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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说市场上拍卖价格之首。 这或许也多少证明了:凡·高不单单是创造了艺术的形式,

而是在以绘画创造着生命的形式。

这一对男人和女人的艺术是这样完成的。女人献出她美丽的身体,让她平滑的

肌肤成为画布,然后在共同的构思下,任男人在她的身上涂抹油彩。她于是在这涂

抹中成了蓝天,成了青草,成了浓郁的苔藓,成了通向花园的黑门,或者家中的绿

窗。然后她溶入那真实的物体中,直到她同自然再没有一丝的距离,男人便把这拍

摄下来。

于是这画册就打开在我的腿上。于是我就看到了薇拉和那个隐身的霍格尔是怎

样地在震撼着人心。何以如此美丽的藏拉,会如此令人怵目惊心地留在那一幅幅永

远的画面上。薇拉或者蜷缩着她修长而美丽的身体,或者艰忍地紧闭双眼,或者把

她的蓝眼睛睁向天空,或者低垂下她漂亮的头颅,或者把她的双手伸向无涯的终极。

薇拉不再美丽,一个女人不再美丽。薇拉宁可以美丽换取瓦砾、乱石、生锈的铁钉、

朽烂的木窗和被溶化镶嵌的真实启示。一个女人如此英勇牺牲了她的美丽,生命便

开始了它真正的意味。

或者,艺术真是生命本身的艺术的再造。当凡·高追寻着那抹黄色,当薇拉同

霍格尔一道,把自己涂抹成非我的形象,当他们把生命的眼睛真诚地凝视着前方,

人们会怎么想?

首先在于生命的创造,我不知该如何讲解和阐释我腿上的这本动人的画册。夜

深人静的时候,那画册成为一幅幅令人惊恐的真实的空间。既然是我已经那么熟悉

了薇拉那双幽暗而善良的蓝眼睛,既然是我好像伸手便可以触到照片上薇拉那斑驳

的肌肤。

连斑驳的肌肤也陷在斑驳的绝望中,这时候,风起了,落叶翻卷着晚秋的浪。

我听到那木质的黑门正发出吱嘎吱嘎的响声,工厂的生锈的管道正奔走着无声的气

流,铁钉在撞击,而薇拉和我们凝结了。

任何生命的旅程都该是艰辛的,既然是为了创造。薇拉同霍格尔自1970年相遇,

应当说这个创造但却艰辛的生命之旅就开始了。他们经历了前后五个过程,最初是

以裸体描绘生活中的他人;然后是表述自然界中的他物;接下来,她变成了青草,

变成了泥上,变成了山石;再以后,薇拉使自己熔入标志着冷漠的铁门、黑门、绿

茵和土墙中;而到了1978年前后,薇拉和霍格尔则英勇走进了那布满大机器的空旷

的厂房,把他们的影像汇进去,薇拉的肌肤上从此布满生锈的铁条和铁钉,薇拉甚

至容许那使人窒息的管道紧堵在她深怀绝望的嘴唇上,她不知在以怎样的压抑和冷

酷,完成着1978年的第五次冲锋。

奇异的画册打开着,提示着生命。如果说薇拉和霍格尔最初只是为了逃避城市,

把生命溶入蓝天、森林和绿草,或者是出于一种忧郁而伤感的绿色动机的话,那么

后期在薇拉美丽的裸体上涂满可怕的铁灯、生锈的管道、坚硬的门栓和铁链,那就

实在是因了绝望和压抑而痛苦地伤残着自身了。溶入自然,其实不过是为了逃避;

而溶入工业与机械测是一种积极而惨痛的介入。这需要何等的勇气!这需要薇拉何

等地扭曲着女人美丽的裸体,又需要霍格尔何等地摧残着女人裸体的美丽,而他们,

就是这样为人类提示着生命。装扮起身体,暗示人类怎样想汇入真正的自然;粗糙

起肌肤,来证明人类已怎样被物的世界所异化;斑驳起生命,则深刻了大机器对人

类生存的压迫,如此,薇拉和霍格尔行进着他们生命中的艰难旅程。他们冲击着常

人生存的既定模式,便首先使他们的生命闪出了光彩。尽管,他们已闻名世界,他

们的画册已经在读者的腿上被翻开,但是,他们创造的艺术品已不再重要,画册已

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创造了生命本身。

凡·高至死在追寻着那一抹黄色。他为此而被关进疯人院。他英勇断掉了向日

葵的头颅;他自己把耳朵切下,寄赠他钟情的妓女;他再用手枪对准自己的生命。

都是为了一抹黄色。而凡·高的生命,却是不能与任何钱币等价的。太阳落山之时,

凡·高的确疯了。

如果说,凡·高真正彻底的生命本身的艺术完成,是由于凡·高神经质的冲动、

非理性的发疯所导致的话,那么薇拉与霍格尔,就是在理性的支配下,英勇做出的

现代人超越尘世的选择了。男人和女人,隐遁到世人不到的角落。男人和女人,在

创造生命本身同时创造艺术。男人和女人,如何向人类和尘世望过来,破坏掉世俗

的完美,将人体与艺术奉献于真正的自身的深刻中。如果有一天,我们也能如薇拉

和霍格尔般,无情地审视着我们自己和世界。

有一天在一个午夜我惊惧地读着这样的一本画册。

一个午夜的启示开始变得明亮,有幽暗的蓝眼睛在无声的旅程中飘荡。

如此的冲刺和拼搏是为了抵达那个最终的尽头。颜色开始变得斑驳。最后的颜

色。该如何在最后的颜色中,使生命变得辉煌?

有人说,当太阳落山之时,凡·高在追寻最后一抹黄色

漫漫长安道

我急于接近那个女人。

我想在车窗外看到那女人眼中的景色。我向往那美丽的四季,那永远的大自然。

但毕竟洛河干涸了,宽大的河床上只遗留下混浊的小溪。梧桐的阔大的叶片上,落

尽夏日的尘埃。而她坐在辉煌、灿烂而又古老的车辇中,做许多女人想做而唯有她

一个女人做到了的事情。

武氏戴着沉重而华丽的皇冠,在漫天的血红中从天边走来。光焰四射的美丽笼

罩着她,而她手中握着的,却是一根无情的权杖。于是她变成黑色的魔鬼,在漫天

的血红中挥舞着生命,成为了一段永不逝去的历史。她周围没有至亲骨肉,脚下鲜

血淋淋。但她依然顽强地爬向那天子的尊位。到处是血,血流成河。堆积成山的,

尽是亲人的尸骨。而四面楚歌,山野的鬼魂在呼唤她。可她不管不顾,终于坐在皇

帝的宝座上,发出了灿烂而凄惨的笑容。她说她深知人的脆弱,所以为了她的生,

便必得有人冤屈地死。她说她已身不由己,而杀人如麻是一切君王无奈的选择。可

惜她说她看不见血,血总是流淌在她视野以外的地方。她说她也听不到哭声看不到

眼泪。她的面前,总有一道严酷的屏障。那些她的姊妹她的子孙,那些她以女人独

有的胸膛深爱过的男人,她不知道他们怎样流泪怎样流血,只是在那个时辰突然感

觉到疼痛。然后,他们就消失了,无影无踪,灰飞烟灭,尸骨无存,化作了她脚下

的泥土、耳边的轻风,化作了她所能看到的那遥远的一片浮云。然而,她依然执掌

着那神圣的权杖。她认为这才是人类最伟大的诗篇。结果有一天,当她切实坐在了

那把至高无上的椅子上,才知了她所面对的,不是生,就是死。她已登上战车,别

无选择,所以,唯有尽其女人的一切微薄之力。她的女人的天生丽质帮助了她,美

丽使她获得了成千上万个机会!于是,她一次又一次走向龙床,同能给予她生存权

幸福权的男人们同床共枕,不论他们是父亲还是儿子。这样的故事从他十四岁的时

候开始。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刚刚发育,还不懂得什么叫做相爱与作爱。她被强

暴,被遗弃,尝尽了人间的苦辣辛酸。但,她还是从后宫阴森清冷而又暗无天日的

生活中,获知了女人争宠的意义。她于是将四十岁以前的全部精力与智慧,都用于

争宠,为此而不惜鲜血淋漓的战斗。她不知道杀戮原来是一件很残酷的事情。或许

她本就知道但却不肯那样去理解。然后,年老色衰,真正属于女人的那些东西开

始凋落,美丽悄然无情弃她而去,尽管风韵犹存,但再也追不回逝去的青春。她

于是像抓住救命稻草般更紧地抓住了手中的权杖。她觉得拥有整个王朝才应是人

生最有价值的欲望与幸福,而这绝不该只是男人的专利。她从此致力于此,甚至不

再热心于与男人睡觉。她需要走进男人的世界,需要男人左右侍奉、前呼后拥。她

要成为男人的主宰,在云里雾里的天地里,在大山大河的依傍中。

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直至,奋斗到八十岁的老妪。老姬躺在硕大的龙床上,

头顶着阔大的屋脊。匠人总是这样建造着她那个时代的宏伟殿宇,因而她变得渺小、

虚弱、临近别离一切人生的奢华与喧哗。

她不记述什么,尽管她极富才华。她不像法国那个也同样八十岁也曾经异常美

丽过的杜拉,用《情人》记述了她同样从少女时开始的那一段情爱生涯。她们不同。

杜拉纯粹是为了爱,或者是为了远离孤独;而她则是为了生存、挣扎,和某种冥冥

中的天意。在凋落成九十岁的老妪,闭上昏花老眼时,不知道她是不是还能记得起

自己作为乡野少女的那一段欢乐时光,是不是还能记得起第一次被男人恩宠时那抽

搐那喊叫那眼泪,那从未经历过的全新的女人的感觉。

所有的恩恩怨怨终于一笔勾销。

她自己选择了自己的归宿,无论功与过,无论荣与枯,无论繁茂还是凋蔽,也

无论后人敬仰还是唾骂。

她寿终正寝,在那高耸的雄伟的坟冢中超度世俗。那样平躺着,一种被解脱了

的轻松。自从她走进乾陵,便再也无人瞻仰过她的圣颜。后来无数的我们来到这里,

就是为了领略这片奢华的广阔,以及这片大地上令人宁静的苍绿。这才是真正的她。

黑色而巨大的无字碑向辽远的高空直刺而去,刺进她活着时就预知的那许多烂漫而

祥瑞的云朵。

我便是急于接近一个这样的女人。

当我答应接近她,决不单单是为了钱,也不单单是为了艺术,而有很大的成份

就是为她,她本人谜一般的美丽和她作为女人的毕生;还有。她苦苦营造的那武周

的王朝。我看清她,看清她生存、发展的伎俩,概括她与男人周旋的手腕,她女人

的领悟与谋略,她将芸芸众生把玩操纵于股掌之中的胆魄和艺术。还因为,我得知

一位我非常喜欢的女演员将出演我正在接近的这个女人。我信任那位女演员。我知

道她不仅拥有美丽和青春,还拥有内心的无限张力与深度。她将能准确地揭示那女

人的一切,那每一寸肌肤、每一寸心灵的角落。她一定会将那个伟大的女皇表现得

辉煌灿烂,光彩照人。

在接近她的途中,我先是把自己藏进故纸堆里。在层层看不见却分明能感觉到

的灰尘中,去寻觅她的踪迹。我感谢父亲书架里的那些《二十四史》、《资治通鉴》、

《太平广记》。我埋身其间,步履艰辛,头昏脑胀,竭力搜寻。直到有一天自信地

得知,我终于快要接近她了。然后,我便带上十岁的女儿,在刚刚过去的这个炎热

的夏天,踏上了能更便于触摸她的漫漫旅程。我们冒着热汗,穿越黄河,逗留洛阳,

奔赴长安。无数的阶梯,漫漫的古道。我们感受着她,谛听着她,知道和理解她为

什么这样那样,和为什么不这样不那样。

然后,她成为了我所认识的那个非凡的女人。但唯一的缺憾是我不知道她拥有

的是一种怎样的美丽。她活在1365年以前,当时没有照相术。但是她很美丽,无容

置疑,因从古至今人们都如是说。于是我为她神秘的美丽而惶惑。后来我决心听从

朋友的指点,不妨把她想象成将要出演她的那位女演员的那种美丽。我发现我获得

的如此视像十分重要,因为我好像立刻就看到她正婷婷玉立地向我走来。

当我从遥远的西北返回之时,我发现她再也不是先前那么捉摸不定。我与她已

然缩短距离,可以尽情尽兴地解释她了。

然后,我告别繁华,拔掉电话,躲进了我的小屋。我开始睡不好觉,终日处在

一种莫名的亢奋中。在一天清晨的5点钟,我突然醒来。天蒙蒙亮,蒙蒙亮的夏日的

凉爽。我知道,这个时辰她该起床了,这是她那个时代早朝的时间。她要梳妆打扮,

将她的天生丽质公诸于众。那时候她刚刚进宫,住在技庭宫的永巷里。永巷深远而

狭长,伸展着后宫的悲凉。 她还不知道她将有十二年要远离亲人住在这阴森的巷内

度日如年。她带着十四岁青春的烂漫走出笼子般的小屋,端着铜盆到井边去打水。

她揉着眼,抬起头,正看见从终南山那边飞来的一群又一群鸣叫着的鸟鹊。她怀着

未曾脱尽的少女的童稚,好奇地知道,新的生活开始了……

数十年沧桑岁月掀过,这位古老国度的“第一女人”,在一个满山青绿的春天

的5月,被隆重庄严地葬于乾陵。

似乎一切都结束了。

她卑贱而又高贵的躯体,融汇进了她一生为之呕心沥血的广袤大地。从此,她

成为春天的细雨,夏日的凉风,秋季的落叶,严冬的霜雪;成为令人膜拜、令人震

撼的大自然,成为没有谁能够改写的史书中夺目的一页。

后来,当我讲述完这个女人的故事时,已到了深秋。棕色的落叶随风飘舞,手

指神秘地疼痛。那一刻身边没有任何亲人,我突然觉出一种孤单一种苍凉。莫名的

感伤和失落,使我知道,告别的时刻到来了。

然后是温暖的梦想。

我独自一人跋涉在那深远宽阔的古道上,向前,向着那处深埋着她的灵魂的墓

地。石人石马的仪仗在我的两旁匆匆闪过,而我却一路思索,这个曾经叱咤风云的

女人,需要怎样的勇气和意志,才能够以宁静告别她喧嚣的一生。墓道朝前延伸着,

金黄的枯草飒飒,在山风中奋力支撑。大自然沉默无语,信守着忠诚,对那段古老、

沉重而又血腥的故事秘而不宣。我这样向前行进的时候心绪归于宁静。我知道其实

我无论怎样面对她,无论怎样去接近这个女人,我都无法真正地触摸她。她那么遥

远,我将永远无法靠近。

于是我不再奢求。我合上那本打开的书,合上那段故事。

我独自站在英雄秦岭的巅峰之上,任凭被大自然感动。

如此的一个女人,就被掩埋在我的脚下,掩埋在大自然所给予人类的那么深刻

的感动中。

我听到了一首悠远伤怀的长歌了。

长歌当哭。我于是再度想到了那位我喜欢的年轻美丽的女演员。我想,她一定

也会以她的那颗女人的心,体察到深埋地下的这个女人那一份深刻的情怀。

冷漠的山风吹过来。

黄昏慢慢降临,并缓缓张开黑夜的翅膀。无辜的或有罪的灵魂都开始在这旷野

的黑暗中漫游。然后,我离开了这片莫测的原野。

而她被留下,留在了只属于她自己的一片迷茫的世界中。我坚信,她那不息的

灵魂,仍旧继续在天命、权力与人性之间苦苦地挣扎。

声音

那天看见约翰·列侬年轻时的照片,心底不由升起很多感伤。记起一条新闻中

的摄像机,就沿着通向列依墓地的小路一直向前。声音说,几乎每一天,都会有列

依的崇拜者为他不懈的灵魂献上鲜花,他们有的远道而来……这是种多么悠远缅长

的思念,那是因为列依以他的歌,风靡了年轻的美国人;还因为,那一声在黑夜中

响起的枪声,就无望地结束了列依的时代。列依从此成为了旧日的里程碑,而他诗

意的声音留了下来。我喜欢列依的歌。我曾有过很多次坐在家中的椅子上,非常投

入地听他“诉说”。

于是觉出声音是一种非常奇特的物质。声音就是意义,它可以带给心灵很多感

觉。特别是交响乐队中不同乐器所发出的不同的声响,总会给人一种感染,一种刺

激,一种喝过浓咖啡后兴奋不已的感觉。于是,我慢慢地非常偏爱某几种乐器。我

对它们所发出的吉音总有一种天然的感应。我甚至认为它们就是我的,我的人

物。因为它们最彻底地代表了一种情绪,一种情调,或者是一种情感。它门甚至代

表了一个人,代表了一类人的本质,就像列依.他代表了美国的一个狂乱而奋争的

时代。它们所给予我的感觉是不同的,但是它们却都能使我感动。

在我所偏爱的这些乐器中,我最能经常听到的是钢琴。因为钢琴就在我家里,

那是六年前的一个严冬的夜晚,我为我的女儿把它买回了家。从此,它成为了我们

生活中的伙伴。那时候我女儿只有五岁,但她却深深地被钢琴的声音所迷惑。从

“那以后,钢琴声便永不休止地在我家的中厅里鸣响了起来。我熟悉那声音,熟悉

从高音到低音的每一个琴键。后来在很多的作品中,我总是喜欢用“阳光般地流响”

这样的文字来描述钢琴的声音。我在钢琴声中总是听不到抑郁,我想那可能也是一

种错觉,因为我所听到的钢琴曲总是由我阳光般的女儿弹奏的,而她是个快乐的儿

童。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女儿始终坚持着,那总是轻松而跳跃的旋律,就像

她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生活。再后来,这声音似乎成为了一种调剂,因我有时会

感到生存的沉重。于是,我更加喜欢有亮丽明朗的旋律每天从我女儿灵活的手指下

流淌出来,我觉得唯有这种声音才能帮助我乐观地直面人生。

而大提琴就不一样了。我非常喜欢大提琴这种乐器.可能是因为我所听到的几

次大提琴演奏都是最出色的,连演奏者的指尖都是充满了色彩的,大提琴的声音总

是低沉而绵长,像幽怨而舒缓的诉说。但又总是表现着悲壮和辉煌。它的每一根琴

弦都不那么明亮.它们被遮盖着行走,它们是沉重的。有是虔诚的,它们很象人类

中的一种有质量也有力量度的人。像旷野间迷漫着的一首忧伤的长歌,我越是把我

对大提琴的认识表现在了我对我中的一个人物的解释中。这是个真正的男人真

正的艺术家。他曾经拥有一切,权力和爱情,但是有一天,这一切全都失去了,只

留下了大提琴。于是,他日夜沉浸在大提琴中,在大提琴的声音中仟悔自己人生的

过失。他是个深怀着罪恶感的人,便因此也是个有分量的人。他没有亲人。不寻求

解脱。他就像独自漂泊在大海中的一叶孤舟,而在生命的尽头他终于完成了他自己,

他代表了我所能理解的大提琴的全部意义。

而喜欢长笛是因为长笛的形状很美而它的声音也很美。那是一种呜咽着的悲伤,

是一种朦胧的执著,是爱,也是因爱而导致的怨恨和疼痛。长笛是一种指尖和舌尖

的默契,但便切近地响在耳边的却常常是演奏者清晰而令人感动的喘息声。于是,

你仿佛看到了那个美丽的令人迷恋的演奏者。你听着它们,会觉得自己是置身在一

个很深很深很静很静的峡谷中。所以我喜欢在夜晚的时候在静谧和黑暗里听长笛曲。

我还固执地希望吹长笛的一定是个美丽的女人。因为有了这种固执,在几年前的一

次小雨中,我们把一幅很大的陈逸飞油画《笛手》的复制品买了回家。那笛手就很

美丽,金色的头发,而背景则是一片浓重而宁静的黑色.就像我听长笛曲的夜晚。

从此,那幅画与我同在。它甚至慢慢成为了我世界观的一部分,然后,我把这世界

观又融在了我的写作中。结果,像神秘的感应,我刚刚在作家出版社出版的长篇小

说《天国的恋人》。淡蓝色的封面上,竟也有了一个暗影中美丽的吹长笛的女人,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的封面设计。我知道在我的敏感而脆弱的心灵中,其实已经深深

地刻上了长笛的朦胧的印迹

然后是萨克斯管。尽管萨克斯管同我的形象相去甚远,但我确实非常迷恋它的

声音。我认为那是一种自由的象征。一个黑人乡村歌手。一只伤感的普鲁斯。摇摆

着,诉说着。一种真正的放浪和伴随着的无比深邃的柔情。也许还有歇斯底里和吸

毒,还有酗酒和爱滋病。酒吧、赌城和霓虹灯。这就是我对金色萨克斯管的全部理

解。不管它在表现着什么,它都是单纯的,而且是执著的,是独树一帜与众不同的。

这是我生活以外的生活。这是我没有亲身体验但需要理解并渴望描述的生活。我知

道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些人,他们摇摇摆摆,动荡不定,大红大紫,却又惨淡人生。

他们渴求生存着的美丽,又无法控制地放浪形骸。最后,他们总是毁灭,像坠落的

流星。我总是本能地认为那些吹奏萨克斯管的人,他们越是优秀就越会毁灭自己。

这大概是一种偏见吧,而我喜欢这种偏见般的文学构思。

于是你听,这声音就从四面八方汇拢了来。因为,它们来自世界的不同角落来

自大自然的不同空间,所以,它们在我的感觉中交混起来的时候,才显得无限博大、

神秘,和充满了立体感。我总是被这声音的交响所感动所净化。我总是力图从中找

到我所要表现的意义和色调。久而久之,这也就成为了我做的一种追求。当然

我知道,其实那是种很难企及的境界。

关于《朗园》

《朗园》的出版使我感到惶惑。

因为有一度曾被一种陌生的感觉困扰。

朋友们从四面八方打来电话,说他们买到了《朗园》,读了《朗园》。

接踵而至的是导演朋友们的电话。一次又一次。他们都十分认真地读了《朗园》。

他们能解释《朗园》中的所有人物。还有细节。他们对《朗园》的喜爱令我深深感

动。他们都真诚而热情地说,希望得到《朗园》的影视改编权。

如此。《朗园》使我身边的生活变得动荡而浮躁起来。我在感知着这动荡与浮

躁的同时,也意识到了它的可怕。我为此而深深地不安。但不幸的是,我就是无法

摆脱这种喧闹。我长久置身其中的那种安静的写作环境被破坏掉了,而这又是我所

珍爱的《朗园》强加给我的。

其实《朗园》就是一本躺在家中书柜里躺在街头书摊上的一本我自己写的书。

然后有一天,当我听到了一个有点令人伤感的消息之后,我想我才真正重新回

到自己。

于是在一个很深的夜晚,我和我的男友去了那座在《朗园》中反复出现的维斯

理教堂。在那座黑夜里静静仁立的基督教礼拜堂面前,我发现一切心灵的感觉其实

都并没有亡失。因为我感到了一种心的痛楚,一层很深很深的悲哀,在夜晚的空气

中弥漫着。我对他说,这事对我很重要。一想到再过几十天,这座已经有一百多年

历史的美国人建造的教堂就要毁于一旦,我就无法抑制内心的伤痛。也许真如朋友

们所说,那是一种不必要的怀旧。

我们在夜晚的维斯理教堂前面停留了很久,灰色的墙砖和紧闭的木窗无言,没

有光亮,比黑夜还要寂静。我们曾不止一次到这里来。这个教堂年已八十高龄的牧

师,曾是父亲在教会学校读书时的老师。他从乡下来到城市。他拥有着越来越多的

教徒。就像《朗园》中的那个美国传教士s牧师,他唯一的追求是宗教。

这个教堂是《朗园》的一个很重要的背景,也一直是我精神上深刻迷恋的一块

领地。我在《朗园》的结尾中写到朗园将被拆毁时,并不知道这座真实存在的殖民

地时期的礼拜堂也将被拆毁。如果这是冥冥的天意,就更加令我不安。中写道,

在朗园的基址上,代之而起的是一座摩天的金融大厦;而现实之中,在维斯理教堂

的基址上,代之而起的是一座豪华的贸易商厦:大理石的地面将替代木板条的地板

咱动的上下扶梯将替代旋转着通向礼拜堂顶部钟楼的木梯。我无法解释这样的现实。

我不知道这是社会的前进,还是对文化历史的某种无形的践踏。总之这是我内心的

一种创痛。一种彻骨的,也是沉重的伤痛。我想我直到此时才真正理解了《朗园》

中的那个白发苍苍的真正的女贵族为什么要英勇地站在摇摇欲坠的朗园的顶楼上,

誓与朗园共存亡的心情。也许那真是悲壮的理想主义的最后光辉。

我当然不是古老传统的卫道士。这不过是一种情结。我想这情结是应当得到尊

重的。我们不会去阻止时代的发展历史的前进,而怀旧和伤感纯系个人的事情,至

少文学应给予它相应的空间。

之所以营造朗国的氛围,还因为我童年所置身的环境。我曾在很多文字中提起

过,小时候,我家对面有一条小河,河的那岸是一片美丽而凄冷的法国公墓。尽管

那荒园早已被废弃,我还是常常穿过河中间的小桥,到法国公墓的绿荫中去玩儿。

至今不忘的是那些白色的石椅,蓝色的小花,苍翠的松柏,还有荒荒凉凉歪倒在那

里的墓碑与石雕。这所有的景象仿佛就在眼前,尽管那儿早已被夷为平地,并盖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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