨你,但我还是会嫁给你,做你的皇后。”他身后,她一字一顿,“你最好记住,有一天,我会把你欠我的,一件一件,全都讨回来。”

他的脚步不停,径直走去,走出她的视野。

那是直至那场盛大的大婚前,他们的最后一次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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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风远江和李半乐的故事,可能有的亲已经看过了,很早以前写的那个,自己一直都很喜欢。

故事结尾的地方,时间已经进行到正传前半部分,风远江被杀后。

嗯,略微改动了一些细节,和现在的设定符合^^

《尘影》这天早晨,李半乐放下手中的行囊,推开微显破旧的门板,扬高了声音:“江,我回来了。”她提高嘴角,准备迎接那个人惊喜交加的声音。

清脆的语声引起了点回音,没有人回答,屋子空荡荡,她环视过蒙满灰尘的家什:“江,我长大回来了。”

难堪的寂静中,天窗里投射下来的融融日光照出一束四散飞舞的微尘。

太阳升高到太室山巍峨的山头上,清晨的微凉退去一些的时候。李半乐开始整理屋子,她把那只描有雁南飞图画的红木箱擦洗干净,搬到屋前的大青石上敞开口晾上,清查了衣柜,翻出了好多散发着霉味的衣物。她把这些大大小小的衣物拿到门前的溪水里洗了,从屋门后寻出那根晾衣杆,搭在溪边两株老槐树的枝丫上,一件件晾上衣服。

几乎全是她小时候的衣物,碎花罩衣,大红褶裙,还有绣了小鱼水藻的肚兜,她记得当年江把它递给自己时微微的把脸别了过去,脸颊泛出了点潮红,她低头接了,却为这异样的气氛偷笑着,江瞥了她一眼,清咳一声:“半乐,十三岁的女孩子不知道害羞不好。”

阳光透过白杨投射进铺满碎石的溪水,泛起流金般的水纹,隔溪相望的书院敲响了开课的钟声,拧着衣服,李半乐不由笑了。江总是这样,告诉她女孩子应该怎样怎样,不该怎样怎样。她知道他是害怕把她带成一个假小子,毕竟这个家里,缺少女主人。但是李半乐知道自己,从她在天山被人当猪狗一样踢打使唤的时候,她就明白自己该往哪里走。有时候她甚至想,如果不是江带她逃走,她现在说不定已经是天山派中叱咤风云的人物了,她没有聪明绝顶的脑袋,但是她知道处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该做什么样的事,就好像她知道现在自己该先把屋子整理一下,把衣服洗一洗一样。

李半乐抖开手中白袍子,用力振平,才发现这件是江的衣服,不知道处于什么原因,留在柜子里没有被带走。她把鼻子贴上去嗅嗅,透过水的清气,隐隐还带有江的气味,那种介于皂荚和木叶之间的清香。

江总是很在意自己的修饰,即使一年都不进城几次,也见不到几个生人,他仍旧会每天穿好长袍,把发髻梳的一丝不乱,不去书院了,就坐在门前的大青石上看书,一看就是一个下午,任由李半乐随处玩耍。

有次,李半乐一个人跑到大塔寺,在寺内那株歪脖树上扭到了脚。走不回去了,她就靠在树干上安静的等待,太阳渐渐下山,空气一点点变凉,黄昏的时候,江找到了她。

江走过来,向她伸出手:“回家了,半乐。”她飞快的握住他的手。

好像那次,那个神情总是漠漠的少年走过来,向遍体鳞伤的小女孩伸出了手:“我带你走,到一个再也没有人打你的地方,好不好?”小女孩飞快的握住了那只苍白消瘦的手。

于是这两个人就逃了,穿过回疆的沙漠,躲避着同门的追杀,一路南下,直到嵩山脚下,少年摇摇头:“没盘缠了。”

他们在嵩阳县城外的书院旁找到一间被人废弃的空房子,少年从书院谋了一份文书的活儿,他自幼写的那手好字养活着他们。

从大塔寺回来那天,李半乐趴在江背上,悠闲的看路边的麦田,房舍和黄狗,忽然发问:“江,你为什么总穿白衣服?是因为在天山派只有掌门才可以穿白色的衣服吗?”

江的脚步顿了顿,托着她屁股的一只手忽然扬起,一巴掌拍了上去:“小孩子怎么想这么多?”

李半乐撇撇嘴,不敢再说什么,江真生气把她丢在野地里了,她也没有办法。

江继续走,直到走出好远,才叹了口气:“穿白色的衣服,我才能时刻看清自己身上沾染了什么东西,才能知道自己是不是干净,这个理由好不好?”

李半乐从来没有听到过江叹气,也想象不出江叹气时的什么表情,她有些困了,就靠在江肩膀上眯上眼睛:“嗯,等我长大了,给江买整匹的白布,江就是想把自己裹成片白云,也有剩的。”

李半乐仔细的把纯白的长袍撑在长杆上,压平每一丝褶皱,江不能容忍皱巴巴的衣服。李半乐第一次洗好衣服,讨好的捧给江看,看着满是褶子的衣物,江的眉头皱了,他蹲下来鼓励的拍拍她的脑袋:“很好。”但是她知道,那些衣服,江背着她都重洗了一次,所以往后再晾衣服,她就学着江的样子,把每一丝褶皱都压平,整好。

中午的暖风微微吹动长袍,白色的布袍鼓了起来,像涨满了风的船帆。李半乐在江浙温暖的海岸边看到过那种出海的大船,雪白的风帆在艳阳下闪烁骄傲的光芒,它们代表着帝国的野心,正雄心勃勃的想要开到无尽广阔的新天地里。李半乐的心立刻就被鼓舞了,她也想和那些瞭望手一样,站在银亮的风帆顶上,对着海风尽情呐喊,但那一刻她最想的却是马上把这些感受告诉江,她急切地环顾四周,这才想起离她独自一人走出山脚下的家,已经三年了。

书院内敲响了下课的钟声,相较于上午的急促,这次的钟声迟缓,懒懒散散回荡着的钟声里,书院的厨房上空飘起了袅袅的炊烟,寄住在学校中的学子们要开饭了。

李半乐记得虽然也可以在书院中搭火,江却总是回家来亲自做饭,他吃不惯那些连菜叶子都没洗干净的饭菜,为了赶得及下午上工,每次都做的很急,做好后也吃不上几口。后来她长大些,学会做饭,才算好了点。

李半乐起身在树林中捡拾了些柴禾,回屋轻车熟路的从门后找到了铁锅,她从包袱中摸出火绒和火石,就着塌了半边的黄泥火台生起火。

不大一会儿,溪水就咕嘟咕嘟的冒起了水泡,李半乐把带来的锅巴掰碎下进锅,待会儿配上包袱里的咸菜,这顿就算对付过去了。其实和江生活的那段日子,他们两个日常的膳食比这个也好不了多少。书院本来就不是有油水的地方,肯给文书的酬劳更是少的可怜,供给一个正当盛年的男人和一个成长中少女的三餐都很拮据。记忆里李半乐所有的衣物,包括肚兜都是江缝制的,江的针线可没有他的字那么漂亮,所以那些大大小小或长或短的衣衫穿在她身上,总有说不出的怪异,好在平日没什么人看,她也不在意。

只有一次,临近年关,江带她到嵩阳县城里置办年货,积攒了一年的钱也只够买几斤猪肉。站在肉摊前,江同摊主讲价钱,旁边一个穿很漂亮的花袄,跟她年龄相当的小女孩故意一遍遍的从她面前走过。她低头看脚上缝得歪嘴歪脸的土布鞋,眼睛却忍不住地去瞟那件花衣裳。那小女孩仿佛知道了她的心思,脸上更加得意。江买好肉回过头,看到她一反常态的低着头,又看了看那件花袄,俯下身子牵住她的手:“半乐,我们回家。”江异乎寻常的亲近之举也没能让李半乐高兴起来,她一直低着头,任由江牵着出了城门。

回程并不顺利,快要过河的时候,他们给两个骑马的男人截住了,那两个人拍着马鞍上挂着的长刀,流里流气的笑:“好清秀的教书先生,好水灵的女娃,先生,你有这么好的童养媳,给我们哥儿俩看见了,给几个喜钱过年吧。”

李半乐听不惯他们的说辞,马上反唇相讥:“我们没钱,就是有钱也不给流氓。”

那两个人马上跳下马来,骂骂咧咧的就来抓李半乐:“个表子生的小杂种,我叫你骂你爷爷。”

江把她藏在身后,陪着笑:“两位好汉,孩子还小,不懂事,请二位多多包涵。只是在下实在身无长物,只有这几斤刚置办的精肉,二位如果不嫌弃,还请笑纳。”说着将手中的肉递了过去。

李半乐眼看盼了一年的年货这样就要送到别人手里了,冲过去夺下肉:“不给你们,就不给你们,臭流氓。”

她的衣领给揪了起来,那人恶狠狠的把她瘦小的身子提到半空,啐了口吐沫:“你奶奶的,谁稀罕你们这几斤烂肉,小杂种,我叫你嘴硬。”

江略显惶急:“好汉息怒……”

那人不听,顺手把她掼在路旁的杂草丛中:“摔死你,小杂种。”

草中幸亏没有石头,天旋地转之后,李半乐只是挂破了层皮,她手脚并用的爬起,就想往家的方向跑,却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她惊叫着回头:“江……”

江站在微茫的夕阳中,手中雪亮的大刀蒙着绯红的血光,白衣上沾满鲜血,那两个人,倒在他脚下。

看到她,江抛下刀急急跑过来抱住她:“半乐,摔坏哪儿了?疼吗?”

李半乐轻轻的摇摇头,也抱住了他的头颈,指了指他身后的两具尸体:“会被发现的。”

“是啊。”江放开她的身子,转身回到尸体前,费力的把它们往河水里踢。他忽然顿住,弯腰从尸体的腰带里扣出钱袋,两具尸体两个钱袋,碎银子和铜板倒了他一手。

江把这些塞入怀中,冷笑了一声:“原来赚钱这么容易。”他一脚一个,把两具尸体踢入溪水中,又抬手把马赶走。李半乐偷偷瞄着他的脸,那里沾着些血迹,平添了几分狰狞。

江却转头冲她笑:“半乐,今年你有新衣服穿了。”

那件印着杜鹃花的大红棉袄也早被李半乐翻了出来,她捏着鼻子拍掉上面的尘土,用夹子把它夹在竹竿上晾着。红袄的颜色还很鲜亮,第一次穿上它的时候,李半乐十四岁。

就在那年,她有了初潮,也明白了男女之间的许多不同,她并没有认为这会对她和江的生活造成什么影响,江照样在书院做文书,她照样满山满河的乱跑,做好饭等着江回来,把脚泡在清凉的溪水里洗衣服,一切都还照旧过着。

当她跑到书院找江时,也会开始接受到学子们异样的眼光,她晓得暗藏在其中的蕴意,偷偷却高傲的得意着。有次,她甚至意外听到了那个老而古怪的秦先生向江提亲,想为自己亟待婚配的小儿子觅个妻子,幸亏江马上就谢绝了。

李半乐用鞋尖挑起尘土,把仍然冒着火星的木炭埋住。进入六月,长夏的日头已经有些灼人。她走回屋中,捡出那只桐木小凳坐在外屋正中。里屋的木床上积灰更厚,但李半乐已经没有心思再去打扫了,她一辈子都忘不了:那天晚上,她就是坐在这里,晚归的江把身子依在门框上,半个脸罩在阴影里,并不进门,指了指身后跟进来的那位蒙着淡绿面纱的女子:“这位是灵碧教的陈教主,你以后就跟着她了。”

美得不沾一丝烟火气的女子低下头看她:“小姑娘,你愿意跟我去玉龙雪山,和很多年纪相仿的伙伴呆在一起吗?”

李半乐没有理她,委屈的看向江:“为什么要赶我走?我长大了就不能跟你住在一起了?”

江冷冷的笑:“你别误会,我不能总被一个小孩子绊住手脚。跟阮教主走对你也算得上好归宿,我从天山派的火坑里把你带出来,养你这么多年,对你也是仁至义尽。”

李半乐倔强的扬高了头:“我又不是你的东西,随你给这个给那个。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随你,你就是留在这里也行。”江的口气一直都很淡漠,这次却淡漠的叫她鼻子酸酸的,“反正过两天我就要走了,老困在这小山坳里,人的野心就没了。”

“你走就走,你走,你走,”她用袖头狠狠地抹眼泪,“我就不信李半乐没有你活不下去。”

江微微蹙眉,不耐烦似的转过脸去:“半乐,你再过几个月就满十五岁了,不要总让我觉得你是个孩子。”

“你才孩子,”李半乐跳起来,冲到屋里把自己的衣服全都翻出来,“我知道你想让我留下来陪你,我偏不,我就要走,我现在就走。”她把为数不多的几件衣?br />

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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