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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部分阅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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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说您能让现在成为永恒。 ”一天夜晚,当他们一家五口躺在地上,望见半轮巨大的皓月霍然跃出山肩之上时,法兰克这样说道。当时法兰克十一岁,并非天生的哲学家。他们全都静静躺着,咀嚼这句话。在遥远的地方,一只土狼的嗥声扬起。“我想,所谓永恒,”他的父亲回答,“大约就是一长串绵延不断的现在吧而你们大家可以做到的就是随时努力过好现在,对于上一个现在,或者下一个现在,都不要太钻牛角尖。”在汤姆心中,那似乎是他至今为止所知道的最佳的生活秘方。三年诉讼使他的父亲宣告破产,最后将整片大农场卖给一家石油公司,在付清诉讼费、双方律师刮走属于他们的一份后,剩下的金额便一分为二。从此以后,他们再不曾听过奈德的音讯,也没见过他的人影。丹尼尔和爱伦带着汤姆、萝西、法兰克,举家迁离大西部,在落基山麓买下七千英亩地,还有一片呈放射状建筑的农庄。就在此处,无数高原的土石冲积成一道十亿年的石灰石墙,形成一片壮丽巍峨的景观。日后汤姆深深爱上了这个地方,但当时他毫无接受它的心理准备。他真正的家已被卖掉了,他渴望独自离开。在帮助父母把新农场经营上了轨道之后,就离家而去。他前往怀俄明,当农场的雇工,在那儿看到许多令他难以置信的事情。牧场上的牛仔时常对马匹挥鞭动脚,将马匹鞭打或刺得鲜血直流。在雪利敦附近的一座农场,他终于知道了人们为什么把那过程称为“驯”马英文使用breakahorse一词,有重挫、毁伤、使之破碎之意。译注。他目睹一个男人勒着一匹周岁小马的脖子,把它紧紧绑在篱笆上,接着捆牢它的一条后腿,然后以短短的时间把它打得服服帖帖。汤姆永远也忘不了在经过好几个小时之后,当小马不得不乖乖任人套上马鞍以求苟活时双目之中流露的惊惧,更忘不了那男人愚不可及的得意眼神。汤姆告诉那人,他是个笨蛋,结果和他大打一架,当场被打破了饭碗。他转往内华达州,在那儿的几座大农场工作过。无论到了哪一座农场,他总是坚持挑出几匹最令人头痛的马匹,请求上马驰骋一番。绝大多数与他一起骑马的人都是早在他还没出生以前就从事这行工作了。一看见他跨到一匹曾经好几次把他们之中的佼佼者摔下背的疯狂牲口背上,那些人无不掩嘴偷笑。然而一旦见识到这男孩的骑马本领和马匹的改变,却又马上停止窃笑。汤姆遇到过被人的愚蠢和残忍折磨出严重毛病的马不计其数,但没有一匹是他不能调教的。

马语者第二部:远行第3章2

这样的生活他过了五年,得空的时候便回家一趟,父亲最需要帮忙的时候他总是尽量留在家中。对爱伦而言,这些短暂的盘桓就像一系列标志她儿子长大成人过程的快照。他已经长得又瘦又高,在三个孩子当中,相貌较另外两个出众,被太阳晒得焦黄的头也留长了许多。她虽然当面指责过他的型,背地里却很喜欢。 即使在冬天里,汤姆的脸庞依旧呈现古铜色,衬托得他那双清澈的浅蓝色眼珠越显得生动。在他的母亲听来,他所描述的生活似乎很孤单。他虽提到好些个朋友,却没有一个称得上亲密。他也曾和几个女孩约会过,偏偏没一个是认真交往的。根据他自己的说法,在不工作的时候,多半都在和学习一门函授课程。爱伦注意到他比小时候沉静多了,只有在真正有话要说的时候才会开口。不过和他父亲不同的是,这种静默不带任何哀伤的成分,而是带着一种因专注而造成的静肃。岁月流逝,布克家男孩的本领渐渐广为人知。不管他到哪里工作,总会有人打电话来请教他能否去看看令他们愁的马。“你做这个工作,向人家索取多少报酬”一个四月天的晚餐桌上,当汤姆回家帮忙为牲口烙印期间,他的弟弟法兰克打听。这时萝西已经离家念大学,法兰克也十九岁了,在农场里担任专职工作。他有非常敏锐的商业才华,并且在父亲深陷官司带来的阴霾这段时日里,实际负责经营整座大农场。“噢,我没向他们索费。”汤姆回答。法兰克放下叉子,瞪了他一眼。“你一毛钱也没跟他们要从来没有”“没有。”他又吃下一大口食物。“为什么没有这些人有钱,不是吗”汤姆沉吟了一下。他的双亲也都正盯着他看,似乎大家对这个问题都很感兴趣。“噢,你们知道,我做这工作不是为了人,而是为了马。”现场鸦雀无声。法兰克微笑着摇摇头,父亲显然也认为汤姆有点疯狂。爱伦站起来,开始抗辩似的叠起餐盘。“唔,我认为那样很好。”她说。这话促使汤姆陷入深思,不过整个开办讲习会的主意具体成型则是两三年之后的事了。在这之前,他做了一件令全家人大吃一惊的事情他宣布即将前往芝加哥大学就读。他所选修的是人类学与社会学两门课程,总共苦撑了十八个月,而之所以能够坚持那么久,纯粹是因为爱上了一位在一支弦乐四重奏学生乐团演奏大提琴的新泽西美女。汤姆在一连前去聆听五场演奏会之后,才有机会和她说上话。那女孩留一头乌黑亮丽的浓密长,披在肩后,耳朵戴着和民谣歌手一样的银环。汤姆注意到她在演奏时身体摆动的样子,仿佛整个人都已浑然陶醉于音韵之中,那是他有生以来所见过最引人遐思的画面。到了第六天的演奏会上,她的视线自始至终投注在汤姆身上。散场之后,汤姆便到外头等着那个女孩。她走上前来,一句话也没说就挽住汤姆的臂膀。女孩名叫雷切尔斐纳曼。当日深夜,在她的房间里,汤姆得到了有生以来最美妙的感觉。他看着她点亮蜡烛,见她在走出房间更衣之际对他回眸凝望。他奇怪她为什么不把耳环摘下来。但幸亏如此,因为当他俩做爱的时候,烛光便在银环之中一闪一闪地映出光芒。雷切尔蜷身缩在汤姆的怀抱中,睁着两眼,闭都不曾闭。看着汤姆目现惊欢、双手忙于在自己身上游移。她有着一对巧克力色的大乳头,茂密的秀恰似一张乌鸦的翅膀,漆黑油亮地披覆在她的娇躯上。他带她回家过感恩节。她说她一生之中从未这么冷过。她和每个人都相处得很融洽,即使和马匹也不例外。她还说,她觉得那是自己今生所见过最美丽的地方。汤姆从母亲脸上的表情看得出她心里在想什么:像她这种穿着不适当的鞋袜、信奉不合适的宗教的妙龄女郎,绝不是担任农场主妻子的人选。在这之后不久,当汤姆告诉雷切尔,他已经受够了人类学和芝加哥,打算回到蒙大拿时,雷切尔当真气疯了。“你要回去当牛仔”她讥讽地问。汤姆回答说是,事实上他心里的确存着这个念头。当时他们在汤姆的房间里。雷切尔霍然转身,气冲冲挥臂指着塞满整座书架的书本。“这些呢”她诘问,“难道这些你全都不在乎”他沉吟了一下,点点头说:“我当然在乎。我之所以想休学,这些正是一部分原因。在担任雇工的时候,不管当时手头上正在读什么,每天晚上我都要赶紧回去接着往下看,书本具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但面对这些长篇大论的老师们,唔我觉得好像这种东西若是经过太多讨论,魔力就会自然消失,很快就只剩下言论了。生命中有些事物就是就是如此。”她扬起头盯着他注视了半晌,狠狠抡了一巴掌。“你这笨蛋”她说,“你就不开口向我求婚吗”他开了口。于是他俩在下一周一起返回内华达,两人心里都明白这很可能是在错误的情况下成的亲。雷切尔的双亲气得七窍生烟,汤姆的父母更是茫然不知所措。在整修河畔那座摇摇欲坠的小屋期间,这对新人一年里头绝大多数日子都是在农场主人及眷属居住的主宅中,与全家大小共同生活。小屋旁边有口水井和一台旧抽水机,汤姆想办法让它恢复了抽水,重建井口外围,并在湿水泥上书写他和雷切尔姓名的个字母。夫妇俩赶在雷切尔生产前及时搬进了属于他们的小天地。这个小孩取名哈尔。和父亲、法兰克一同在农场上工作的汤姆注意到妻子的情绪越来越低落。她常手持电话,和她的母亲一讲就是好几个小时,然后终夜哭泣,告诉汤姆,她有多寂寞,这种情绪是多么糟糕,因为她是那么深爱他和哈尔,按理应当别无所求。她会一遍又一遍地问他是否爱她,甚至有时还三更半夜里将他摇醒,追问同样的问题。这时汤姆会把她抱在怀里,告诉她,他爱她。汤姆的母亲说生完小孩的妇女有时的确会有这种后遗症,也许他们应该暂时离开农场,找个地方度假比较好。于是他们把哈尔托给母亲,两人飞往旧金山。虽然那一整个星期中,旧金山一直笼罩在寒冷的雾气里,雷切尔脸上依旧重现笑容。他们一起去看电影,欣赏音乐会,到充满浪漫气息的餐厅用餐,可是回到家乡后,情况反而更糟了。严冬降临,而这偏又是前山居民记忆中最寒冷的一个冬天。大雪长驱直入山谷,沿溪生长的巨大白杨树林在遍地冰雪中显得那样渺小,一阵突如其来的冷空气,让他们一夜之间损失掉三十头牲口,等到七八天之后再敲碎冰层挖出来时,牲口已经硬得像坠落的古代宗教雕像。雷切尔的大提琴匣子立在墙角,上面布满了灰尘。当他问她为什么不再拉琴时,她回答说,音乐在这里丝毫派不上用场。她说,它遗失了,被这里的整个空气吞噬掉了。几天之后的一个早晨,汤姆在清理壁炉时,无意间看见一条烧黑的钢弦,并在灰烬之中找到化为焦炭的涡卷状大提琴头。他检查琴匣,里面只剩了琴弓。春雪融化之后,雷切尔告诉汤姆,她要带着哈尔回到新泽西去。汤姆只是点点头,亲吻她,把她拥入怀中。她说,其实他和他的家人始终都很清楚她来自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只是一直不肯承认罢了,与其要她留在这么难以忍受的令人心碎的环境之中,倒不如让她住到月球表面去。他们之间没有尖酸的针锋相对,只有空洞的悲哀。没有任何问题,只是孩子必须跟着雷切尔,对汤姆来说,这似乎非常公道。

马语者第二部:远行第3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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